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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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

答疑变更2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24ADDCZ*

原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24ADDCZ*

原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答疑2

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24ADDCZ*)答疑如下:

第一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中第(6)项“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疑问: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属于食材供应类项目认证,本项目作为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此项要求是否合理?

答:本次项目招标旨在选拔企业管理理念先进的综合实力较强的规模企业。绿色供应链是以绿色制造理论和供应链管理技术为基础,涉及用户包括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和客户用户,目的是使企业产品从物料获取、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对资源使用效率达到最高。经市场调研,有此证书的餐饮企业不少于三家。为响应国家号召,选拔管理理念绿色先进的规模企业,设置此项。故本条不予修改。

第二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安全生产保障:(1) (略) 级(设区)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2)为保障生产安全,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得2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 (略) 级(设区)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投标文 (略) 级(设区)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及任命书,同时提供为该人员自开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疑问1:本项目为餐饮类招标,供应商为餐饮经营者, (略) 级(设区)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2)为保障生产安全,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得2分;此证书与食堂餐饮服务无关联,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联,此项设置不仅偏离服务需求,而且具有针对性、排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疑问2:本项目只是一个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作为普通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项目,餐饮企业在学校食堂经营过程中的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都是通过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来评定的。招标人对食堂的生产经营以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作为评审条件,旨在为某一投标人“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3:人员部分要求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以校外应急供餐方式(如:中央集配中心、邻近项目点食堂送餐等)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拥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相关资质。此处对人员提出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疑问4:本项目是一个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作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项目,餐饮企业在学校食堂经营过程中的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都是通过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来考核的。招标人对食堂的生产经营以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作为评审条件,明显是在为某一配送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5:本项目为食堂经营项目,主要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略) 各大中小学校食堂承包项目中,对于投标人安全保障方面,仅需要方案类即可,均未体现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要求,此条设置太明显,具有严重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完全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合理怀疑此打分指标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答:我校是安徽省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常年在校学生3000人以上,本次招标设定安全条件原因是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电力、燃气、消防、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是衡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据市场调查了解,有远多于3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能满足此条要求。近年来,学校食堂供餐环节发生的安全类负面典型热点事件层出不穷,为保障全校3000多名师生的安全,设置此项,故不予修改。

第三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业绩服务人数2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餐饮(或学生配送餐服务)业绩的(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0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2)同一学校不同服务周期的不累计得分。

疑问:根据本项目特点就是一个现场堂食类项目,属于团膳堂食类现场服务项目招标,不是集体配餐配送类项目招标,两者虽同是餐饮服务类项目,但是在资质认证要求方面、业绩合同等方面有着较多不同,本项目人为将学生配送餐服务业绩设置成加分条件,就比较耐人寻味了。疑似为某一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

答:本条款设置“学校食堂餐饮(或学生配送餐服务)业绩”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或学生配送餐服务)”是需要择选具有面对学校食堂发生应急事故就有送餐能力的餐饮企业,保证食堂不会发生断供断餐的重大事故。且此项设定为评分项并不是资格项,经市场调研也不少于3家餐饮企业具有配送服务业绩,不存在限制性和排斥性,故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第四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2.在市级(设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得2分。注: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疑问1:此条评分项设置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人为设置该加分项就是为了控分,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对潜在投标人不公平。

