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郎自然资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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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郎自然资规告字号

出让公告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郎自然资规告字[2024]2号)
郎自然资规告字[2024]2号 2024年03月21日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中心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郎溪县2023-63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南至党校、人武部和郎溪县国有 (略) , (略) ,北 (略)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500 建筑密度(%): ≤26.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12.000≤ 并且 ≤27.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58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11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及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 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合同签署后 1 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 50%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余款 50%的缴纳方式: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可选择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支付利息;或选择在成交之日起 1 年内分期缴纳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二)关于新建人防工程。根据宣政办〔2023〕7 号文件要求,上述出让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建平 (略) (略) 交 汇处 )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3-*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 (略) 郎溪支行
开户账号:*1118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中心
,郎溪县
出让公告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郎自然资规告字[2024]2号)
郎自然资规告字[2024]2号 2024年03月21日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储中心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郎溪县2023-63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南至党校、人武部和郎溪县国有 (略) , (略) ,北 (略)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500 建筑密度(%): ≤26.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12.000≤ 并且 ≤27.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58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11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及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 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合同签署后 1 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 50%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余款 50%的缴纳方式: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可选择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支付利息;或选择在成交之日起 1 年内分期缴纳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二)关于新建人防工程。根据宣政办〔2023〕7 号文件要求,上述出让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建平 (略) (略) 交 汇处 )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3-*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 (略) 郎溪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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