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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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招租公告


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一、招租方及招租内容

(一)招租方:来安县水韵 (略)

(二)招租内容简介

来安县汊河镇阳明湖社区部分土地、相官村部分土地拟对外招租,土地共两处,地块1坐落于来安县汊河镇阳明湖社区,北至中山大道, (略) ,南至G104,西至董青沟,面积约为75亩。地块2坐落于来安县汊河镇相官村,北至城乡供水项目,东至G104,南至相官街道民居,西 (略) ,东侧避让相官加油站用地、西侧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为65亩。两处土地总面积约140亩。禁止任何违法行为、任何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进驻。具体情况由竞租人以现场实际勘察内容为准。

注:如因政策调整或公益性事业需要,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场,来安县水韵 (略) 按实际未使用天数退回所缴纳租金。

二、租赁期限、起拍价和竞拍增幅

租赁期限为五年。具体起止日期在《两宗土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中约定;

参照该土地评估价为800元每亩,拟定起拍价:*

加价幅度:按500500元的整倍数

三、租金:租金以成交价为准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承租人必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竞租人不得冒名或挂靠。竞租人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成交无效。

承租方基本要求:

1、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地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等记录的,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承租期间安全责任、第三方安全事故及人伤财产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自负;

4、承租期间严禁承租方分租、转租和出借;若出现以上行为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扣除承租保证金,相关后果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五、意向承租方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来安县水韵 (略) 起草的《租赁合同》。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来安县水韵 (略) 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同意《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二)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0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与竞租需缴纳标的起拍价的10%的竞租保证金*元(大写:*万*仟*佰元整),不足1000元的,以1000元计,以转账形式缴纳(由我司出具支付收据,凭收据实物可退,其他如图片、扫描件等均不退,请妥善保存),竞标结束后未竞得着将予以退还,竞得者将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六、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到期后重新招租。

租赁期一年:一次性支付。

租赁期多年:第一年起始日前缴纳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始日前一个月缴纳第二年租金,第三年起始日前一个月缴纳第三年租金,以此类推,直至租金全额缴齐。

注:租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来安县水韵 (略)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来安农村 (略) 汊河支行

七、承租方确定方式

1、本次招租采取有底价(底价即为起拍价)的现场公开竞价,为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

2、本招租会定于2024471500分来安县汊河镇临溪社区会议室准时开始,各竞租人未能按时到达的视为弃权。因现场可多次报价,为确保《竞租报价单》的有效性,竞租人竞租报价时必须携带企业公章或足够数量已盖公章的有效《竞租报价单》。

3、若有效竞租人不足法定规定人数,不进行公开竞租。

4、本次竞租接受报名登记,开标前请各潜在竞价人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到来安县水韵 (略) ( (略) 9号)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6日下午17时。咨询电话:0550-*。

5、本招租会的开标顺序为:先对竞租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公开竞价。以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补充说明

请参加竞价的单位、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若有疑问,及时与招租方沟通联系。竞租者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认可所招租土地、房屋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我单位不保证所招租土地、房屋品质及缺失,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附件:

1、竞租须知

2、租赁告知书

3、竞租承诺书

4、竞租报价单

5、租赁合同

附件1:

竞 租 须 知

来安县水韵 (略) 拟对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竞租人都视同认可本《竞租须知》。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一、竞租人参加现场招租会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竞租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拍保证金原件、租赁告知书、竞租须知,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与上述一致。

2、考虑竞价场地问题,每家竞租人最多2人进入竞价现场;

3、租赁告知书、竞租承诺书。

竞租现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在竞价前,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原件及保证金缴纳情况。验证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竞租。

二、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有底价(底价即为起拍价)的现场公开竞价,为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

三、现场勘查

竞租人自行对本次招租进行现场勘察,标的交付为勘察的现场原貌。

四、竞租程序

本次竞租以有底价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即由主持人宣布起拍价,由竞租人进行书面报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数)。意向承租方应正确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1、主持人介绍竞租报价的报价规则,宣布报价开始。

2、参加竞租报价的竞租人书面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现场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书面报价。

3、主持人收到竞租人的《竞租报价单》后,提交招租人对《竞租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竞租报价单》予以确认。

4、主持人确认该《竞租报价单》的报价后,现场公开报出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报价,并询问其他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报价,没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主持人宣布现场竞租报价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报价结果:

