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浔自然资规告集字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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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浔自然资规告集字第2号

(略) 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 (略) (略) 1388号嘉年华广场C座6楼 (略) 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幅)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12.jpg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须符合农业“标准地”准入及使用要求,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具备准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 (略) 南浔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报名地点: (略) (略) 1388号嘉年华广场C座6楼财务室。凡有意申请竞买上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的,请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拍卖文件资料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须随带材料,请咨询*女士,0572-* *),报名登记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时点前到指定银行帐户)。竞得后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竞得者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理。

四、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至2024年4月16日16时(节假日除外)。

竞买保证金入账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6时。

五、竞得后,竞买人与出让人及相关鉴证单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相关协议。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人防费和土地契税等其他相关税费。此外,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该地块具体情况和实地踏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衔接。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按照该地块的相关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具体事宜,地块的其他详细情况见地块拍卖出让须知。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账号:*

开户行: (略) 南太湖新区支行

九、联系方式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村部

电话:*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 (略) 999号

电话:057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 (略) 999号

电话:0572-*

拍卖报名咨询:*女士,0572-* *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2024年3月28日

(略) 南浔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 (略) 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菱湖镇2023-15号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

一、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的出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组织实施由出让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承办。

二、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 ;

(二)地块范围: 见规划红线 ;

(三)出让面积: 1213平方米 ;

(四)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 ;

(五)规划容积率: 1.5-2.0 ;

(六)规划建筑密度: / ;

(七)规划绿地率: / ;

(八)建筑高度: 不高于12米 ;

(九)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付款时间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交地(具体以《集体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十一)起始价:人民币*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十二)具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提供的《南浔区菱湖镇2023-15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湖浔规*号)要求实施建设。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符合农业“标准地”准入及使用要求,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具备准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买:

(1) (略) 南浔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 (略) 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授权委托书;

(5)成交确认书(样本);

(6)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7)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8)其他相关资料。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8日9时至2024年4月16日16时(节假日除外) (略) (略) 1388号嘉年华广场C座6楼 (略)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所有申请人的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机构、组织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应签字盖章的资料。

(三)资格审查

(略) 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后通知其参加拍卖活动。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入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6时。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元)。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未竞得人在拍卖出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办理退款(保证金不计息)。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

1.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可以向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咨询。

2.申请人对报名操作事项有疑问,可以向 (略) 咨询。

3.申请人报名前应到地块现场踏勘,参与报名视为对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

六、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本次拍卖会定于2024年4月17日10时在 (略) ( (略) (略) 1388号嘉年华广场C座6楼拍卖厅)举行。

七、拍卖起拍价、加价幅度

起拍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0.*元(大写:*仟元)。

八、拍卖出让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清点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拍价、加价规则和加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价(底价),最后最高应价人的应价不到保留价的不成交。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会场上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出让结果公布

(略) 将在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 (略) 官网http://**)公布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得撤回和反悔),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十、土地出让金支付

竞得人应于土地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缴入户名: (略) 菱湖镇财政;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菱湖支行。逾期支付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咨询。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自然人或非相关行业企业竞得土地的,须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在2024年4月20日下午4时前支付拍卖佣金*元,缴入户名: (略) ;账号:*;开户行: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预期佣金收入,剩余部分留存拍卖人处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

(九)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拍卖佣金、人防费和土地契税等相关税费。此外,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标准地”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拍卖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和出让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出让地块应在出让人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2个月。

十三、联系方式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村部

电话:*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 (略) 999号

电话:057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 (略) 999号

电话:0572-*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2024年3月28日

注: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本出让须知等拍卖文件,同意遵守和履行相关义务、相关告知事项的请在下面签字盖章。

竞买人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3、竞买申请书.doc

4、竞买资格确认书.docx

5、拍卖成交确认书.docx

6、拍卖活动授权委托书.doc


(略) 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 (略) (略) 1388号嘉年华广场C座6楼 (略) 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幅)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12.jpg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须符合农业“标准地”准入及使用要求,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具备准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 (略) 南浔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报名地点: (略) (略) 1388号嘉年华广场C座6楼财务室。凡有意申请竞买上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的,请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拍卖文件资料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须随带材料,请咨询*女士,0572-* *),报名登记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时点前到指定银行帐户)。竞得后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竞得者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理。

四、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至2024年4月16日16时(节假日除外)。

竞买保证金入账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6时。

五、竞得后,竞买人与出让人及相关鉴证单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相关协议。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人防费和土地契税等其他相关税费。此外,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该地块具体情况和实地踏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衔接。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按照该地块的相关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具体事宜,地块的其他详细情况见地块拍卖出让须知。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账号:*

开户行: (略) 南太湖新区支行

九、联系方式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村部

电话:*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 (略) 999号

电话:057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 (略) 999号

电话:0572-*

拍卖报名咨询:*女士,0572-* *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2024年3月28日

(略) 南浔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 (略) 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菱湖镇2023-15号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

一、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的出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组织实施由出让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承办。

二、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 ;

(二)地块范围: 见规划红线 ;

(三)出让面积: 1213平方米 ;

(四)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 ;

(五)规划容积率: 1.5-2.0 ;

(六)规划建筑密度: / ;

(七)规划绿地率: / ;

(八)建筑高度: 不高于12米 ;

(九)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付款时间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交地(具体以《集体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十一)起始价:人民币*元,不设底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十二)具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提供的《南浔区菱湖镇2023-15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湖浔规*号)要求实施建设。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符合农业“标准地”准入及使用要求,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具备准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买:

(1) (略) 南浔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 (略) 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授权委托书;

(5)成交确认书(样本);

(6)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7)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8)其他相关资料。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8日9时至2024年4月16日16时(节假日除外) (略) (略) 1388号嘉年华广场C座6楼 (略)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所有申请人的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机构、组织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应签字盖章的资料。

(三)资格审查

(略) 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后通知其参加拍卖活动。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入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6时。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元)。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未竞得人在拍卖出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办理退款(保证金不计息)。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

1.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可以向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咨询。

2.申请人对报名操作事项有疑问,可以向 (略) 咨询。

3.申请人报名前应到地块现场踏勘,参与报名视为对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

六、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本次拍卖会定于2024年4月17日10时在 (略) ( (略) (略) 1388号嘉年华广场C座6楼拍卖厅)举行。

七、拍卖起拍价、加价幅度

起拍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0.*元(大写:*仟元)。

八、拍卖出让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清点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拍价、加价规则和加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价(底价),最后最高应价人的应价不到保留价的不成交。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会场上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出让结果公布

(略) 将在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 (略) 官网http://**)公布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得撤回和反悔),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十、土地出让金支付

竞得人应于土地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缴入户名: (略) 菱湖镇财政;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菱湖支行。逾期支付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咨询。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自然人或非相关行业企业竞得土地的,须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在2024年4月20日下午4时前支付拍卖佣金*元,缴入户名: (略) ;账号:*;开户行: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预期佣金收入,剩余部分留存拍卖人处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

(九)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拍卖佣金、人防费和土地契税等相关税费。此外,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标准地”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拍卖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和出让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出让地块应在出让人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2个月。

十三、联系方式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村部

电话:*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 (略) 999号

电话:057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地址: (略) 南浔区南浔 (略) 999号

电话:0572-*

(略) 南浔区菱湖镇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2024年3月28日

注: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本出让须知等拍卖文件,同意遵守和履行相关义务、相关告知事项的请在下面签字盖章。

竞买人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3、竞买申请书.doc

4、竞买资格确认书.docx

5、拍卖成交确认书.docx

6、拍卖活动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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