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便利店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便利店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便利店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3025号
面积/数量 64.3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32,150元/月(单价为500元/㎡/月,含税,不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租金每年按5%递增)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综合(出租用途为便利店)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开具的租赁保证 (略) 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招租 (略) 原额返还。
2、经营范围:提供鲜花、新鲜水果及水果篮、日用品、面包、饮料、乳制品、鲜食、咖啡(非即溶咖啡)、冻品、杂志、报纸、预包装商品、婴幼儿用品、孕产妇用品、住院用品、大米食物油等服务,所销售商品不少于10大类、1000个品种,禁止贩卖烟酒类商品。承租方售卖的商品须经出租方审批,由出租方确定经营产品。
3、能够提供10种以上的便民服务(如深圳通充值、话费充值、手机充电服务、针线服务、微波炉加热服务、热水供应、便民雨伞等)。
4.能够实现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员工卡等支付方式,并向客户提供打印凭证及发票。
5、提供24小时全年无休营业。
6、承租方承租后不能出现任何三无、过期食品销售情况,所有销售商品都必须在合格保质期内销售且达到国家商品的检验标准,必要时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需要具备食品、产品溯源追查管理能力,如因食品、产 (略) 方及他人损失、赔偿及罚款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商品的销售定 (略) 场正常价格且同类商品不能超出同品牌商店(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售价。若为连锁经营企业,商品的销售定价 (略) 其他分店一致(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承租方需要提供承诺函。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销售清单定价表格进行备案,如需进行定价调整,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更新备案定价表格。经营期间出租方将组织对店面商品售价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任何一种商品售价高 (略) 场正常价格或同品牌商店(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售价的,首次发现需缴纳违约金*元,第二次需缴纳违约金*,如有第三次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由承租方负责便利店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并根据招租文件的要求独立进行经营。
9、承租方确保在便利店开业前取得经营场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政府要求的其他证照和批文等,由承租方自行自费办理。因种种原因无法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合法性证照,导致无法开业,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0、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便利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包、分租及增加经营范围,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1、承租 (略) 的规章制度, (略) 的设备设施,保证正常医疗秩序。总务科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经营场所的卫生和商品进行检查,承租方应服从管理,并对检查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服从出租方的管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 (略) 按合同规定缴纳租赁保证金、水电使用费用等。
13、承租方按经营要求独立经营便利店,自行承担便利店的经营风险,出租方按约定提供经营地点,收取固定费用,不得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
14、承租方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秩序等工作,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
15、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任何罚款(累及出租方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6、承租方负责便利店的设计、装修、改造等,包含土建施工、电路、水路改造、增设空调及一般电器等运营所需一切设备设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设计和施工方案需由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加装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约责任。
17、合同期满后或其他情形下停租时,承租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干净。
18、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病人休息,不得采用大声叫卖、音响等发声设备、强光照射等扰乱医疗秩序的经营手段。
19、出 (略) 政建 (略) 规划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需变动或拆迁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立即终止合同,退回剩余部分租金。装修及改造部分,出租方不予补偿。
20、出租方如因特殊原因需承租方停止营业时(如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演练等),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
21、未经出租方批准,承租方禁止在店外堆放任何物品。
22、医院职工享受所有商品优惠折扣不低于85折。具体折扣率以最终谈判为准。
23、承租方要加强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管理,确定食品质量,所有原材料与制成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检疫标准。同时必须接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等各级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24、承租方建立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方米,来源合法,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物业按现状出租;
2、承租方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如延期后仍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最多不超过1次。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在副省级(含) (略) 正在经营的便利店直营连锁门店(须 (略) 或分支机构)不少于80家(含)(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略) 服务的直营门店(须 (略) 或分支机构)不少于2家(医院合作门店的*方 (略) ,提 (略) 服务的门店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及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