①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起拍价:*

加价幅度:按500元或500元的整倍数。

注:如低于起拍价为无效报价。

②在本次现场报价结束后,竞租报价最高的竞租单位(人)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相同时,报价相同的竞标单位(人),按以上程序再次开展竞租,再次竞租仅允许上次报价的最高竞租单位(人)参与。若连续3次仍不能产生唯一的报价最高竞租单位(人),则递交最高报价的《竞租报价单》时间最早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6、《竞租报价单》一经递交,不得撤回。

7、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①《竞租报价单》未提交给主持人的;

② 不按规定填写《竞租报价单》的;

③《竞租报价单》填写人名称与竞租人名称不符的;

④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8、竞租成交后,招租人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租赁合同的签订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起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如期签订《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租,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租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租的资格,其所交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现场竞价出现以下情形,招租人可以终止现场竞价:

1、有效竞租人不足法定规定人数的;

2、所有竞租人均未应价的。

八、结算与移交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按时交清租金。如承租人违反本条的规定,即被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意向承租人请仔细阅读本次竞租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现场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本《竞租须知》进行竞租和办理相关租赁事宜。

本须知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来安县水韵 (略)

2024年月3日19日



附件2:

租 赁 告 知 书

本告知书意在告知意向承租人在租赁资产、资源前可能出现的引起误会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并谨慎签字。

一、我司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的现状交付,所见即所得,请踏勘人慎重缴纳竞拍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二、竞拍保证金约为标的物起拍价的10%,缴纳后如未竞拍则不予退还,竞拍成功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租赁期满的情况下,凭单据实物可退,图片及扫描件均不退。

三、我司仅负责将房屋出租,出租成功后则视为由承租人自行对房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如房屋漏水、门前绿化等)、涉及关于该房屋的一切缴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缴纳水电费、物业费、装修费、房屋修缮费等)负责,与我司无关。租赁到期后,将由原承租人恢复标的原状且完全履约,并由我司收回标的物 (略) 招租。关于标的的装修等费参照《租赁合同》实施,请提前审阅《租赁合同》。

四、标的物的租赁采取竞拍的方式,请勿在竞拍成功前擅自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等行为,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我司无关。

五、关于物业费、水电、砸墙等涉及物业等的问题请自行向物业等部门了解,请在了解且无异议后谨慎签署本告知书,我司仅负责办理房屋出租手续并收取租金事宜,可帮忙咨询水电、物业相关事项。

本告知书签订后视为对以上内容均无异议。

来安县水韵 (略)

意向标的物: 意向承租人: 日期:

附件3

竞 租 承 诺 书

来安县水韵 (略) :

我(单位)愿意申请竞租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租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本人经过对招租标的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租赁告知书》的约束。

2、遵守竞拍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租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如竞标成功按公告要求按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竞租申请人:(公章、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竞租报价单

第 次报价

竞租标的

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

竞租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竞租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租人审查意见

(数字大写:*、*、*、*、*、*、*、*、*、*、百、千、万)


附件5

两宗土地租赁合同

* 方:来安县水韵 (略) (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 刘满昌

地 址:来安县汊河镇黄牌小区主干道商铺东一号楼104

联系电话: 0550-*

* 方:(以下简称*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方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共计约140亩。

出租地情况

1、*方租赁给*方位于汊河镇阳明湖社区及相官村的部分土地,共计140亩,以签订本合同日期时的现状交付。

2、坐落方位:地块位于汊河镇阳明湖社区及相官村。地块1坐落于来安县汊河镇阳明湖社区,北至中山大道, (略) ,南至G104,西至董青沟,面积约为75亩;地块2坐落于来安县汊河镇相官村,北至城乡供水项目,东至G104,南至相官街道民居,西 (略) ,东侧避让相官加油站用地、西侧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为65亩。共计140亩。

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二、租赁用途

*方租赁的140亩土地主要用于草类种植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如*方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造成一切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 五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续租:租赁期满后,*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内书面通知*方,经*方同意后,按规 (略) 场公开竞价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方在规定期限内不通知*方,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有关租金缴纳的规定

1、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

2、*方负责收取租赁费用。*方将租金缴至*方指定的账号。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方。

*方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汊河支行

账 户 名称:来安县水韵 (略)

账 号:**

*方应在收到*方付款后7日内,向*方出具非税收据。

3、租金每年支付,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年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30日前向*方支付。

4、*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方按欠交总中标费用1%向*方收取滞纳金,迟交15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16天开始,*方需按合同约定总中标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直到*方全部搬迁并将土地交付*方时结束。

五、有关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用的规定

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方必须先向*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 元整(小写¥ 元)。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不计息);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方无违约情形下,*方按*方提供的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方承担的费用。

