常熟军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挂牌披露
常熟军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 |
---|---|
项目名称 | 常熟 (略) 4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省 (略)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 | 375,6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3-21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7、标的公司常熟 (略) 注册资本*元,实收资本为487.*元, (略) 章程规定,应于2024年4月23日前缴足。转让方就本次转让股权认缴出资*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缴清*元。尚有*元未缴足。股东*菁认缴出资*元,已实缴407.*元,尚有792.*元尚未缴足。 8、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的同时,应继受在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内缴足剩余出资的义务。 |
项目编号 |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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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熟 (略) 4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省 (略)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 | 375,6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3-21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7、标的公司常熟 (略) 注册资本*元,实收资本为487.*元, (略) 章程规定,应于2024年4月23日前缴足。转让方就本次转让股权认缴出资*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缴清*元。尚有*元未缴足。股东*菁认缴出资*元,已实缴407.*元,尚有792.*元尚未缴足。 8、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的同时,应继受在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内缴足剩余出资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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