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招标公告
为进 (略) 络司法拍卖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本院拟向社会公开 (略) 络拍卖辅助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申报机构入库资质
(一)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中国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截止到2024年3月1日);
(四)申请书、营业执照;
(五)与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并 (略) 的要求派驻人员数量;
(六) (略) 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摄影、摄像、信息技术、拍卖财产VR拍摄及制作能力等工作人员;
(七) (略) 拍辅助工作相结合的案件信息化服务系统,并 (略) 提供案件实时动态管控;
(八)在河南省内有司法辅助工作的成功经验;
(九)能够及时准确记录现场勘查、电话咨询、引领看样、拍 (略) 拍工作信息,做到全程工作留痕,留档备查, (略) 监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一) (略) 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 (略) (略) 络服务提供 (略) 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记录,以往工作中有不良工作记录,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申报材料
各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袋袋口加盖印章,密封完整。
2、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表;承诺书;
(2)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复印件、委托材料。
(3)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 (略) 办公人员的信息;
(4)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经历的,简述拍辅经历,以及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工作实绩报告, (略) 数量、上拍标的覆盖区域及数量、成交标的数量等; (略) 提供拍卖辅助的成功案例,包括文本、照片,视频样本等信息;
(5)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略) 有突出优势服务、特色服务的材料等。
四、招标流程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本次选定工作分为报名、评审、公示、公布共四个阶段进行,选定1家企业,服务期限为2年。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5日24时止(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同时将电子版打包 (略) (略)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等情况,将承担相应后果(邮寄地址: (略) 文峰 (略) 北,赵法官收,联系方式*,*;邮箱:*@*63.com)。
2、评审
(略) 拍辅助工作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评审(评分标准:规模实力、特色优势、派驻员工人数、办公设备等四大项)。
评审组 (略) 进入复审(如不足3家则全部进入复审), (略) 现场汇报,评审现场提问的方式,由评审组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分数,最终确定选用1家企业名单。
3、公示
(略) 拍辅助工 (略) 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布
将确 (略) 拍辅助工 (略) 公众号公布。
附件一、二: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申请表》
《河南省 (略) 中级 (略) 拍卖辅助机构承诺书》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一: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申请表
申报单位 | |||||
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号码 | ||||
工作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传真号 | 电子邮箱 | ||||
机构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 |||||
机构人数 | 拟驻场人员数 | ||||
设备清单 | 摄影( )台 | 摄像( )台 | VR( )台 | ||
主持人( )名 | 无人机( )台 | 其他( )个 | |||
办公面积 | 自购面积 | 租赁面积 | |||
备注 |
附件二:
《河南省 (略) 中级 (略) 拍卖辅助机构承诺书》
本机构自愿申请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 (略) 指令开展工作;
2.严格 (略) 拍卖进度安排及监督管理;
3. (略) 拍辅助事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给他人;
4.不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拍卖财产;
5.不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相关竞买活动;
6.不 (略) 要求其 (略) 拍辅助事务能力的工作人员驻点的要求;
7. (略) 或者执行人员名义对外从事活动;
8.不利用便利与他人串通或利益交换或 (略) 拍辅助事务无关的任何行为;
9.不擅自上传拍卖标的相关图片、视频或者文字材料;
10.不向意向竞买人提供不实宣传,或者故意隐瞒、夸大拍卖标的瑕疵等,引诱或阻碍他人看样或竞买;
11.本机构无违法或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
12.本机构股东或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出资人、开办人、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略) 拍辅助事务相关拍卖财产;
13.本 (略) (略) 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出资人、开办人或股东;
14.严格遵守服务合同约定及承诺,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执行工作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5. 本机构同意并承诺适用《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辅拍费用参考标准为签约收费标准;
16.本机构因其故意或者过失行为,给执行当事人或者竞买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人:(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进 (略) 络司法拍卖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本院拟向社会公开 (略) 络拍卖辅助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申报机构入库资质
(一)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中国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元(截止到2024年3月1日);
(四)申请书、营业执照;
(五)与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并 (略) 的要求派驻人员数量;
(六) (略) 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摄影、摄像、信息技术、拍卖财产VR拍摄及制作能力等工作人员;
(七) (略) 拍辅助工作相结合的案件信息化服务系统,并 (略) 提供案件实时动态管控;
(八)在河南省内有司法辅助工作的成功经验;
(九)能够及时准确记录现场勘查、电话咨询、引领看样、拍 (略) 拍工作信息,做到全程工作留痕,留档备查, (略) 监督。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一) (略) 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 (略) (略) 络服务提供 (略) 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记录,以往工作中有不良工作记录,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申报材料
各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袋袋口加盖印章,密封完整。
2、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表;承诺书;
(2)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复印件、委托材料。
(3)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 (略) 办公人员的信息;
(4)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经历的,简述拍辅经历,以及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工作实绩报告, (略) 数量、上拍标的覆盖区域及数量、成交标的数量等; (略) 提供拍卖辅助的成功案例,包括文本、照片,视频样本等信息;
(5)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略) 有突出优势服务、特色服务的材料等。
四、招标流程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本次选定工作分为报名、评审、公示、公布共四个阶段进行,选定1家企业,服务期限为2年。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5日24时止(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同时将电子版打包 (略) (略)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等情况,将承担相应后果(邮寄地址: (略) 文峰 (略) 北,赵法官收,联系方式*,*;邮箱:*@*63.com)。
2、评审
(略) 拍辅助工作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评审(评分标准:规模实力、特色优势、派驻员工人数、办公设备等四大项)。
评审组 (略) 进入复审(如不足3家则全部进入复审), (略) 现场汇报,评审现场提问的方式,由评审组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分数,最终确定选用1家企业名单。
3、公示
(略) 拍辅助工 (略) 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布
将确 (略) 拍辅助工 (略) 公众号公布。
附件一、二: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申请表》
《河南省 (略) 中级 (略) 拍卖辅助机构承诺书》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一: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申请表
申报单位 | |||||
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号码 | ||||
工作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传真号 | 电子邮箱 | ||||
机构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 |||||
机构人数 | 拟驻场人员数 | ||||
设备清单 | 摄影( )台 | 摄像( )台 | VR( )台 | ||
主持人( )名 | 无人机( )台 | 其他( )个 | |||
办公面积 | 自购面积 | 租赁面积 | |||
备注 |
附件二:
《河南省 (略) 中级 (略) 拍卖辅助机构承诺书》
本机构自愿申请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 (略) 指令开展工作;
2.严格 (略) 拍卖进度安排及监督管理;
3. (略) 拍辅助事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给他人;
4.不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拍卖财产;
5.不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相关竞买活动;
6.不 (略) 要求其 (略) 拍辅助事务能力的工作人员驻点的要求;
7. (略) 或者执行人员名义对外从事活动;
8.不利用便利与他人串通或利益交换或 (略) 拍辅助事务无关的任何行为;
9.不擅自上传拍卖标的相关图片、视频或者文字材料;
10.不向意向竞买人提供不实宣传,或者故意隐瞒、夸大拍卖标的瑕疵等,引诱或阻碍他人看样或竞买;
11.本机构无违法或违规经营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
12.本机构股东或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出资人、开办人、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略) 拍辅助事务相关拍卖财产;
13.本 (略) (略) 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出资人、开办人或股东;
14.严格遵守服务合同约定及承诺,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执行工作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5. 本机构同意并承诺适用《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辅拍费用参考标准为签约收费标准;
16.本机构因其故意或者过失行为,给执行当事人或者竞买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人:(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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