疑问2:本项目只是一个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作为普通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具有餐饮荣誉证书有要求,但不应限制投标人具有某一特定单位证书。招标人通过抬高证书获取门槛作为主要的评审分值有意来限制潜在的投标供应商,旨在为某一投标人“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3:荣誉部分要求供应商:在市级(设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上述要求的证书、荣誉及1-4的相关体系认证、学历、人员证书等属于特定颁奖机构颁发的特定荣誉、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此项只认特定的颁奖机构及具体的证书、奖项、认证、证书等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倾向性,危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疑问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的培训课程和学,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人、财、物的配置,使食堂工作运行良性循环。能够彰显其水平的应该为相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如“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膳食管理师”等证书,本项对项目经理的学历要求设置不合理,且对专升本、成人自考的学历具有强烈的歧视态度。关于“食品安全总监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局,仅在2022年11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总监进行培训和书面考核,此后并未常态化开展此项培训,其工作一般委派 (略) 餐饮协会、烹饪协会、食品协会进行。此项要求具有强烈的排他性。综上所述,该项具有严重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完全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合理怀疑此打分指标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厨师长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厨房工作,协调并检查厨房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使厨师工作正常运转:全面负责厨房的日常运作管理,厨房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及完善厨房各岗位操作程序和标准,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及修订厨房规章制度,菜品出品标准及质量,负责厨房成本的控制,进行新菜品的开发。考验厨师长水平的应该为相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如中式烹调师一级、中式面点师一级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应的荣誉证书,如政府部门/协会颁发的厨师类荣誉证书,或参加各类技能大赛的获奖证书等。本项对厨师长的学历设置过高,学历要求设置不合理,且对专升本、成人自考的学历具有强烈的歧视态度。综上所述,该项具有严重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完全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合理怀疑此打分指标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疑问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表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要求财务主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有倾向性。

答:该评分项设置项目负责人及厨师长学历要求,是为了确保项目经理和厨师长在本项目履职中能够更好地胜任岗位职责。(1)我 (略) 校,师生人员层次不同于一般的初高中学校,必须要有能力较强、学历层次相对较高的人选来统筹负责食堂经营管理,从而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2)由于本项目涉及全校3000名师生就餐,合同估算价达*元/年, (略) 履约期间财务账目清晰明确,本项目要求提供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并未要求财务主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运行的核心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出品控制、与校方沟通协调等全盘统筹工作。必须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4)经了解, (略) 场就有不少于3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能满足此要求,且此项设定为评分项并不是资格项,不存在限制有意限制潜在供应商,为某一投标人量身定做的情况。

对投标人提出的“修改分值设定”的提议,我们认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修改后内容如下:

1.项目经理1人(满分7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得3分;

(2)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

(3) (略) 级(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

2.厨师长1人(满分7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得3分;

(2)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证书得2分;

(3)具有高级营养师证书得2分;

3.其他人员(满分7分):

(1)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食品检验员(高级)证书,得2分;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得2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的,得2分。

注:(1)学历证明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略) 的学历和学籍在线查询截图;

(2)本项中所有人员不得兼任。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自开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其中式烹调师证书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网址:http://**)或“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址:http://www.cgcc-zhengshuchaxun.cn/zhengshu.html)查询截图,否则无效,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以上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入场前,招标人将予以现场核对。

第六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为确保极端情况下(突发疫情、停水停电停气等)的保供能力:

(1)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信息为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的,得1分;

(2)经营场地为租赁场地的,得1分;经营场地为自主产权的,得3分;满分4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土地证、房产证等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场所租赁合同)及配备的食品处理区平面图,未按前面要求标注的,不得分。

疑问1:本项目是食堂经营权转让,而不是膳食配送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经营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且把经营场地为自主产权的作为控分项,明显为某一配送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的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2:本项目为食堂经营权转让,而非餐饮配送项目,招标人要求具有经营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同时把经营场地为自主产权的作为控分项要求,旨在有意为某一拥有中央厨房及配送餐饮企业“量身定做”作为控分项而设置的。

第七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食品应急处理设备,1、为保障应急状态下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保证食品安全,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全自动洗碗(箱)设备,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1分;

2、为保障应急状态下食品的安全温度及食用口感,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微波加热设备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配备全自动米饭生产线的,得1分;

