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会购区间物业区招租信息公告
深圳地铁会购区间物业区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会购区间物业区 |
起始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福 (略) 4068号 |
面积/数量 | *.78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年 | 免租期 | 0日(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原则上分期给予),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7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保底租金自第3年起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时交纳合同约定保证金,并不得修改合同内容条款, (略) 名称须与报名文件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2.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如需对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项目管理处、地铁运营管理单位、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并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定期将其物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文件材料及经营数据等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承租物业。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机构服务费用(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半个月租金)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
其他补充说明 | 招租底价及递增: 采用“保底租金+超额分成租金”计租方式。设最终租金价为P,保底租金底价为Pa=*/平方米/月,实际成交保底租金价为Pb,超额分成租金价为Pc,承租方每月全口径收入A(不含物业管理费、能耗费收入)以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的单价为Aa=A/*.78元/平方米/月,则:若Aa≤Pb*2.58,则P=Pb;若Aa>Pb*2.58,则P=Pb+Pc=Pb+(Aa-Pb*2.58)*50%。保底租金价自第三年起每年递增3%。 以上各级计算结果值均取小数点后两位。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延期2次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2021年1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截至招租信息公告之前一日,企业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及以上。 2.意向承租方具备在营轨道或人防类地下空间商业项目整租经营管理经验,其在营整租单体轨道或人防类地下空间商业项目合同租赁面积在*平方米及以上。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及出租方对其做出的租赁履约评价文件(文件须附上不少于2位出租方代表的固定电话)等相关证明文件。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签署相应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4.意向承租方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略) 场监督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承租资格(响应条件): (1)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或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 (3)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在内的项目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或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内的; (4)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一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各单位( (略) ,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 (略)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或因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含已做出提前终止决策、尚未执行的)。 6.配合出租方、招租机构对其资质及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意向承租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报告(http://**); 5.信用中国信用报告(http://**);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注册资本人民币*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略) 站记录等其中1项即可); 9.在营整租单体轨道或人防类地下空间商业项目合同租赁面积在*平方米及以上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及出租方对其做出的租赁履约评价文件(文件须附上不少于2位出租方代表的固定电话)等相关证明文件〕; 10.承诺函(向联交所领取); 11.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2.“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5、6条要求材料; 13.出租方要求补充时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8,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杨小姐;郭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为2000-M1人防工程,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项目。承租方须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人防工程的管理要求。 2.项目目前由原承租方整租经营,截至项目挂牌招租时,整租合同尚未期满,承租方分租租户尚在经营(以最新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且项目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既有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勘察,了解分租租户及既有设施详情;若最终获得承租权,须自行负责妥善处理遗留租户去留问题,按出租方要求管理分租租户,并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如需)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项目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项目,招租业态为商业,公区、商铺内带装修及设备。项目已经营约十二年,部分装修及设备老旧,或需升级改造以确保安全经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勘察,评估既有装修、设备详情。如因承租方全部或部分利旧 (略) 民投诉或导致政府部门要求整改的,承租方须配合妥善处置投诉并及时整改,且一应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租租金价不含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物管费及管理服务项目以承租方与深铁物业( (略) )另行签订的物管合同约定为准;现物管费执行价为*/平方米/月(仅供参考),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为共用设备设施(含原有电梯、供水、供电、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排水、中央空调、弱电系统等,不含承租方后期自行添置的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养护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污水泵站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等;水电费按政府定价标准计收。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6.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末年3个月保底租金计算。 7.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不得以向分租租户收 (略) 场同类标准的管理服务费或其他名目费用等方式,变相降低账面收入,逃缴超额分成租金。 8.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有权按照《 (略) (略) 合同履约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影响后期承租方响应出租方项目公开招租/招标/招商时的资格或评选。 9.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予他人。如承租方为注 (略) 以外的企业法人,则承租方可以以注 (略) (略) 来承接、运行本项目,将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全 (略) ,承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出租人与 (略) 就相关事项签订三方协议;如承租方注 (略) ,则以上不适用。 10.本项目原整体承租方已依照原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提出续约申请,如其报名本次招租并经审核通过,视作具备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优先承租权。 11.原租赁合同租期至:2024年4月25日。 12.租金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会购区间物业区 |
