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岭监狱C级房屋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出让公告
湖南省网岭监狱C级房屋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出让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岭监狱C级房屋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岭监狱 | ||
行政区域 | 攸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17:57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岭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 (略) 岭镇洞井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湖南 (略) (略) 岭监狱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 (略) 岭监狱C级房屋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岭监狱C级房屋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岭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湖 (略) 岭镇洞井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出让标的物为 (略) 岭镇洞井村 (略) 岭监狱原一监区到原五监区监房等25栋房屋固定资产(房屋建筑总面积为*.86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木结构、钢结构,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残余价值,不包括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负责将出让标的物范围内25栋房屋实施拆除、拆除所得材料全部归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拆除、清运处理、场地修复整理等工作、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税金均由受让人承担。根据本项目性质,出让人不予办理出让标的物所含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一)处置对象清单及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房屋名称 | 坐落位置 | 面积(㎡) | 房屋结构 | 备注 |
1 | 原一监区二分监区监房 | (略) 岭镇 洞井村 | 1152 | 以实况为准,竞拍 人须自行勘察标 的物现场。 | |
2 | 原一监区干警住宅 | 342 | |||
3 | 原一监区三分监区监房 | 593 | |||
4 | 原一监区武警营房 | 874.32 | |||
5 | 原一监区一分监区监房 | 1010 | |||
6 | 原一监区一分监区监房 | 593 | |||
7 | 原一监区车库 | 58 | |||
8 | 原一监区办公楼 | 479.6 | |||
9 | 原一监区教育堂 | 1054 | |||
10 | 原一监区同居楼 | 89 | |||
11 | 原三监区办公楼 | 818.4 | |||
12 | 原三监区值班接见室 | 460 | |||
13 | 原三监区职工宿舍 | 640 | |||
14 | 原四监区武警营房 | 679 | |||
15 | 原五监区监房 | 864 | |||
16 | 原五监区监房 | 864 | |||
17 | 原五监区接见值班室 | 208.3 | |||
18 | 原五监区同居楼 | 278 | |||
19 | 原五监区干警住宅 | 748.8 | |||
20 | 原三监区厂房 | 713.74 | |||
21 | 原四监区武警营房 | 444 | |||
22 | 原五监区厂房1 | 605.4 | |||
23 | 原一监区职工住宅 | 874.3 | |||
24 | 原四监区监舍1 | 925 | |||
25 | 原四监区监舍2 | 925 | |||
合计 | *.86 |
(二)出让底价:拟出让标底物残余价值经第三方评估为*.06元,房屋拆除费用预算*.47元。综合考虑残余价值和拆除费用,出让底价确定为*.00元。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出让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出让。
2、采用明标加价竞标方式,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
3、如只有一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标,出让人将直接与该竞买人以出让底价签订合同。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出让项目竞标。
2、受让人须委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负责房屋拆除工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报名手续和程序
一)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经竞买人签章的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盖章或由经营者签章均可,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盖章)一份:
1、竞买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必须为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如为委托竞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
2、竞买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必须为有效证件)、经营者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不接受委托竞标。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竞买人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不接受委托竞标。
二)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人须在竞标报名前将竞标保证金缴入指定的银行帐户(户名:湖南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帐号:*003,开户行: (略) 攸县支行)。竞买人必须凭银行回单到湖南 (略) 办理竞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手续。
三)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8 日—2024年04 月 0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2024年04月03日下午5:30为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湖南 (略) 。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
2、填写报名表;
3、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4、发放出让文件并办理竞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手续。
(四)竞标时间、地点
竞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上午9:30
竞标地点:攸 (略) (略) 交叉口(湖南 (略) 竞标场地)
(五)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出让人与委托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向受让人收取代理服务费5000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岭监狱C级房屋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岭监狱 | ||
行政区域 | 攸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17:57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岭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 (略) 岭镇洞井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湖南 (略) (略) 岭监狱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 (略) 岭监狱C级房屋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岭监狱C级房屋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岭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湖 (略) 岭镇洞井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出让标的物为 (略) 岭镇洞井村 (略) 岭监狱原一监区到原五监区监房等25栋房屋固定资产(房屋建筑总面积为*.86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木结构、钢结构,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残余价值,不包括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负责将出让标的物范围内25栋房屋实施拆除、拆除所得材料全部归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拆除、清运处理、场地修复整理等工作、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税金均由受让人承担。根据本项目性质,出让人不予办理出让标的物所含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一)处置对象清单及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房屋名称 | 坐落位置 | 面积(㎡) | 房屋结构 | 备注 |
1 | 原一监区二分监区监房 | (略) 岭镇 洞井村 | 1152 | 以实况为准,竞拍 人须自行勘察标 的物现场。 | |
2 | 原一监区干警住宅 | 342 | |||
3 | 原一监区三分监区监房 | 593 | |||
4 | 原一监区武警营房 | 874.32 | |||
5 | 原一监区一分监区监房 | 1010 | |||
6 | 原一监区一分监区监房 | 593 | |||
7 | 原一监区车库 | 58 | |||
8 | 原一监区办公楼 | 479.6 | |||
9 | 原一监区教育堂 | 1054 | |||
10 | 原一监区同居楼 | 89 | |||
11 | 原三监区办公楼 | 818.4 | |||
12 | 原三监区值班接见室 | 460 | |||
13 | 原三监区职工宿舍 | 640 | |||
14 | 原四监区武警营房 | 679 | |||
15 | 原五监区监房 | 864 | |||
16 | 原五监区监房 | 864 | |||
17 | 原五监区接见值班室 | 208.3 | |||
18 | 原五监区同居楼 | 278 | |||
19 | 原五监区干警住宅 | 748.8 | |||
20 | 原三监区厂房 | 713.74 | |||
21 | 原四监区武警营房 | 444 | |||
22 | 原五监区厂房1 | 605.4 | |||
23 | 原一监区职工住宅 | 874.3 | |||
24 | 原四监区监舍1 | 925 | |||
25 | 原四监区监舍2 | 925 | |||
合计 | *.86 |
(二)出让底价:拟出让标底物残余价值经第三方评估为*.06元,房屋拆除费用预算*.47元。综合考虑残余价值和拆除费用,出让底价确定为*.00元。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出让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出让。
2、采用明标加价竞标方式,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
3、如只有一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标,出让人将直接与该竞买人以出让底价签订合同。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出让项目竞标。
2、受让人须委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负责房屋拆除工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报名手续和程序
一)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经竞买人签章的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盖章或由经营者签章均可,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盖章)一份:
1、竞买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必须为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如为委托竞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
2、竞买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必须为有效证件)、经营者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不接受委托竞标。
3、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竞买人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不接受委托竞标。
二)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人须在竞标报名前将竞标保证金缴入指定的银行帐户(户名:湖南 (略) 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帐号:*003,开户行: (略) 攸县支行)。竞买人必须凭银行回单到湖南 (略) 办理竞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手续。
三)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8 日—2024年04 月 0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2024年04月03日下午5:30为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湖南 (略) 。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
2、填写报名表;
3、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4、发放出让文件并办理竞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手续。
(四)竞标时间、地点
竞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上午9:30
竞标地点:攸 (略) (略) 交叉口(湖南 (略) 竞标场地)
(五)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出让人与委托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向受让人收取代理服务费5000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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