4、意向承租方以直营方式经营本项目。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3、品牌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略) 或分支机构需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4、 (略) 服务的直营门店( (略) 或分支机构)的门店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及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8、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机构提供)。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96,45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福田分公司 地址 (略) 南山区西丽街 (略) 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人 陈小姐;王先生 联系方式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中山大学 (略) (深圳福田)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承租 (略) 32家社康及行政楼、医技楼、 (略) 区等特点及要求,提供线上优惠下单,线下每月2-4次定时配送的服务,承租方出具下单及配送可行性方案(各配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址)。
序号 名称 详细地址
1 院本部 福田 (略) 3025号
2 医技楼 福 (略) 18号
3 行政楼 福 (略) 92号
4 (略) 区 福 (略) 5号
5 八卦岭社康 福 (略) 56号
6 东园社康 福田 (略) 御河堤花园104-107、113-117号商铺
7 锦龙社康 福田 (略) 锦绣新居一楼
8 园西社康 福田 (略) 3 (略) 五栋一层
9 荔村社康 福田 (略) 桑达雅苑北区第一层N010、N011、第二层N01
10 福强社康 福田区华强北 (略) 7号桑达小区405栋一楼
11 通新岭社康 福田 (略) 通心岭小区4栋1楼
12 福南社康 福 (略) 222号
13 福田社康 福田区福祥街89号福田环庆文化广场101
14 圩镇社康 福田 (略) 福滨苑东侧二楼
15 城市春天社康 福 (略) 3 (略) 春天花园3栋第1层101、102
16 院本部社康 福田 (略) 3025号3号楼2楼
17 海滨社康 海滨广场福华阁1楼
18 福民社康 (略) 1031号福民大厦裙楼第一层102号、108号
19 皇岗社康 福田区皇岗上围三村88-3号(新址)
20 福山社康 皇洲花园皇辉阁1楼
21 赤尾社康 福田区滨河大道3001-13
22 滨河社康 福田区滨河大道3129
23 文山社康 (略) 高科利花园大厦裙楼1J房、2B房(新址)
24 口岸社康 (略) 福田区廊桥国际花园一层01、28、29房
25 水围社康 水围村六街7号
26 福保社康 福田保税区新桂花村京隆苑26-31栋裙楼2A、3A、4A, (略) 2203号京隆苑首层
27 渔农社康 渔农村名津广场1楼110-01号铺
28 益田社康 (略) 福田区益田村中心广场东部康乐中心楼一二层
29 明月社康 福田区滨河大道石厦北一街信托花园1栋第一层02号
30 新港社康 福田区建鑫苑AB栋裙楼新新家园12号、13号
31 红树福苑社康 福田保 (略) 南红树福苑6栋商铺01层136、137号
32 (略) 社康站 福田 (略) 内
33 广电社康站 (略) 福田 (略)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大厦2楼120号
34 中国移动社康站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2010号信息大厦5楼
35 人才园社康站 福田区深南大道80 (略) 人才园裙楼2楼2043房
36 核电花园社康站 福田 (略) 长城大厦9栋D座首层101
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组织的交易活动;
(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3、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 (略) 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福府规〔2018〕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略) 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4、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租赁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其有权出租租赁物业。
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9、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0、承租方应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向深圳交易集团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服务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租金费用按季度收取,每季按预交的方式交纳。逾期视同放弃承包权,自动解除承租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12、便利店经营中的用水、用电等使用费用,按完装的度量设备的计量和供应商规定的价格,每季度缴纳实际使用费用。
13、租赁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支付),作为便利店正常经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等保证金。在便利店发生商品安全事故或承租方放弃承租时,用此款垫付受害人员的医疗费用或便利店的启动费用。待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此款的归还或回收。合同到期后,在承租方完成合同所有规定的条款,1 (略) 原额返还承租方。
14、如因承租方单方面原因拒绝履行合同,租赁保证金及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作为赔偿出租方的相关损失。
15、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租赁保证金及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造成严重后果或擅自将经营权进行转包、分包、挂靠。
(2)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承租方擅自加建、扩建、拆建、拆改变动、装修房屋、造成损坏经营场所的房屋主体,或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日常维护义务,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将房屋修复。
(4)承租方利用该经营场所进行违法活动、存放危险(或违禁)物品,或进行其它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违反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给出租方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和干扰。
(6)逾期未交纳应交纳的费用,已经给出租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7)承租方擅自以出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在对外的宣传、经营活动以及票据的使用中使用出租方的标志、名称或字样,或者作出任何有可能使第三方认为承租方是出租方的代表、雇员或者代理人的行为的。
16、因承租方原因,需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必须提前五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请求,未获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应按合同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不得擅自离场,否则扣除租赁保证金。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书面请求后的15天内给予明确答复,超过15天未答复的承租方视出租方同意终止合同。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作为违约补偿归出租方所有,且承租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17、出租方如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应无条件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并对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经济给予相应的赔偿。