3、为减少人员接触,防止造成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自动分饭机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1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设备购买合同、购买发票及入库清单;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现场设备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疑问1:本项目是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食堂的生产加工、消杀设备都是根据招标人的采购需求现场设计安装布置的,若有应急状况投标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安排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经营的门店配送来保障招标人的正常供餐,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应急状态下食品应急处理设备作为控分项,明显为某一配送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2:作为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本质是要求热食类供应,应急保障时,餐饮单位具备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即可。招标文件中,食品应急处理设备、应急保障能力部分要求全自动洗碗(箱)设备、微波加热设备、全自动米饭生产线、自动分饭机及20辆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疑问3:本项目为食堂经营项目,主要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 务,而非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项目,本项关于设备的要求,明显是针对配餐设置的,而非根据食堂经营项目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参考其他区域 (略) 各大中小学校食堂承包项目,关于应急保障方面的要求,仅仅需要具有相应的方案或者具有集体配送资质,本项如此设置,具有严重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完全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合理怀疑此打分指标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第八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应急保障能力:为保障突发情况下的运输能力,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 (略) 品牌形象,统一标识:(1)具有0-10(不含)辆,得1分;(2)具有10(含)-20(不含)辆,得3分;(3)具有20辆(含)以上的,得5分;(4)本小项满分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1)投标人车辆自有证明或租赁车辆证明;(2)年审合格的行驶证扫描件及对应车辆照片;(3)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照片应保证车牌号清晰可辨认, (略) 统一品牌形象及标识;(4)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疑问1:根据本项目特点就是一个现场堂食类项目,人为设置要求拥有20辆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为加分项,就是为某一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疑问2:本项目是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若有应急状况投标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安排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经营的门店配餐来保障招标人的正常供餐;根据庐州卫生科技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的采购供餐需求,在突发情况下投标人启动应急预案从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门店组织配餐,只需2-3辆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就足以满足配送餐需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20辆(含)以上的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得5分作为控分项,明显为某一配送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的控分而设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认为上述所列举的详细评审标 准要求,对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具有排他性,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单位。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疑问3:本项目为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在应急保障方面,投标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安排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经营的门店配餐来保障招标人的正常供餐;根据庐州卫生科技学校食堂目前每天单餐的供应量1000-1500左右,在突发情况下投标人启动应急预案从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门店组织配餐,只需2辆专用配送餐车就足以满足配送餐需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20辆(含)以上的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得5分作为控分项,明显为某一大型配餐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的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4:本项目为食堂经营项目,主要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务,而非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项目,本项对车辆数量要求严重不合理, (略) 场调研及问询相关配餐企业得知,即便是应急保障要求,鉴于本项目在校人数3000余人的体量,仅需要最多10辆4.2米厢式专用配送车即可满足要求,这20辆车的要求是否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第九项:根据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采购需求的第三十一页具体描述:庐州卫生科技学校位于肥东县经开 (略) (略) 交口,在校学生人数约3000余人。学校餐厅分为两层,第一层1500平方,主要经营大锅菜,第二层1500平方,主要经营风味小吃。本项目为庐州卫生科技学校餐厅组织管理招标,中标人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务,招标采 (略) 现场勘查了解项目均属于食堂经营管理类型服务工作。1、但招标文件在评分细则中相关综合实力、食品应急处理、应急保障能力等均围绕的是按照中央厨房配送要求进行准备,特别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件要求为)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信息为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此处有明显的排他性。2、为保障应急状态下食品的安全温度及食用口感,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微波加热设备,配备全自动米饭生产线,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自动分饭机等等,为保障突发情况下的运输能力,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 (略) 品牌形象、统一标识。相关设备等均与本项目没有任何关系。据综上评分标准的相关设定贵单位并为实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出具相关的评分标准而是为肥东 (略) 量身打造,进行萝卜招标,此做法严重的违背了国家对招标法的公平公正,纯属官商勾结,我公司保留对此项目的投诉权利。除此纸质外,我公 (略) 及省纪委反映相关情况,望贵单位能够重视,维护所有投标人员的合法权益。

