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黄畈村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拍卖出让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街道黄畈村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的要求, (略) 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 (略) 曾都区南郊街道黄畈村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 (略) (略) 196号

二、出让石料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某部训练场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

(二)处置石料种类:辉绿岩

(三)地理位置: (略) 曾都区南郊街道黄畈村。

(四)资源储量: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开挖标高为+120m,征地红线范围内探明辉绿岩总方量为*㎡/*吨,扣除建设单位项目自用*㎡/*吨,利用一般露天矿山回采率(95%)计算,征地红线范围曾都区境内可采多余石料(辉绿岩)量为*立方米/*吨。

(五)建设项目设计标高:海拔+120m

(六)拟出让年限:2年(自签订《拍卖合同》之日起计算)

(七)处置底价和起始价:本次多余石料资源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出让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了价值评估, 起拍价为3273.*元(大写: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三、处置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的拍卖机构

(一)本次多余石料资源处置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下拍卖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公告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

(三)拍卖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10时

(四)拍卖地点: (略) (略) ( (略) 曾都区季梁大道7号)三楼招标厅

(五)拍卖机构:湖北 (略)

四、拍卖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一)本次多余石料资源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3273.*元(大写:人民币*仟*佰染**万*仟元整)。该价款为成品骨料评估价值,不包含范围内山林、青苗、坟墓、道路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以及开采、加工、运输等后期费用。

(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倍数。

(三)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达不到底价不得成交。

五、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二)参与本次多余石料资源拍卖的竞买申请人,须开立银行保函。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人民币*元,银行保函受益人: (略)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行保函有效期为3个月,竞得人交清出让价款并签订出让合同后办理退保手续,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出让人书面通知办理退保手续。

(三)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六、拍卖出让文件获取和报名起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领取拍卖竞买资料。参拍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下午5时止,参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通过审核的,交纳竞买保函同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七、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一)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石料资源出让合同》,并在《石料资源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额缴纳出让价款。

(二)竞得人如不签订或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石料资源出让合同》,不能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出让人视其竞得人违约,由竞得人按成交价款20%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有权解除《石料资源出让合同》,并按《石料资源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责任,按程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竞买人须知

(一)本次拍卖的是某部训练场征地红线范围(曾都区辖区内)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不含后期生产、加工、运输等有关事宜,及相关山林、青苗、坟墓、道路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二)出让合同签订和出让价款收益:竟得人应当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出让人签订石料资源出让合同。出让收益应在石料资源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一次 (略) 曾都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九、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一)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出让某部训练场建设项目平整场地产生多余石料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并不保证开采矿种品位和资源量变化,对此,出让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二)本次出让活动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并到有关部 (略) 站咨询和了解,到实地踏勘本项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投资。

(三)多余石料为原石,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竟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事项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竟得人在本项目涉及到的石料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开采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四)本次出让事项仅为某部训练场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不包含有关土地、安全许可、林地使用(征占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运输等相关事宜和费用,竞买人应充分研判和评估承担能力。竞得人在竞得后应按出让年限进行投建,逾期不进行建设或生产的,由政府收回本项目,特殊原因造成不能生产应另行申请。

(五)本次销售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及其地上附着物如固定设施、道路、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相关权属的处置,因补偿、拆迁等问题需与周边村镇及群众协商的事宜较多,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需到场地所在地政府、权益人就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竞得人除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业外,应与土地权益人进行协商,征得土地权益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开工、作业。竞得人因与权益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竞得人无法按期施工和生产,属竞得人自身原因,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六)竞得人取得本次石料后,必须依法施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七)本项目出让期限有效期未满,因国家建设、政策调整等原因限产、关闭,竞得人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可依相关规定程序申请退还剩余资源的出让收益。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某部训练场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拍卖公告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二)对拍卖出让文件和项目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可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和项目现状无异议。

(三)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以终止出让,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何科长*

湖北 (略) 夏经理*

李经理*

报名地点: (略) 沿河大 (略) 交汇处中房商务大酒店七楼728室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 (略)