18、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出租方将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出租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作为违约补偿归出租方所有,且承租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19、违约责任:
(1)服务期间内,如因承租方丧失为提供该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资质或其他承租方方面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承租方应在丧失资质或相关事由发生的当天立即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无法在3天内恢复资质或消除事由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向承租方支付未支付的款项,出租方将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2)如承租方未按出租方需求或招租文件、应答文件、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经出租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义务的,自催告后每逾期一日,应每日按租赁保证金的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且自承租方逾期之日起,出租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出租方所需要的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逾期超过1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承租方提供的服务未能满足招租文件、应答文件、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的,出租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承租方立即整改;承租方整改后仍未能满足前述条件的或承租方拒绝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将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方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必须按时交纳租金。承租方若因故需暂时缓交租金,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交纳租金的,承租方在补交相应租金的同时,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当月租金总额的【3】%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或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它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因承租方所供产品质量造成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或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或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或产生任何其他纠纷、争议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20、关于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出租方沟通联络,承租方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出租方日常业务联系。如专职主管人员有变更,须提前10个日历日书面告知出租方。
(2)承租方需提供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承租方须主动接受出租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经营、服务等方面),承租方屡教不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承租方需提供日常服务及管理规划、客户投诉处置方案。
(5)承租方需提供水、电、消防等方面应急措施(需提供相应的应急方案)。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便利店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略) 3025号
面积/数量 64.3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32,150元/月(单价为500元/㎡/月,含税,不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租金每年按5%递增)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综合(出租用途为便利店)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开具的租赁保证 (略) 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招租 (略) 原额返还。
2、经营范围:提供鲜花、新鲜水果及水果篮、日用品、面包、饮料、乳制品、鲜食、咖啡(非即溶咖啡)、冻品、杂志、报纸、预包装商品、婴幼儿用品、孕产妇用品、住院用品、大米食物油等服务,所销售商品不少于10大类、1000个品种,禁止贩卖烟酒类商品。承租方售卖的商品须经出租方审批,由出租方确定经营产品。
3、能够提供10种以上的便民服务(如深圳通充值、话费充值、手机充电服务、针线服务、微波炉加热服务、热水供应、便民雨伞等)。
4.能够实现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员工卡等支付方式,并向客户提供打印凭证及发票。
5、提供24小时全年无休营业。
6、承租方承租后不能出现任何三无、过期食品销售情况,所有销售商品都必须在合格保质期内销售且达到国家商品的检验标准,必要时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需要具备食品、产品溯源追查管理能力,如因食品、产 (略) 方及他人损失、赔偿及罚款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商品的销售定 (略) 场正常价格且同类商品不能超出同品牌商店(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售价。若为连锁经营企业,商品的销售定价 (略) 其他分店一致(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承租方需要提供承诺函。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销售清单定价表格进行备案,如需进行定价调整,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更新备案定价表格。经营期间出租方将组织对店面商品售价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任何一种商品售价高 (略) 场正常价格或同品牌商店(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售价的,首次发现需缴纳违约金*元,第二次需缴纳违约金*,如有第三次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由承租方负责便利店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并根据招租文件的要求独立进行经营。
9、承租方确保在便利店开业前取得经营场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政府要求的其他证照和批文等,由承租方自行自费办理。因种种原因无法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合法性证照,导致无法开业,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0、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便利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包、分租及增加经营范围,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1、承租 (略) 的规章制度, (略) 的设备设施,保证正常医疗秩序。总务科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经营场所的卫生和商品进行检查,承租方应服从管理,并对检查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服从出租方的管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 (略) 按合同规定缴纳租赁保证金、水电使用费用等。