答:(1)本项目是为3000多师生提供就餐保障,设置自有场地是为了确保在出现极端特殊条件下的供餐保障。尤其在疫情三年以来,出现了很多租赁场地实力不强、保障不力的情况。

本次项目招标旨在选拔实力较强、市场信誉度较高、服务质量较好的餐饮服务企业,为我校创省级示范学校提供有力的后勤基本保障,设置该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应急状态下食品应急处理的相关设备,既有现实的必要性,也有应对特殊情况的实际针对性。据了解,大多数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有不少于3家餐饮企业均具有上述应急设备。

本校每天有3000多名师生就餐,此项设置为保障应急状态下,投标人能保障我校餐食、餐用具运输能力。本项目是持续的常态化的服务项目,涉及人员众多,不确定因素较多,如何始终保持项目的服务质量是校方关注的重点。因此我校设置车辆条件,意在筛选服务保障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管理服务能力的餐饮企业。

考虑到投标人提出的部分建议具有一定合理性,现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食品应急处理设备”、“应急保障能力”三项修改为:

为确保极端情况下(突发疫情、停水停电停气等)的保供能力,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定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应体现极端情况下的应急设备、运输距离、应急保供能力等内容。方案制定的内容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由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

(1)预案科学合理,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6分;

(2)预案整体较合理,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3分;

(3)预案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6分

为保障应急状态下投标人运输保障能力,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辆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的,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1)投标人车辆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2)年审合格的行驶证扫描件及对应车辆照片;(3)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照片应保证车牌号清晰可辨认, (略) 统一品牌形象及标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分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3分

第十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10日9:00。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庐州卫生科技学校

地址: (略) 肥东县经 (略) (略) 交口

联系人:郭其宏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 (略)

地址: (略) 肥 (略) 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人:董洋洋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3月26日

答疑变更2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24ADDCZ*

原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24ADDCZ*

原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答疑2

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24ADDCZ*)答疑如下:

第一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中第(6)项“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疑问: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属于食材供应类项目认证,本项目作为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此项要求是否合理?

答:本次项目招标旨在选拔企业管理理念先进的综合实力较强的规模企业。绿色供应链是以绿色制造理论和供应链管理技术为基础,涉及用户包括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和客户用户,目的是使企业产品从物料获取、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对资源使用效率达到最高。经市场调研,有此证书的餐饮企业不少于三家。为响应国家号召,选拔管理理念绿色先进的规模企业,设置此项。故本条不予修改。

第二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安全生产保障:(1) (略) 级(设区)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2)为保障生产安全,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得2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 (略) 级(设区)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投标文 (略) 级(设区)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及任命书,同时提供为该人员自开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疑问1:本项目为餐饮类招标,供应商为餐饮经营者, (略) 级(设区)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2)为保障生产安全,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得2分;此证书与食堂餐饮服务无关联,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联,此项设置不仅偏离服务需求,而且具有针对性、排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疑问2:本项目只是一个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作为普通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项目,餐饮企业在学校食堂经营过程中的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都是通过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来评定的。招标人对食堂的生产经营以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作为评审条件,旨在为某一投标人“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3:人员部分要求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以校外应急供餐方式(如:中央集配中心、邻近项目点食堂送餐等)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拥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相关资质。此处对人员提出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疑问4:本项目是一个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作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项目,餐饮企业在学校食堂经营过程中的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都是通过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来考核的。招标人对食堂的生产经营以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作为评审条件,明显是在为某一配送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5:本项目为食堂经营项目,主要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略) 各大中小学校食堂承包项目中,对于投标人安全保障方面,仅需要方案类即可,均未体现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要求,此条设置太明显,具有严重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完全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合理怀疑此打分指标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答:我校是安徽省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常年在校学生3000人以上,本次招标设定安全条件原因是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电力、燃气、消防、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是衡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据市场调查了解,有远多于3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能满足此条要求。近年来,学校食堂供餐环节发生的安全类负面典型热点事件层出不穷,为保障全校3000多名师生的安全,设置此项,故不予修改。

