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滨江道号长春道145号117室房屋使用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和平区滨江道号长春道145号117室房屋使用权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152-166号长春道145号117室房屋使用权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和平区
评估机构天津华审房地产土地 (略) 评估基准日2023-05-1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4-01-19
评估值(万元)562账面价值(万元)22.11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此次评估结论为含税价格。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和平区滨江道152-166号长春道145号
楼盘名称类型公产房
租赁合同编号*28
计租面积(m2)100.08设计用途工商业
楼层所在1层附属设施业务无法提供
位置信息劝业场底商(长春道口),东至滨江道、 (略) 、西至长春道、 (略) 。
周边配套周边范围内有和平区劝业场小学、滨江道步行街, (略) 步行街,距离地铁3号线500米,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日常生活及交通出行便利,人文景观环境较好。
小区介绍本房屋为商业房产,地处商业街。
户型介绍所在建筑物结构为钢混一等,总层数为七层,本房屋为一层,层高约为3.8米;室内为敞开式,空间布局合理。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和平区劝业场街长春道149号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涛成立日期1988-09-26
注册资本11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制造业/食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27M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屋租赁(非住宅)。以下限分支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经理办公例会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和平区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华旭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85G
批准单位天津华旭 (略) 批准日期2023-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处置闲置房产的批示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3-21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4-03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 (略) 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及与本次转让行为相关的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公有非住宅房屋相关政策、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要求,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权属变更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看房联系人:郭发福 ;联系电话:*) 2、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房屋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房屋均为现状转让。 3、该项目在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承担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在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置换代理费、房屋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按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各自承担。 4、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 5、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结算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152-166号长春道145号117室房屋使用权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和平区
评估机构天津华审房地产土地 (略) 评估基准日2023-05-1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4-01-19
评估值(万元)562账面价值(万元)22.11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此次评估结论为含税价格。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和平区滨江道152-166号长春道145号
楼盘名称类型公产房
租赁合同编号*28
计租面积(m2)100.08设计用途工商业
楼层所在1层附属设施业务无法提供
位置信息劝业场底商(长春道口),东至滨江道、 (略) 、西至长春道、 (略) 。
周边配套周边范围内有和平区劝业场小学、滨江道步行街, (略) 步行街,距离地铁3号线500米,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日常生活及交通出行便利,人文景观环境较好。
小区介绍本房屋为商业房产,地处商业街。
户型介绍所在建筑物结构为钢混一等,总层数为七层,本房屋为一层,层高约为3.8米;室内为敞开式,空间布局合理。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和平区劝业场街长春道149号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涛成立日期1988-09-26
注册资本11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制造业/食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27M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批发兼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屋租赁(非住宅)。以下限分支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经理办公例会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和平区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华旭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85G
批准单位天津华旭 (略) 批准日期2023-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处置闲置房产的批示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3-21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4-03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 (略) 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及与本次转让行为相关的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公有非住宅房屋相关政策、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要求,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权属变更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看房联系人:郭发福 ;联系电话:*) 2、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房屋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房屋均为现状转让。 3、该项目在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承担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在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置换代理费、房屋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按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最终受让方各自承担。 4、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 5、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结算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