13、承租方按经营要求独立经营便利店,自行承担便利店的经营风险,出租方按约定提供经营地点,收取固定费用,不得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
14、承租方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秩序等工作,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
15、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任何罚款(累及出租方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6、承租方负责便利店的设计、装修、改造等,包含土建施工、电路、水路改造、增设空调及一般电器等运营所需一切设备设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设计和施工方案需由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加装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约责任。
17、合同期满后或其他情形下停租时,承租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干净。
18、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病人休息,不得采用大声叫卖、音响等发声设备、强光照射等扰乱医疗秩序的经营手段。
19、出 (略) 政建 (略) 规划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需变动或拆迁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立即终止合同,退回剩余部分租金。装修及改造部分,出租方不予补偿。
20、出租方如因特殊原因需承租方停止营业时(如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演练等),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
21、未经出租方批准,承租方禁止在店外堆放任何物品。
22、医院职工享受所有商品优惠折扣不低于85折。具体折扣率以最终谈判为准。
23、承租方要加强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管理,确定食品质量,所有原材料与制成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检疫标准。同时必须接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等各级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24、承租方建立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方米,来源合法,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物业按现状出租;
2、承租方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如延期后仍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最多不超过1次。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在副省级(含) (略) 正在经营的便利店直营连锁门店(须 (略) 或分支机构)不少于80家(含)(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略) 服务的直营门店(须 (略) 或分支机构)不少于2家(医院合作门店的*方 (略) ,提 (略) 服务的门店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及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
4、意向承租方以直营方式经营本项目。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3、品牌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略) 或分支机构需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4、 (略) 服务的直营门店( (略) 或分支机构)的门店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及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8、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9、《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机构提供)。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96,45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福田分公司 地址 (略) 南山区西丽街 (略) 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人 陈小姐;王先生 联系方式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中山大学 (略) (深圳福田)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承租 (略) 32家社康及行政楼、医技楼、 (略) 区等特点及要求,提供线上优惠下单,线下每月2-4次定时配送的服务,承租方出具下单及配送可行性方案(各配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址)。
序号 名称 详细地址
1 院本部 福田 (略) 3025号
2 医技楼 福 (略) 18号
3 行政楼 福 (略) 92号
4 (略) 区 福 (略) 5号
5 八卦岭社康 福 (略) 56号
6 东园社康 福田 (略) 御河堤花园104-107、113-117号商铺
7 锦龙社康 福田 (略) 锦绣新居一楼
8 园西社康 福田 (略) 3 (略) 五栋一层
9 荔村社康 福田 (略) 桑达雅苑北区第一层N010、N011、第二层N01
10 福强社康 福田区华强北 (略) 7号桑达小区405栋一楼
11 通新岭社康 福田 (略) 通心岭小区4栋1楼
12 福南社康 福 (略) 222号
13 福田社康 福田区福祥街89号福田环庆文化广场101
14 圩镇社康 福田 (略) 福滨苑东侧二楼
15 城市春天社康 福 (略) 3 (略) 春天花园3栋第1层101、102
16 院本部社康 福田 (略) 3025号3号楼2楼
17 海滨社康 海滨广场福华阁1楼
18 福民社康 (略) 1031号福民大厦裙楼第一层102号、108号
19 皇岗社康 福田区皇岗上围三村88-3号(新址)
20 福山社康 皇洲花园皇辉阁1楼
21 赤尾社康 福田区滨河大道3001-13
22 滨河社康 福田区滨河大道3129
23 文山社康 (略) 高科利花园大厦裙楼1J房、2B房(新址)
24 口岸社康 (略) 福田区廊桥国际花园一层01、28、29房
25 水围社康 水围村六街7号
26 福保社康 福田保税区新桂花村京隆苑26-31栋裙楼2A、3A、4A, (略) 2203号京隆苑首层
27 渔农社康 渔农村名津广场1楼110-01号铺
28 益田社康 (略) 福田区益田村中心广场东部康乐中心楼一二层
29 明月社康 福田区滨河大道石厦北一街信托花园1栋第一层02号
30 新港社康 福田区建鑫苑AB栋裙楼新新家园12号、13号
31 红树福苑社康 福田保 (略) 南红树福苑6栋商铺01层136、137号
32 (略) 社康站 福田 (略) 内
33 广电社康站 (略) 福田 (略)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大厦2楼120号
34 中国移动社康站 (略) 福田区深南大道2010号信息大厦5楼
35 人才园社康站 福田区深南大道80 (略) 人才园裙楼2楼2043房
36 核电花园社康站 福田 (略) 长城大厦9栋D座首层101
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组织的交易活动;
(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3、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 (略) 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福府规〔2018〕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略) 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4、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租赁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其有权出租租赁物业。
