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84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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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84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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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84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47%)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比例: 8.47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7182.*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3-2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2154.7718】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本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需在转受让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由相关监管机构审批,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国核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47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18K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23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净利润(上年度):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4-2-29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60.81 净利润: 160.81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泽相(上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4
(略) 8.47
中国信达 (略) 10
上海道理毅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
(略) 10
浙江浙商 (略) 10
(略) 8.5
其他股东 11.19
国核电力规 (略) 5
中电投 (略)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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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84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47%)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比例: 8.47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7182.*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3-2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2154.7718】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本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需在转受让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由相关监管机构审批,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国核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47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18K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23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净利润(上年度):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4-2-29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60.81 净利润: 160.81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泽相(上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4
(略) 8.47
中国信达 (略) 10
上海道理毅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
(略) 10
浙江浙商 (略) 10
(略) 8.5
其他股东 11.19
国核电力规 (略) 5
中电投 (略)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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