3、*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4、水、电、垃圾清运费用计收办法:租赁期内的水、电、垃圾清运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每月产生水、电、垃圾清运费用由*方支付,自行统一管理缴纳水、电、垃圾清运费用。如因拖欠费用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方承担。

六、*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租金费用,当*方出现拖欠缴租金现象时,有权向*方追缴拖欠租金费用及逾期违约金。

2、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方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方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地块,制止*方损坏租赁地块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恢复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给第三方造成的违约金损失等)。*方协助处理该地块在租赁期的矛盾。

5、*方有权定期对*方的实际租赁用途进行巡查,如发现不符的,有权要求*方依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土地,如限期内不整改,将有权收回地块,已交租金不退,地块上的*方物品*方有权处理,*方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方应无条件配合,本合同自行终止。

7、租赁期满,如*方不再出租,*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通知*方,*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标的物交还给*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总中标费用200%向*方收取土地占用费,直到*方全部搬迁并将土地交付*方时结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权。

2、按规定按时交付租赁费用、履约保证金和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损坏土地水利设施,不开展毁坏土地的行为,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合同有效期间,*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结构及用途,*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方的损失;*方如需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事先经*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取得许可,方可实施;有关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方负责,*方不承担*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方应保持合同标的物完好,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给*方。

5、*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6、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安全、消防防范工作;禁止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方负责。

7、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合同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自行负责有关该资产安全、消防等的办证事宜和有关费用。

8、合同有效期间,按照合理、安全的原则,*方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由*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方可直接要求*方承担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误工费、车旅费等经济损失。

9、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好*方的资产,因*方的责任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方对合同标的物周围卫生环境有管理的义务,做好门前“三包”的工作。

11、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转让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他人。

12、*方如需设置任何板房、广告、招牌等,事先须经*方书面同意,同时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等规定。

13、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方自行承担,*方自行投保的相关赔付归*方所有,如有政策给予补偿的,也归*方所有。

14、*方所有员工(包括机械设备等)自行聘用,所产生的劳动报酬、保险及安全事故等费用由*方全部承担,与*方无关。

15、*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规划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地内挖掘水井、蓄水池、沟渠,及设置必要生产、生活设施,*方应予以配合。合同到期后*方添附的设施、设备由*方自行拆除、搬离(水井无需拆除或填补),在不影响土地使用的前提下,*方不承担租赁土地恢复原状的责任。

16、如*方在使用中发生涉及用水、用电和人员、车辆通行、运输问题的,*方可协助处理,助力*方生产经营。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2、*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应尽义务,经*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全面履行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间,*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合同标的物;

(3)损坏合同标的物,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合同标的物存放危险品、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逾期3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租金、水电费等各项经营费用;

(6)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有效期间,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解除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合同标的物,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方不负责赔偿。同时*方确认放弃征收、占用补偿(含附属物,如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方违约*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因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原因*方提出终止合同收回合同标的物的,*方书面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送达*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方应该在*方书面通知日期内(原则上为七日)自行搬迁并将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交还给*方。*方逾期不交付合同标的物的,自逾期之日起,*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中标费用200%向*方支付标的物占用费,直至标的物交付*方时止。

第九条 合同标的物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合同标的物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合同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方接收合同标的物后视为*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交付,且*方对合同标的物的现状无异议。

2、*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标的物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方;*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方所有并且*方不得要求*方给予*方任何补偿。若有*方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方应无条件根据*方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方应当恢复原状。*方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方,不予退还。对于该标的物内*方未经*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方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给*方的,每逾期1日应按约定的中标费用1%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不得超过2个月;双方一致同意,若逾期交付超过2个月的,自逾期届满2个月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方仅就逾期2个月以内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租金费用的,每逾期1日*方应按欠交中标费用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水电等相关费用的,应如数补交并支付滞纳金。如因*方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方承担责任。

2、合同有效期间,*方有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标的物,已收取的中标费用、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方还应按照本合同总中标费用2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间,*方中途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退租的,*方已收取的中标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中标费用2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4、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方必须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自有物、商品全部搬走,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走,视同*方放弃属于*方的商品和自有物,*方有权处置,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公证费、保管费等)由*方承担(可从未搬走商品和物的处置收益中支付),*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要求。

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按*方要求搬出,或者不按*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方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方已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充分知悉,愿意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方、*方各执两份。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一、招租方及招租内容

(一)招租方:来安县水韵 (略)