5、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9、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0、承租方应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向深圳交易集团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服务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租金费用按季度收取,每季按预交的方式交纳。逾期视同放弃承包权,自动解除承租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12、便利店经营中的用水、用电等使用费用,按完装的度量设备的计量和供应商规定的价格,每季度缴纳实际使用费用。
13、租赁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支付),作为便利店正常经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等保证金。在便利店发生商品安全事故或承租方放弃承租时,用此款垫付受害人员的医疗费用或便利店的启动费用。待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此款的归还或回收。合同到期后,在承租方完成合同所有规定的条款,1 (略) 原额返还承租方。
14、如因承租方单方面原因拒绝履行合同,租赁保证金及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作为赔偿出租方的相关损失。
15、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租赁保证金及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造成严重后果或擅自将经营权进行转包、分包、挂靠。
(2)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承租方擅自加建、扩建、拆建、拆改变动、装修房屋、造成损坏经营场所的房屋主体,或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日常维护义务,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将房屋修复。
(4)承租方利用该经营场所进行违法活动、存放危险(或违禁)物品,或进行其它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违反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给出租方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和干扰。
(6)逾期未交纳应交纳的费用,已经给出租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7)承租方擅自以出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在对外的宣传、经营活动以及票据的使用中使用出租方的标志、名称或字样,或者作出任何有可能使第三方认为承租方是出租方的代表、雇员或者代理人的行为的。
16、因承租方原因,需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必须提前五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请求,未获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应按合同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不得擅自离场,否则扣除租赁保证金。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书面请求后的15天内给予明确答复,超过15天未答复的承租方视出租方同意终止合同。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作为违约补偿归出租方所有,且承租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17、出租方如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应无条件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并对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经济给予相应的赔偿。
18、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出租方将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出租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作为违约补偿归出租方所有,且承租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19、违约责任:
(1)服务期间内,如因承租方丧失为提供该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资质或其他承租方方面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承租方应在丧失资质或相关事由发生的当天立即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无法在3天内恢复资质或消除事由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向承租方支付未支付的款项,出租方将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2)如承租方未按出租方需求或招租文件、应答文件、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经出租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义务的,自催告后每逾期一日,应每日按租赁保证金的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且自承租方逾期之日起,出租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出租方所需要的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逾期超过1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承租方提供的服务未能满足招租文件、应答文件、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的,出租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承租方立即整改;承租方整改后仍未能满足前述条件的或承租方拒绝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将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方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必须按时交纳租金。承租方若因故需暂时缓交租金,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交纳租金的,承租方在补交相应租金的同时,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当月租金总额的【3】%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或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它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因承租方所供产品质量造成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或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或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或产生任何其他纠纷、争议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20、关于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出租方沟通联络,承租方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出租方日常业务联系。如专职主管人员有变更,须提前10个日历日书面告知出租方。
(2)承租方需提供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承租方须主动接受出租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经营、服务等方面),承租方屡教不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承租方需提供日常服务及管理规划、客户投诉处置方案。
(5)承租方需提供水、电、消防等方面应急措施(需提供相应的应急方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