第三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业绩服务人数2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餐饮(或学生配送餐服务)业绩的(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0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2)同一学校不同服务周期的不累计得分。

疑问:根据本项目特点就是一个现场堂食类项目,属于团膳堂食类现场服务项目招标,不是集体配餐配送类项目招标,两者虽同是餐饮服务类项目,但是在资质认证要求方面、业绩合同等方面有着较多不同,本项目人为将学生配送餐服务业绩设置成加分条件,就比较耐人寻味了。疑似为某一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

答:本条款设置“学校食堂餐饮(或学生配送餐服务)业绩”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或学生配送餐服务)”是需要择选具有面对学校食堂发生应急事故就有送餐能力的餐饮企业,保证食堂不会发生断供断餐的重大事故。且此项设定为评分项并不是资格项,经市场调研也不少于3家餐饮企业具有配送服务业绩,不存在限制性和排斥性,故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第四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2.在市级(设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得2分。注: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疑问1:此条评分项设置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人为设置该加分项就是为了控分,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对潜在投标人不公平。

疑问2:本项目只是一个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作为普通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具有餐饮荣誉证书有要求,但不应限制投标人具有某一特定单位证书。招标人通过抬高证书获取门槛作为主要的评审分值有意来限制潜在的投标供应商,旨在为某一投标人“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3:荣誉部分要求供应商:在市级(设区) (略) 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上述要求的证书、荣誉及1-4的相关体系认证、学历、人员证书等属于特定颁奖机构颁发的特定荣誉、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此项只认特定的颁奖机构及具体的证书、奖项、认证、证书等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倾向性,危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疑问4: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的培训课程和学,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人、财、物的配置,使食堂工作运行良性循环。能够彰显其水平的应该为相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如“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高级团餐职业经理人”、“膳食管理师”等证书,本项对项目经理的学历要求设置不合理,且对专升本、成人自考的学历具有强烈的歧视态度。关于“食品安全总监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局,仅在2022年11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总监进行培训和书面考核,此后并未常态化开展此项培训,其工作一般委派 (略) 餐饮协会、烹饪协会、食品协会进行。此项要求具有强烈的排他性。综上所述,该项具有严重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完全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合理怀疑此打分指标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厨师长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厨房工作,协调并检查厨房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使厨师工作正常运转:全面负责厨房的日常运作管理,厨房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及完善厨房各岗位操作程序和标准,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及修订厨房规章制度,菜品出品标准及质量,负责厨房成本的控制,进行新菜品的开发。考验厨师长水平的应该为相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如中式烹调师一级、中式面点师一级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应的荣誉证书,如政府部门/协会颁发的厨师类荣誉证书,或参加各类技能大赛的获奖证书等。本项对厨师长的学历设置过高,学历要求设置不合理,且对专升本、成人自考的学历具有强烈的歧视态度。综上所述,该项具有严重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完全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合理怀疑此打分指标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疑问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表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要求财务主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有倾向性。

答:该评分项设置项目负责人及厨师长学历要求,是为了确保项目经理和厨师长在本项目履职中能够更好地胜任岗位职责。(1)我 (略) 校,师生人员层次不同于一般的初高中学校,必须要有能力较强、学历层次相对较高的人选来统筹负责食堂经营管理,从而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2)由于本项目涉及全校3000名师生就餐,合同估算价达*元/年, (略) 履约期间财务账目清晰明确,本项目要求提供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并未要求财务主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运行的核心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出品控制、与校方沟通协调等全盘统筹工作。必须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4)经了解, (略) 场就有不少于3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能满足此要求,且此项设定为评分项并不是资格项,不存在限制有意限制潜在供应商,为某一投标人量身定做的情况。

对投标人提出的“修改分值设定”的提议,我们认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修改后内容如下:

1.项目经理1人(满分7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得3分;

(2)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

(3) (略) 级(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

2.厨师长1人(满分7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得3分;

(2)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证书得2分;

(3)具有高级营养师证书得2分;

3.其他人员(满分7分):

(1)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食品检验员(高级)证书,得2分;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得2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的,得2分。

注:(1)学历证明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略) 的学历和学籍在线查询截图;

(2)本项中所有人员不得兼任。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自开标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其中式烹调师证书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网址:http://**)或“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址:http://www.cgcc-zhengshuchaxun.cn/zhengshu.html)查询截图,否则无效,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以上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入场前,招标人将予以现场核对。

第六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为确保极端情况下(突发疫情、停水停电停气等)的保供能力:

(1)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信息为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的,得1分;

(2)经营场地为租赁场地的,得1分;经营场地为自主产权的,得3分;满分4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土地证、房产证等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场所租赁合同)及配备的食品处理区平面图,未按前面要求标注的,不得分。

疑问1:本项目是食堂经营权转让,而不是膳食配送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经营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且把经营场地为自主产权的作为控分项,明显为某一配送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的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2:本项目为食堂经营权转让,而非餐饮配送项目,招标人要求具有经营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同时把经营场地为自主产权的作为控分项要求,旨在有意为某一拥有中央厨房及配送餐饮企业“量身定做”作为控分项而设置的。

第七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食品应急处理设备,1、为保障应急状态下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保证食品安全,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全自动洗碗(箱)设备,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1分;

2、为保障应急状态下食品的安全温度及食用口感,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微波加热设备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配备全自动米饭生产线的,得1分;

3、为减少人员接触,防止造成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自动分饭机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1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设备购买合同、购买发票及入库清单;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现场设备照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疑问1:本项目是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食堂的生产加工、消杀设备都是根据招标人的采购需求现场设计安装布置的,若有应急状况投标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安排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经营的门店配送来保障招标人的正常供餐,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应急状态下食品应急处理设备作为控分项,明显为某一配送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2:作为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本质是要求热食类供应,应急保障时,餐饮单位具备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即可。招标文件中,食品应急处理设备、应急保障能力部分要求全自动洗碗(箱)设备、微波加热设备、全自动米饭生产线、自动分饭机及20辆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疑问3:本项目为食堂经营项目,主要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 务,而非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项目,本项关于设备的要求,明显是针对配餐设置的,而非根据食堂经营项目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参考其他区域 (略) 各大中小学校食堂承包项目,关于应急保障方面的要求,仅仅需要具有相应的方案或者具有集体配送资质,本项如此设置,具有严重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完全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合理怀疑此打分指标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第八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9.2.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应急保障能力:为保障突发情况下的运输能力,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 (略) 品牌形象,统一标识:(1)具有0-10(不含)辆,得1分;(2)具有10(含)-20(不含)辆,得3分;(3)具有20辆(含)以上的,得5分;(4)本小项满分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1)投标人车辆自有证明或租赁车辆证明;(2)年审合格的行驶证扫描件及对应车辆照片;(3)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照片应保证车牌号清晰可辨认, (略) 统一品牌形象及标识;(4)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疑问1:根据本项目特点就是一个现场堂食类项目,人为设置要求拥有20辆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为加分项,就是为某一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控分而设置的。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疑问2:本项目是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若有应急状况投标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安排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经营的门店配餐来保障招标人的正常供餐;根据庐州卫生科技学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的采购供餐需求,在突发情况下投标人启动应急预案从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门店组织配餐,只需2-3辆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就足以满足配送餐需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20辆(含)以上的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得5分作为控分项,明显为某一配送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的控分而设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认为上述所列举的详细评审标 准要求,对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具有排他性,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单位。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疑问3:本项目为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在应急保障方面,投标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安排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经营的门店配餐来保障招标人的正常供餐;根据庐州卫生科技学校食堂目前每天单餐的供应量1000-1500左右,在突发情况下投标人启动应急预案从自主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或附近门店组织配餐,只需2辆专用配送餐车就足以满足配送餐需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20辆(含)以上的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得5分作为控分项,明显为某一大型配餐类餐饮企业“量身定做”的控分而设置的。

