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诊断的组合标志物及其应用”发明专利权转让的公示
关于“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诊断的组合标志物及其应用”发明专利权转让的公示
“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诊断的组合标志物及其应用”发明专利权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所有。中心拟进行成果转让,经使用天眼查软件系统查询,发明人与拟 (略) 巨东 (略) 不存在关联关系。按照《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肿瘤防治〔2024〕22号)的规定,现将中心拟转让发明专利权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4月09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转让有异议,可于2024年4月09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送交肿瘤防治中心科研科(地址: (略) (略) 华泰宾馆翠园楼三楼320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发明人 | 专利权人 | 拟转让价格 | 拟受让方 |
ZL 2018 1 *.7 | 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诊断的组合标志物及其应用 | 刘万里;赖燕珍;邢珊;曾木圣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 (略) 、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 | * | (略) 巨东 (略) |
联系人:刘乐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ttp://**
科研科
2024年 03月 26日
“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诊断的组合标志物及其应用”发明专利权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所有。中心拟进行成果转让,经使用天眼查软件系统查询,发明人与拟 (略) 巨东 (略) 不存在关联关系。按照《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肿瘤防治〔2024〕22号)的规定,现将中心拟转让发明专利权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4月09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转让有异议,可于2024年4月09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送交肿瘤防治中心科研科(地址: (略) (略) 华泰宾馆翠园楼三楼320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发明人 | 专利权人 | 拟转让价格 | 拟受让方 |
ZL 2018 1 *.7 | 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诊断的组合标志物及其应用 | 刘万里;赖燕珍;邢珊;曾木圣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 (略) 、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 | * | (略) 巨东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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