(二)招租内容简介

来安县汊河镇阳明湖社区部分土地、相官村部分土地拟对外招租,土地共两处,地块1坐落于来安县汊河镇阳明湖社区,北至中山大道, (略) ,南至G104,西至董青沟,面积约为75亩。地块2坐落于来安县汊河镇相官村,北至城乡供水项目,东至G104,南至相官街道民居,西 (略) ,东侧避让相官加油站用地、西侧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为65亩。两处土地总面积约140亩。禁止任何违法行为、任何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进驻。具体情况由竞租人以现场实际勘察内容为准。

注:如因政策调整或公益性事业需要,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场,来安县水韵 (略) 按实际未使用天数退回所缴纳租金。

二、租赁期限、起拍价和竞拍增幅

租赁期限为五年。具体起止日期在《两宗土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中约定;

参照该土地评估价为800元每亩,拟定起拍价:*

加价幅度:按500500元的整倍数

三、租金:租金以成交价为准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承租人必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竞租人不得冒名或挂靠。竞租人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成交无效。

承租方基本要求:

1、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地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等记录的,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承租期间安全责任、第三方安全事故及人伤财产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自负;

4、承租期间严禁承租方分租、转租和出借;若出现以上行为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扣除承租保证金,相关后果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五、意向承租方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来安县水韵 (略) 起草的《租赁合同》。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来安县水韵 (略) 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同意《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二)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0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与竞租需缴纳标的起拍价的10%的竞租保证金*元(大写:*万*仟*佰元整),不足1000元的,以1000元计,以转账形式缴纳(由我司出具支付收据,凭收据实物可退,其他如图片、扫描件等均不退,请妥善保存),竞标结束后未竞得着将予以退还,竞得者将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六、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到期后重新招租。

租赁期一年:一次性支付。

租赁期多年:第一年起始日前缴纳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始日前一个月缴纳第二年租金,第三年起始日前一个月缴纳第三年租金,以此类推,直至租金全额缴齐。

注:租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来安县水韵 (略)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来安农村 (略) 汊河支行

七、承租方确定方式

1、本次招租采取有底价(底价即为起拍价)的现场公开竞价,为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

2、本招租会定于2024471500分来安县汊河镇临溪社区会议室准时开始,各竞租人未能按时到达的视为弃权。因现场可多次报价,为确保《竞租报价单》的有效性,竞租人竞租报价时必须携带企业公章或足够数量已盖公章的有效《竞租报价单》。

3、若有效竞租人不足法定规定人数,不进行公开竞租。

4、本次竞租接受报名登记,开标前请各潜在竞价人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到来安县水韵 (略) ( (略) 9号)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6日下午17时。咨询电话:0550-*。

5、本招租会的开标顺序为:先对竞租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公开竞价。以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补充说明

请参加竞价的单位、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若有疑问,及时与招租方沟通联系。竞租者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已了解认可所招租土地、房屋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我单位不保证所招租土地、房屋品质及缺失,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附件:

1、竞租须知

2、租赁告知书

3、竞租承诺书

4、竞租报价单

5、租赁合同

附件1:

竞 租 须 知

来安县水韵 (略) 拟对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 (略) 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竞租人都视同认可本《竞租须知》。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一、竞租人参加现场招租会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竞租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拍保证金原件、租赁告知书、竞租须知,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与上述一致。

2、考虑竞价场地问题,每家竞租人最多2人进入竞价现场;

3、租赁告知书、竞租承诺书。

竞租现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在竞价前,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原件及保证金缴纳情况。验证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竞租。

二、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有底价(底价即为起拍价)的现场公开竞价,为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

三、现场勘查

竞租人自行对本次招租进行现场勘察,标的交付为勘察的现场原貌。

四、竞租程序

本次竞租以有底价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即由主持人宣布起拍价,由竞租人进行书面报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数)。意向承租方应正确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1、主持人介绍竞租报价的报价规则,宣布报价开始。

2、参加竞租报价的竞租人书面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现场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书面报价。

3、主持人收到竞租人的《竞租报价单》后,提交招租人对《竞租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竞租报价单》予以确认。

4、主持人确认该《竞租报价单》的报价后,现场公开报出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报价,并询问其他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报价,没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主持人宣布现场竞租报价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报价结果:

①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起拍价:*

加价幅度:按500元或500元的整倍数。

注:如低于起拍价为无效报价。

②在本次现场报价结束后,竞租报价最高的竞租单位(人)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相同时,报价相同的竞标单位(人),按以上程序再次开展竞租,再次竞租仅允许上次报价的最高竞租单位(人)参与。若连续3次仍不能产生唯一的报价最高竞租单位(人),则递交最高报价的《竞租报价单》时间最早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6、《竞租报价单》一经递交,不得撤回。