2024年3月22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的要求, (略) 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 (略) 曾都区南郊街道黄畈村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 (略) (略) 196号

二、出让石料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某部训练场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

(二)处置石料种类:辉绿岩

(三)地理位置: (略) 曾都区南郊街道黄畈村。

(四)资源储量: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开挖标高为+120m,征地红线范围内探明辉绿岩总方量为*㎡/*吨,扣除建设单位项目自用*㎡/*吨,利用一般露天矿山回采率(95%)计算,征地红线范围曾都区境内可采多余石料(辉绿岩)量为*立方米/*吨。

(五)建设项目设计标高:海拔+120m

(六)拟出让年限:2年(自签订《拍卖合同》之日起计算)

(七)处置底价和起始价:本次多余石料资源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出让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了价值评估, 起拍价为3273.*元(大写: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三、处置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的拍卖机构

(一)本次多余石料资源处置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下拍卖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公告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

(三)拍卖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10时

(四)拍卖地点: (略) (略) ( (略) 曾都区季梁大道7号)三楼招标厅

(五)拍卖机构:湖北 (略)

四、拍卖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一)本次多余石料资源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3273.*元(大写:人民币*仟*佰染**万*仟元整)。该价款为成品骨料评估价值,不包含范围内山林、青苗、坟墓、道路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以及开采、加工、运输等后期费用。

(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倍数。

(三)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达不到底价不得成交。

五、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二)参与本次多余石料资源拍卖的竞买申请人,须开立银行保函。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人民币*元,银行保函受益人: (略)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行保函有效期为3个月,竞得人交清出让价款并签订出让合同后办理退保手续,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出让人书面通知办理退保手续。

(三)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六、拍卖出让文件获取和报名起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领取拍卖竞买资料。参拍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下午5时止,参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通过审核的,交纳竞买保函同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七、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一)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石料资源出让合同》,并在《石料资源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额缴纳出让价款。

(二)竞得人如不签订或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石料资源出让合同》,不能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出让人视其竞得人违约,由竞得人按成交价款20%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有权解除《石料资源出让合同》,并按《石料资源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责任,按程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竞买人须知

(一)本次拍卖的是某部训练场征地红线范围(曾都区辖区内)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不含后期生产、加工、运输等有关事宜,及相关山林、青苗、坟墓、道路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二)出让合同签订和出让价款收益:竟得人应当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出让人签订石料资源出让合同。出让收益应在石料资源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一次 (略) 曾都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九、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一)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出让某部训练场建设项目平整场地产生多余石料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并不保证开采矿种品位和资源量变化,对此,出让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二)本次出让活动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并到有关部 (略) 站咨询和了解,到实地踏勘本项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投资。

(三)多余石料为原石,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竟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事项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竟得人在本项目涉及到的石料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开采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四)本次出让事项仅为某部训练场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不包含有关土地、安全许可、林地使用(征占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运输等相关事宜和费用,竞买人应充分研判和评估承担能力。竞得人在竞得后应按出让年限进行投建,逾期不进行建设或生产的,由政府收回本项目,特殊原因造成不能生产应另行申请。

(五)本次销售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及其地上附着物如固定设施、道路、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相关权属的处置,因补偿、拆迁等问题需与周边村镇及群众协商的事宜较多,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需到场地所在地政府、权益人就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竞得人除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业外,应与土地权益人进行协商,征得土地权益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开工、作业。竞得人因与权益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竞得人无法按期施工和生产,属竞得人自身原因,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六)竞得人取得本次石料后,必须依法施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

(七)本项目出让期限有效期未满,因国家建设、政策调整等原因限产、关闭,竞得人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可依相关规定程序申请退还剩余资源的出让收益。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某部训练场建设项目平整场地多余石料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拍卖公告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二)对拍卖出让文件和项目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可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和项目现状无异议。

(三)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以终止出让,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何科长*

湖北 (略) 夏经理*

李经理*

报名地点: (略) 沿河大 (略) 交汇处中房商务大酒店七楼728室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 (略)

2024年3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