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北京极光顺风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起拍价:1,059,807,158.30元,保证金:105,980,716.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详情如下
竞买公告-北京极光顺风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起拍价:1,059,807,158.30元,保证金:105,980,716.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详情如下
竞买公告
依据委托方 (略) 与受托方内蒙古 (略) 双方《资产委托推广、挂牌、商务撮合服务合同》,由受托方内蒙古 (略) (略) (略) (网址http://**)开通的店铺开展 北京 (略) 等3户债权 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北京 (略) 等3户债权。起拍价: 1,059,* 元,保证金:105,* 元,增价幅度: 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详情如下:
北京 (略) 等3户债权(基准日为2023年8月31日)
债权余额:4,499,*
本金余额:2,832,*
利息余额:1,667,*
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担保
债权评估价:1,059,*
抵押物信息:抵押 (略) 朝阳 (略) 39号10号楼,质押物位于北京、上海。
涉讼情况:无。
其他特别告知事项:
1、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3、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相关主体已停止经营或已无偿债能力,无法准确估算相关主体自身偿还债权能力;
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
6、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7、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8、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10、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2、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3、标的债权的担保权利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保全查封等情形;
14、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抵押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押物的相关情形;
15、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存在出租的情况;
16、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7、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8、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9、全部或部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20、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最终受让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21、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22、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23、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24、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25、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存在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6、标的债权中可能存在需要受让方履行的业务费用;
27、标的债权金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口径不同或其他原因等,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资产转让清单》载明的欠息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误差金额在±1%以内的双方同意不调整转让价款);
28、意向受让方需充分知晓本次转让的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对债权追偿不利的影响因素,抵押物可能存在灭失、损坏或登记机构未能查询到信息等情况;
29、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支付等情形;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债权转让后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的风险。
30、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对该贷款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主张。
31、受让方对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企业、担保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应知晓其对债权追偿的影响程度。
32、转让的标的债权属于金融不良债权,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包含但不限于除上述瑕疵之外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买受人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尽职调查,从而应当知晓包含上述瑕疵在内的所有债权瑕疵,及可能存在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受偿债权的风险。
33、受让方受让债权后,承诺在对标的债权中债务人进行追偿时,不得对转让方保留债权中的其他债权、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查封、执行,但如该等财产中包含下述34条中的资产的,则均不受本条约定的限制,受让人仍可对其进行诉讼、保全、查封、执行。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将在其与后手承继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中约定:(1)受让方后手承继方和后续任何资产接收方不得对本次转让方保留债权中的其他债权、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查封、执行;(2)受让方后手承继方和后续任何资产接收方若转让资产,将在相关协议中与其他承继方和资产接收方作出同样约定。
34、标的债权项下相关的资产为极光置业100%的股权、极光星徽100%的股权、望 (略) 二厅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 (略) (略) 10号楼全部不动产及其全部权益。转让方在主张其他债权、追偿款项时放弃对极光顺风所持极光置业、极光星徽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保全、查封、执行或拍卖等);放弃对望 (略) 二厅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 (略) (略) 10号楼进行任何形式的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保全、查封、执行或拍卖等);放弃对极光顺风与极光置业之间应收账款的代位追偿权、放弃对极光顺风与极光置业之间交易的撤销权。
35、最终受让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等文件规定,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成为受让方后,应主动向转让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非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如有)、受益所有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电话。
36、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受让金额债权准许条件,并承诺符合,后续因监管部门等要求对项目受让及后续交易造成无法正常进行的,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条件
(1)同等条件下,经原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或备 (略) 及其分公司优先受让,接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委托方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让方的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委托方 (略) 相关要求。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
债务人本人及关联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5)受让方在资产受让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资产受让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意向受让方资格承诺函》等;
自然人:《资产受让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资格承诺函》等。
(6)竞买人需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任一资格条件要求,委托方 (略) 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项目竞价开始前向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公示、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示之日起至竞价开始前,自行看样。
五、竞买规则
(1)竞价方式:本次转让为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若在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且在其他权利人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则与首次公告期间产生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成交;如征集到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挂牌期间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补登公告,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对此次竞价标的涉及的物权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 (略) 联系。
七、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凭借竞买人身份材料等原件,到委托方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区赛罕街道办事 (略) 2号A座)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将尾款划入 (略) 账户(账号: * ;开户行: (略) 营业部 ;行号:*),同等价格条件下一次性付款优先,也可接受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价款。分期付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首期价款不低于转让价款金额的40%(含10%保证金),并按照不低于上一期新发放货款加权平均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按月支付,最后一期尾款支付不超过合同签订日的一年内结清。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同时,买家需在线支付给京东成交标的成交金额0.5%的作为技术服务费。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向京东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处置机构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资产,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八、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对转让的债权资产进行充分的考察,并充分了解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九、委托方 (略) 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因委托方 (略) 单方面原因撤拍、中止、终止、终结等原因造成受让方未成功受让交易标的,纷争、损失等均由委托方 (略) 与受让方自行解决。
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如因委托方 (略) 原因出现了“成交不卖”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交易或未履约转让责任,委托方 (略) 应为买受人办理退款,退款及法律责任的追究,由委托方 (略) 线下与买受人自行联系完成。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纷争及实际经济损失均由委托方 (略) 自行承担,与受托方内蒙古 (略) 无关,受托方内蒙古 (略) 亦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与法律责任。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略) 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