7、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①《竞租报价单》未提交给主持人的;

② 不按规定填写《竞租报价单》的;

③《竞租报价单》填写人名称与竞租人名称不符的;

④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8、竞租成交后,招租人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租赁合同的签订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起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如期签订《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租,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租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租的资格,其所交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现场竞价出现以下情形,招租人可以终止现场竞价:

1、有效竞租人不足法定规定人数的;

2、所有竞租人均未应价的。

八、结算与移交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按时交清租金。如承租人违反本条的规定,即被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意向承租人请仔细阅读本次竞租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现场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本《竞租须知》进行竞租和办理相关租赁事宜。

本须知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来安县水韵 (略)

2024年月3日19日



附件2:

租 赁 告 知 书

本告知书意在告知意向承租人在租赁资产、资源前可能出现的引起误会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并谨慎签字。

一、我司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的现状交付,所见即所得,请踏勘人慎重缴纳竞拍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二、竞拍保证金约为标的物起拍价的10%,缴纳后如未竞拍则不予退还,竞拍成功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租赁期满的情况下,凭单据实物可退,图片及扫描件均不退。

三、我司仅负责将房屋出租,出租成功后则视为由承租人自行对房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如房屋漏水、门前绿化等)、涉及关于该房屋的一切缴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缴纳水电费、物业费、装修费、房屋修缮费等)负责,与我司无关。租赁到期后,将由原承租人恢复标的原状且完全履约,并由我司收回标的物 (略) 招租。关于标的的装修等费参照《租赁合同》实施,请提前审阅《租赁合同》。

四、标的物的租赁采取竞拍的方式,请勿在竞拍成功前擅自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等行为,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我司无关。

五、关于物业费、水电、砸墙等涉及物业等的问题请自行向物业等部门了解,请在了解且无异议后谨慎签署本告知书,我司仅负责办理房屋出租手续并收取租金事宜,可帮忙咨询水电、物业相关事项。

本告知书签订后视为对以上内容均无异议。

来安县水韵 (略)

意向标的物: 意向承租人: 日期:

附件3

竞 租 承 诺 书

来安县水韵 (略) :

我(单位)愿意申请竞租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租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本人经过对招租标的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租赁告知书》的约束。

2、遵守竞拍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租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如竞标成功按公告要求按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竞租申请人:(公章、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竞租报价单

第 次报价

竞租标的

来安县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

竞租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竞租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租人审查意见

(数字大写:*、*、*、*、*、*、*、*、*、*、百、千、万)


附件5

两宗土地租赁合同

* 方:来安县水韵 (略) (以下简称*方)

法定代表人: 刘满昌

地 址:来安县汊河镇黄牌小区主干道商铺东一号楼104

联系电话: 0550-*

* 方:(以下简称*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方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汊河镇两宗土地租赁项目,共计约140亩。

出租地情况

1、*方租赁给*方位于汊河镇阳明湖社区及相官村的部分土地,共计140亩,以签订本合同日期时的现状交付。

2、坐落方位:地块位于汊河镇阳明湖社区及相官村。地块1坐落于来安县汊河镇阳明湖社区,北至中山大道, (略) ,南至G104,西至董青沟,面积约为75亩;地块2坐落于来安县汊河镇相官村,北至城乡供水项目,东至G104,南至相官街道民居,西 (略) ,东侧避让相官加油站用地、西侧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为65亩。共计140亩。

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二、租赁用途

*方租赁的140亩土地主要用于草类种植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如*方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造成一切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 五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续租:租赁期满后,*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内书面通知*方,经*方同意后,按规 (略) 场公开竞价招租,在同等条件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方在规定期限内不通知*方,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有关租金缴纳的规定

1、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

2、*方负责收取租赁费用。*方将租金缴至*方指定的账号。合同期内如*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方。

*方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汊河支行

账 户 名称:来安县水韵 (略)

账 号:**

*方应在收到*方付款后7日内,向*方出具非税收据。

3、租金每年支付,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年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30日前向*方支付。

4、*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方按欠交总中标费用1%向*方收取滞纳金,迟交15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16天开始,*方需按合同约定总中标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直到*方全部搬迁并将土地交付*方时结束。

五、有关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用的规定

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方必须先向*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 元整(小写¥ 元)。如*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方(不计息);如*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方无违约情形下,*方按*方提供的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方承担的费用。

