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外新增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外新增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略) 奉化区 (略) (以下简称“产权服务中心”) (略) 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委托,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略) 奉化区财政局同意备案, (略) 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外新增资源[项目编号:FH-CQ(2024)-004X]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略) 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外新增资源,土石方量共计约7712立方米(如数量有变化,则以实际移交的数量为准),成分主要为中风化凝灰岩。挂牌转让起始价57.*元,交易保证金*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3月7日起至2024年4月7日16时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略) 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略) 奉化 (略) 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 (略) 奉化区 (略) 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 (略) 锦屏支行
开户账号:*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交易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4年4月8日14时;
2.竞买地点: (略) 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开标厅( 三 )进行。
六、其他事项
1.特别说明:本标的堆放于矿区内,由于矿区内空间有限,没有充足堆放场地,堆积的新增资源量有安全隐患,从矿山实际情况和安全方面考虑,宁波奉 (略) 以拍卖置换的形式,材质、具体数量及相关参数以专业单位出具报告为准,涉及界外新增资源量约7712m3交由莼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合规处置,待拍卖程序结束后,宁波奉 (略) 承诺按测算确定的材质及体量如实提供资源,并为最终竞得人提供场内运输等条件。公告期间,如竞买人需看样, (略) ,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样品由宁波奉 (略) 提供)。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数量评估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挂牌转让的土石方的材质、数量均根据2023年10月浙江省工程物 (略) 出具的《 (略) 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新增资源量测算报告》中的描述为基础,如内在质量有瑕疵、数量有变化,则以宁波奉 (略) 实际提供的土石方现状为准。
3.买受人须根据标的状况,自行负责办理好相关清运手续。买受人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等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安全、环保等涉及的周边关系。
4.装车清运时限:《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由宁波奉 (略) 进行开采、装车后,并3日内清运完所有土石方,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买受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经转让单位申请延期,经转让单位同意,才可延期。
5.拍卖成交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并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后,必须自行组织对标的的提取、装运完毕。每逾期1日,买受人需向转让单位支付成交价的1%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提取装运标的而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按照本拍卖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搬运后,转让单位复测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6.标的交接方案: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成交价不含装车(装车费5元/吨),买受人须自备运输工具,合理规范地接受宁波奉 (略) 管理,并组织装车作业和车辆调配;自行负责到堆放点实施运输、提货,移交和搬运等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装车费、运输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搬运、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和风险。由于土石方在宁波奉 (略) 厂 (略) 的生产管理,由宁波奉 (略) 进行开采并装车,除装车费用外,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买受人与宁波奉 (略) 自行沟通。由转让单位通知买受人,在双方充分对接协调后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指定实施范围内运输, (略) 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安全,清运过程中的中转场地及相关政策处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 (略) 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卓先生 电话:0574-*
2.监管单位: (略) 奉化区财政局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574-*
3. (略) : (略) 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74-*
4.拍卖公司: (略)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
(略) 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略) 奉化区 (略)
(略)
2024年3月7日
<:null>(略) 奉化区 (略) (以下简称“产权服务中心”) (略) 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委托,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略) 奉化区财政局同意备案, (略) 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外新增资源[项目编号:FH-CQ(2024)-004X]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略) 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外新增资源,土石方量共计约7712立方米(如数量有变化,则以实际移交的数量为准),成分主要为中风化凝灰岩。挂牌转让起始价57.*元,交易保证金*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3月7日起至2024年4月7日16时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略) 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略) 奉化 (略) 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 (略) 奉化区 (略) 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 (略) 锦屏支行
开户账号:*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交易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4年4月8日14时;
2.竞买地点: (略) 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开标厅( 三 )进行。
六、其他事项
1.特别说明:本标的堆放于矿区内,由于矿区内空间有限,没有充足堆放场地,堆积的新增资源量有安全隐患,从矿山实际情况和安全方面考虑,宁波奉 (略) 以拍卖置换的形式,材质、具体数量及相关参数以专业单位出具报告为准,涉及界外新增资源量约7712m3交由莼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合规处置,待拍卖程序结束后,宁波奉 (略) 承诺按测算确定的材质及体量如实提供资源,并为最终竞得人提供场内运输等条件。公告期间,如竞买人需看样, (略) ,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样品由宁波奉 (略) 提供)。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数量评估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挂牌转让的土石方的材质、数量均根据2023年10月浙江省工程物 (略) 出具的《 (略) 奉化区莼湖街道冒头村薛家山生态农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新增资源量测算报告》中的描述为基础,如内在质量有瑕疵、数量有变化,则以宁波奉 (略) 实际提供的土石方现状为准。
3.买受人须根据标的状况,自行负责办理好相关清运手续。买受人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等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安全、环保等涉及的周边关系。
4.装车清运时限:《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由宁波奉 (略) 进行开采、装车后,并3日内清运完所有土石方,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买受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经转让单位申请延期,经转让单位同意,才可延期。
5.拍卖成交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并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后,必须自行组织对标的的提取、装运完毕。每逾期1日,买受人需向转让单位支付成交价的1%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提取装运标的而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按照本拍卖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搬运后,转让单位复测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6.标的交接方案: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成交价不含装车(装车费5元/吨),买受人须自备运输工具,合理规范地接受宁波奉 (略) 管理,并组织装车作业和车辆调配;自行负责到堆放点实施运输、提货,移交和搬运等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装车费、运输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搬运、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和风险。由于土石方在宁波奉 (略) 厂 (略) 的生产管理,由宁波奉 (略) 进行开采并装车,除装车费用外,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买受人与宁波奉 (略) 自行沟通。由转让单位通知买受人,在双方充分对接协调后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指定实施范围内运输, (略) 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安全,清运过程中的中转场地及相关政策处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 (略) 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卓先生 电话:0574-*
2.监管单位: (略) 奉化区财政局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574-*
3. (略) : (略) 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74-*
4.拍卖公司: (略)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
(略) 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略) 奉化区 (略)
(略)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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