起始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福 (略) 4068号 |
面积/数量 | *.78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年 | 免租期 | 0日(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原则上分期给予),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7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保底租金自第3年起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时交纳合同约定保证金,并不得修改合同内容条款, (略) 名称须与报名文件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2.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如需对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项目管理处、地铁运营管理单位、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并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定期将其物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文件材料及经营数据等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承租物业。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机构服务费用(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半个月租金)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
其他补充说明 | 招租底价及递增: 采用“保底租金+超额分成租金”计租方式。设最终租金价为P,保底租金底价为Pa=*/平方米/月,实际成交保底租金价为Pb,超额分成租金价为Pc,承租方每月全口径收入A(不含物业管理费、能耗费收入)以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的单价为Aa=A/*.78元/平方米/月,则:若Aa≤Pb*2.58,则P=Pb;若Aa>Pb*2.58,则P=Pb+Pc=Pb+(Aa-Pb*2.58)*50%。保底租金价自第三年起每年递增3%。 以上各级计算结果值均取小数点后两位。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延期2次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2021年1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截至招租信息公告之前一日,企业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及以上。 2.意向承租方具备在营轨道或人防类地下空间商业项目整租经营管理经验,其在营整租单体轨道或人防类地下空间商业项目合同租赁面积在*平方米及以上。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及出租方对其做出的租赁履约评价文件(文件须附上不少于2位出租方代表的固定电话)等相关证明文件。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签署相应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4.意向承租方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略) 场监督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承租资格(响应条件): (1)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或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 (3)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在内的项目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或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内的; (4)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一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各单位( (略) ,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 (略)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或因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含已做出提前终止决策、尚未执行的)。 6.配合出租方、招租机构对其资质及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意向承租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报告(http://**); 5.信用中国信用报告(http://**);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注册资本人民币*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略) 站记录等其中1项即可); 9.在营整租单体轨道或人防类地下空间商业项目合同租赁面积在*平方米及以上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及出租方对其做出的租赁履约评价文件(文件须附上不少于2位出租方代表的固定电话)等相关证明文件〕; 10.承诺函(向联交所领取); 11.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2.“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5、6条要求材料; 13.出租方要求补充时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8,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杨小姐;郭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为2000-M1人防工程,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项目。承租方须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人防工程的管理要求。 2.项目目前由原承租方整租经营,截至项目挂牌招租时,整租合同尚未期满,承租方分租租户尚在经营(以最新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且项目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既有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勘察,了解分租租户及既有设施详情;若最终获得承租权,须自行负责妥善处理遗留租户去留问题,按出租方要求管理分租租户,并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如需)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项目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项目,招租业态为商业,公区、商铺内带装修及设备。项目已经营约十二年,部分装修及设备老旧,或需升级改造以确保安全经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勘察,评估既有装修、设备详情。如因承租方全部或部分利旧 (略) 民投诉或导致政府部门要求整改的,承租方须配合妥善处置投诉并及时整改,且一应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租租金价不含物管费、水电费等费用,物管费及管理服务项目以承租方与深铁物业( (略) )另行签订的物管合同约定为准;现物管费执行价为*/平方米/月(仅供参考),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为共用设备设施(含原有电梯、供水、供电、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排水、中央空调、弱电系统等,不含承租方后期自行添置的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养护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污水泵站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等;水电费按政府定价标准计收。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6.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末年3个月保底租金计算。 7.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不得以向分租租户收 (略) 场同类标准的管理服务费或其他名目费用等方式,变相降低账面收入,逃缴超额分成租金。 8.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有权按照《 (略) (略) 合同履约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影响后期承租方响应出租方项目公开招租/招标/招商时的资格或评选。 9.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予他人。如承租方为注 (略) 以外的企业法人,则承租方可以以注 (略) (略) 来承接、运行本项目,将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全 (略) ,承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出租人与 (略) 就相关事项签订三方协议;如承租方注 (略) ,则以上不适用。 10.本项目原整体承租方已依照原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提出续约申请,如其报名本次招租并经审核通过,视作具备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优先承租权。 11.原租赁合同租期至:2024年4月25日。 12.租金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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