3、*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4、水、电、垃圾清运费用计收办法:租赁期内的水、电、垃圾清运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每月产生水、电、垃圾清运费用由*方支付,自行统一管理缴纳水、电、垃圾清运费用。如因拖欠费用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方承担。

六、*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租金费用,当*方出现拖欠缴租金现象时,有权向*方追缴拖欠租金费用及逾期违约金。

2、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方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方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地块,制止*方损坏租赁地块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恢复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给第三方造成的违约金损失等)。*方协助处理该地块在租赁期的矛盾。

5、*方有权定期对*方的实际租赁用途进行巡查,如发现不符的,有权要求*方依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土地,如限期内不整改,将有权收回地块,已交租金不退,地块上的*方物品*方有权处理,*方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方应无条件配合,本合同自行终止。

7、租赁期满,如*方不再出租,*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通知*方,*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标的物交还给*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总中标费用200%向*方收取土地占用费,直到*方全部搬迁并将土地交付*方时结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权。

2、按规定按时交付租赁费用、履约保证金和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损坏土地水利设施,不开展毁坏土地的行为,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合同有效期间,*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结构及用途,*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方的损失;*方如需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事先经*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取得许可,方可实施;有关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方负责,*方不承担*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方应保持合同标的物完好,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给*方。

5、*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6、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安全、消防防范工作;禁止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方负责。

7、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合同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自行负责有关该资产安全、消防等的办证事宜和有关费用。

8、合同有效期间,按照合理、安全的原则,*方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由*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给*方造成损失,*方可直接要求*方承担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误工费、车旅费等经济损失。

9、合同有效期间,*方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好*方的资产,因*方的责任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方对合同标的物周围卫生环境有管理的义务,做好门前“三包”的工作。

11、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转让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他人。

12、*方如需设置任何板房、广告、招牌等,事先须经*方书面同意,同时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等规定。

13、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方自行承担,*方自行投保的相关赔付归*方所有,如有政策给予补偿的,也归*方所有。

14、*方所有员工(包括机械设备等)自行聘用,所产生的劳动报酬、保险及安全事故等费用由*方全部承担,与*方无关。

15、*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规划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地内挖掘水井、蓄水池、沟渠,及设置必要生产、生活设施,*方应予以配合。合同到期后*方添附的设施、设备由*方自行拆除、搬离(水井无需拆除或填补),在不影响土地使用的前提下,*方不承担租赁土地恢复原状的责任。

16、如*方在使用中发生涉及用水、用电和人员、车辆通行、运输问题的,*方可协助处理,助力*方生产经营。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2、*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应尽义务,经*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全面履行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间,*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合同标的物;

(3)损坏合同标的物,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合同标的物存放危险品、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逾期30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租金、水电费等各项经营费用;

(6)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有效期间, (略) 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解除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合同标的物,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方不负责赔偿。同时*方确认放弃征收、占用补偿(含附属物,如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方违约*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因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原因*方提出终止合同收回合同标的物的,*方书面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送达*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方应该在*方书面通知日期内(原则上为七日)自行搬迁并将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交还给*方。*方逾期不交付合同标的物的,自逾期之日起,*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中标费用200%向*方支付标的物占用费,直至标的物交付*方时止。

第九条 合同标的物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合同标的物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合同标的物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方接收合同标的物后视为*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交付,且*方对合同标的物的现状无异议。

2、*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标的物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方;*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方所有并且*方不得要求*方给予*方任何补偿。若有*方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方应无条件根据*方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方应当恢复原状。*方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方,不予退还。对于该标的物内*方未经*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方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给*方的,每逾期1日应按约定的中标费用1%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不得超过2个月;双方一致同意,若逾期交付超过2个月的,自逾期届满2个月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方仅就逾期2个月以内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租金费用的,每逾期1日*方应按欠交中标费用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水电等相关费用的,应如数补交并支付滞纳金。如因*方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方承担责任。

2、合同有效期间,*方有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标的物,已收取的中标费用、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方还应按照本合同总中标费用2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间,*方中途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退租的,*方已收取的中标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中标费用20%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4、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方必须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自有物、商品全部搬走,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走,视同*方放弃属于*方的商品和自有物,*方有权处置,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公证费、保管费等)由*方承担(可从未搬走商品和物的处置收益中支付),*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要求。

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按*方要求搬出,或者不按*方要求恢复原状的,*方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方已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充分知悉,愿意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方、*方各执两份。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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