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民兵训练基地拆除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03月29日10时在 (略) (http://**)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沂南县民兵训练基地地上物拆除权。
二、报名对象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须含有相关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买,有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设备。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1、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
2、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拍卖成功后转化为安全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3日内退回。
3、本次拍卖同一代理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四、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五、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展示地点为标的物存放地,标的物现状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竞买人应在签订竞买协议之前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拆除过程中、损耗、存储、运输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16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及单位公章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有意竞买者必须电汇或转账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账户和报名单位相一致,否则委托人和拍卖人一律不确认其竞买资格。
保证金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略)
账号:**
开户行:浦发银行 (略) 支行
七、特别声明
1、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3、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4、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另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内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和相邻建筑、管线的安全,费用自理。
5、在拆除、清运等全过程按照当地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6、买受人竞得该标的,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按现状拍卖,如实物与拍卖清单不相符,以实物为准,不调整成交价及拍卖佣金。
八、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略)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