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即日起搭乘出租车和网约车须扫码登记
通告:即日起搭乘出租车和网约车须扫码登记
关于实行出租车、网约车“场所码”扫码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多点频发,春运、春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人群聚集风险加大,“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高。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发挥好“场所码”的预警监测功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我县实行出租车、网约车“场所码”扫码工作通告如下:
1.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必须申领“场所码”,并在车辆副驾驶和后排张贴“场所码”,驾驶员必须提醒乘客扫码、验码,凡不佩戴口罩乘车、不按要求扫码的乘客,不得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做到逢乘必扫、逢乘必验、不漏一人。
2. (略) (略) 约车、出租车时要积极配合驾驶员开展“场所码”扫码、验码工作,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有效防范疫情传播扩散,确保家人和身边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3.公安交警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出租车、网约车扫码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未张贴“场所码”和未落实扫码规定的驾驶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码”上行动、“码”上落实,为“健康”许一个承诺,共同为巩固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11月29日
关于实行出租车、网约车“场所码”扫码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多点频发,春运、春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人群聚集风险加大,“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高。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发挥好“场所码”的预警监测功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我县实行出租车、网约车“场所码”扫码工作通告如下:
1.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必须申领“场所码”,并在车辆副驾驶和后排张贴“场所码”,驾驶员必须提醒乘客扫码、验码,凡不佩戴口罩乘车、不按要求扫码的乘客,不得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做到逢乘必扫、逢乘必验、不漏一人。
2. (略) (略) 约车、出租车时要积极配合驾驶员开展“场所码”扫码、验码工作,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有效防范疫情传播扩散,确保家人和身边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3.公安交警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出租车、网约车扫码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未张贴“场所码”和未落实扫码规定的驾驶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码”上行动、“码”上落实,为“健康”许一个承诺,共同为巩固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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