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运城市垣曲县新城镇古堆村西的49.2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垣曲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运城市垣曲县新城镇古堆村西的49.2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垣 (略) 将于2024年4月13日10时至2024年4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垣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垣曲县新城镇古堆村西的49.2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4平方米,合49.22亩。
土地登记状况:
1.不动产权证号:晋(2020)垣曲县不动产权第*号
2.土地使用权人: (略) 鑫昌 (略)
3.座 落:垣曲县新城镇古堆村西
4.不动产单元号:*GB*W*
5.用 途:城镇住宅用地
6.使用权类型:出让
7.终止日期:2072年12月24日
8.面 积:*.24平方米(合49.22亩)
9.土地级别:III级
因被执行人不配合,从垣 (略) 未收集到《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登记状况信息来源于垣曲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信息查询记录。
土地权利状况
1.土地所有权: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
2.土地使用权:该宗 (略) 鑫昌 (略) , 2012年1月9日中色 (略) (略) 鑫昌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编号为2012-02),权利人于2020年11月13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3.他项权利类型:根据《垣曲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委估宗地截止评估期日2023年12月21日内未设定抵押、地役、租赁等他项权利。宗地界限清楚,无纠纷。
存在土地查封情况:根据垣曲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山西省垣 (略) 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 (略) 鑫昌 (略) ,位于垣曲县新城镇古堆村西的土地已于2023年2月24日被山西省垣 (略) 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从2023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4日。
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利用现状
至估价期日,待估宗地内场地平整。
土地利用条件:依据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垣 (略) 需出具规划条件的复函》,估价对象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3%,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49年。估价对象作为住宅用地,符合总体规划,为土地的最佳利用方式。(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山西省产权 (略) 联系电话:王先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2024年4月7日16时前)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差异等不作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时涉及的税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缴的部分。可能欠缴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缴的部分,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 (略) 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7日内(2024年4月21日16时前) (略) 指定账户(户名:垣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垣曲支行营业部,账号:*1713(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 (略) :王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王法官,*
联系地址:垣 (略)
垣 (略)
2024年3月28日
垣 (略) 将于2024年4月13日10时至2024年4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垣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垣曲县新城镇古堆村西的49.2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4平方米,合49.22亩。
土地登记状况:
1.不动产权证号:晋(2020)垣曲县不动产权第*号
2.土地使用权人: (略) 鑫昌 (略)
3.座 落:垣曲县新城镇古堆村西
4.不动产单元号:*GB*W*
5.用 途:城镇住宅用地
6.使用权类型:出让
7.终止日期:2072年12月24日
8.面 积:*.24平方米(合49.22亩)
9.土地级别:III级
因被执行人不配合,从垣 (略) 未收集到《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登记状况信息来源于垣曲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信息查询记录。
土地权利状况
1.土地所有权: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
2.土地使用权:该宗 (略) 鑫昌 (略) , 2012年1月9日中色 (略) (略) 鑫昌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编号为2012-02),权利人于2020年11月13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3.他项权利类型:根据《垣曲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委估宗地截止评估期日2023年12月21日内未设定抵押、地役、租赁等他项权利。宗地界限清楚,无纠纷。
存在土地查封情况:根据垣曲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山西省垣 (略) 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 (略) 鑫昌 (略) ,位于垣曲县新城镇古堆村西的土地已于2023年2月24日被山西省垣 (略) 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从2023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4日。
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利用现状
至估价期日,待估宗地内场地平整。
土地利用条件:依据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垣 (略) 需出具规划条件的复函》,估价对象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23%,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49年。估价对象作为住宅用地,符合总体规划,为土地的最佳利用方式。(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山西省产权 (略) 联系电话:王先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2024年4月7日16时前) (略) 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差异等不作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时涉及的税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缴的部分。可能欠缴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缴的部分,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 (略) 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7日内(2024年4月21日16时前) (略) 指定账户(户名:垣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垣曲支行营业部,账号:*1713(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 (略) :王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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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 (略)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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