咨询电话:* *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内蒙古 (略)
竞买公告
依据委托方 (略) 与受托方内蒙古 (略) 双方《资产委托推广、挂牌、商务撮合服务合同》,由受托方内蒙古 (略) (略) (略) (网址http://**)开通的店铺开展 北京 (略) 等3户债权 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北京 (略) 等3户债权。起拍价: 1,059,* 元,保证金:105,* 元,增价幅度: 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详情如下:
北京 (略) 等3户债权(基准日为2023年8月31日)
债权余额:4,499,*
本金余额:2,832,*
利息余额:1,667,*
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担保
债权评估价:1,059,*
抵押物信息:抵押 (略) 朝阳 (略) 39号10号楼,质押物位于北京、上海。
涉讼情况:无。
其他特别告知事项:
1、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3、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相关主体已停止经营或已无偿债能力,无法准确估算相关主体自身偿还债权能力;
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
6、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7、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8、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10、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2、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3、标的债权的担保权利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保证期间、诉讼时效、保全查封等情形;
14、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抵押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押物的相关情形;
15、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存在出租的情况;
16、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7、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8、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9、全部或部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20、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最终受让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21、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22、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23、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24、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25、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存在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6、标的债权中可能存在需要受让方履行的业务费用;
27、标的债权金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口径不同或其他原因等,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资产转让清单》载明的欠息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误差金额在±1%以内的双方同意不调整转让价款);
28、意向受让方需充分知晓本次转让的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对债权追偿不利的影响因素,抵押物可能存在灭失、损坏或登记机构未能查询到信息等情况;
29、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支付等情形;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债权转让后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的风险。
30、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对该贷款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主张。
31、受让方对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企业、担保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应知晓其对债权追偿的影响程度。
32、转让的标的债权属于金融不良债权,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包含但不限于除上述瑕疵之外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买受人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尽职调查,从而应当知晓包含上述瑕疵在内的所有债权瑕疵,及可能存在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受偿债权的风险。
33、受让方受让债权后,承诺在对标的债权中债务人进行追偿时,不得对转让方保留债权中的其他债权、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查封、执行,但如该等财产中包含下述34条中的资产的,则均不受本条约定的限制,受让人仍可对其进行诉讼、保全、查封、执行。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将在其与后手承继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中约定:(1)受让方后手承继方和后续任何资产接收方不得对本次转让方保留债权中的其他债权、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查封、执行;(2)受让方后手承继方和后续任何资产接收方若转让资产,将在相关协议中与其他承继方和资产接收方作出同样约定。
34、标的债权项下相关的资产为极光置业100%的股权、极光星徽100%的股权、望 (略) 二厅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 (略) (略) 10号楼全部不动产及其全部权益。转让方在主张其他债权、追偿款项时放弃对极光顺风所持极光置业、极光星徽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保全、查封、执行或拍卖等);放弃对望 (略) 二厅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 (略) (略) 10号楼进行任何形式的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保全、查封、执行或拍卖等);放弃对极光顺风与极光置业之间应收账款的代位追偿权、放弃对极光顺风与极光置业之间交易的撤销权。
35、最终受让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等文件规定,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成为受让方后,应主动向转让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非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如有)、受益所有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电话。
36、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受让金额债权准许条件,并承诺符合,后续因监管部门等要求对项目受让及后续交易造成无法正常进行的,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条件
(1)同等条件下,经原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或备 (略) 及其分公司优先受让,接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委托方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让方的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委托方 (略) 相关要求。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
债务人本人及关联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5)受让方在资产受让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资产受让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意向受让方资格承诺函》等;
自然人:《资产受让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资格承诺函》等。
(6)竞买人需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任一资格条件要求,委托方 (略) 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项目竞价开始前向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公示、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示之日起至竞价开始前,自行看样。
五、竞买规则
(1)竞价方式:本次转让为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若在补登公告期间无新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且在其他权利人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则与首次公告期间产生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成交;如征集到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挂牌期间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补登公告,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对此次竞价标的涉及的物权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 (略) 联系。
七、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凭借竞买人身份材料等原件,到委托方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区赛罕街道办事 (略) 2号A座)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将尾款划入 (略) 账户(账号: * ;开户行: (略) 营业部 ;行号:*),同等价格条件下一次性付款优先,也可接受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价款。分期付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首期价款不低于转让价款金额的40%(含10%保证金),并按照不低于上一期新发放货款加权平均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按月支付,最后一期尾款支付不超过合同签订日的一年内结清。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同时,买家需在线支付给京东成交标的成交金额0.5%的作为技术服务费。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向京东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处置机构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资产,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八、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对转让的债权资产进行充分的考察,并充分了解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九、委托方 (略) 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因委托方 (略) 单方面原因撤拍、中止、终止、终结等原因造成受让方未成功受让交易标的,纷争、损失等均由委托方 (略) 与受让方自行解决。
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如因委托方 (略) 原因出现了“成交不卖”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交易或未履约转让责任,委托方 (略) 应为买受人办理退款,退款及法律责任的追究,由委托方 (略) 线下与买受人自行联系完成。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纷争及实际经济损失均由委托方 (略) 自行承担,与受托方内蒙古 (略) 无关,受托方内蒙古 (略) 亦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与法律责任。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略) 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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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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