疑问4:本项目为食堂经营项目,主要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务,而非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项目,本项对车辆数量要求严重不合理, (略) 场调研及问询相关配餐企业得知,即便是应急保障要求,鉴于本项目在校人数3000余人的体量,仅需要最多10辆4.2米厢式专用配送车即可满足要求,这20辆车的要求是否为某些投标人进行量身定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第九项:根据庐州卫校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采购需求的第三十一页具体描述:庐州卫生科技学校位于肥东县经开 (略) (略) 交口,在校学生人数约3000余人。学校餐厅分为两层,第一层1500平方,主要经营大锅菜,第二层1500平方,主要经营风味小吃。本项目为庐州卫生科技学校餐厅组织管理招标,中标人为校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就餐服务,招标采 (略) 现场勘查了解项目均属于食堂经营管理类型服务工作。1、但招标文件在评分细则中相关综合实力、食品应急处理、应急保障能力等均围绕的是按照中央厨房配送要求进行准备,特别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件要求为)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信息为集体用餐配送(或中央厨房)此处有明显的排他性。2、为保障应急状态下食品的安全温度及食用口感,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微波加热设备,配备全自动米饭生产线,投标人在应急生产基地配备自动分饭机等等,为保障突发情况下的运输能力,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 (略) 品牌形象、统一标识。相关设备等均与本项目没有任何关系。据综上评分标准的相关设定贵单位并为实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出具相关的评分标准而是为肥东 (略) 量身打造,进行萝卜招标,此做法严重的违背了国家对招标法的公平公正,纯属官商勾结,我公司保留对此项目的投诉权利。除此纸质外,我公 (略) 及省纪委反映相关情况,望贵单位能够重视,维护所有投标人员的合法权益。

答:(1)本项目是为3000多师生提供就餐保障,设置自有场地是为了确保在出现极端特殊条件下的供餐保障。尤其在疫情三年以来,出现了很多租赁场地实力不强、保障不力的情况。

本次项目招标旨在选拔实力较强、市场信誉度较高、服务质量较好的餐饮服务企业,为我校创省级示范学校提供有力的后勤基本保障,设置该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应急状态下食品应急处理的相关设备,既有现实的必要性,也有应对特殊情况的实际针对性。据了解,大多数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有不少于3家餐饮企业均具有上述应急设备。

本校每天有3000多名师生就餐,此项设置为保障应急状态下,投标人能保障我校餐食、餐用具运输能力。本项目是持续的常态化的服务项目,涉及人员众多,不确定因素较多,如何始终保持项目的服务质量是校方关注的重点。因此我校设置车辆条件,意在筛选服务保障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管理服务能力的餐饮企业。

考虑到投标人提出的部分建议具有一定合理性,现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食品应急处理设备”、“应急保障能力”三项修改为:

为确保极端情况下(突发疫情、停水停电停气等)的保供能力,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定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应体现极端情况下的应急设备、运输距离、应急保供能力等内容。方案制定的内容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由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

(1)预案科学合理,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6分;

(2)预案整体较合理,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3分;

(3)预案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6分

为保障应急状态下投标人运输保障能力,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辆全封闭保温厢式专用配送餐车的,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1)投标人车辆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2)年审合格的行驶证扫描件及对应车辆照片;(3)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照片应保证车牌号清晰可辨认, (略) 统一品牌形象及标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分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3分

第十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10日9:00。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庐州卫生科技学校

地址: (略) 肥东县经 (略) (略) 交口

联系人:郭其宏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 (略)

地址: (略) 肥 (略) 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人:董洋洋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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