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新疆麦趣尔系股权收益权及债权2户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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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新疆麦趣尔系股权收益权及债权2户不良资产


竞买公告

新疆金投 (略) 定于2024年4月7日0:00时起至2024年4月7日24:00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产 (略) (网址http://**)对【新疆麦趣尔系股权收益权及债权不良资产处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了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标的资产对应项下本金余额、利息及相关费用;

2.上述标的资产情况仅供参考,可能存在本金、利息、费用金额计算差错,或者与获得司法裁决、执行支持的本金、利息、费用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略) 裁判文书及信托受益权对应的债权文件确认的计算方式为准;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新疆金投 (略) 联系。

特别提示:1.相关债权及押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未实际进行了解和对债权、押物现状进行查看、核实的,视为全部认可;

2.竞价权资产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各竞价人需自行对竞价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竞价权资产以现状为准,新疆金投 (略) 不承担竞价权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权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二、交易条件

意向竞买方需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

三、竞买人要求

1.竞买人是与标的资产项下债权的原债务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的主体。

2.竞买人不得是资产原债务、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竞买标的的主体。

3.竞买人需信誉良好。

4.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6.竞买人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满足国家关于资产受让相关要求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报名和参与方式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4日17:00时。

报名时间:有受让意向者请于2024年4月4日17:00时前通过新疆产 (略) 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按照《竞买须知》的规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万元竞价保证金。详情请登录新疆产 (略) 查询。

五、咨询时间及方式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4】月【4】日

【17:00】时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30,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0991-*

联系人: 时女士 李女士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991-*

新疆金投 (略)

2024年3月29日

竞买须知

新疆金投 (略) 定于2024年4月7日0:00时起至2024年4月7日24:00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产权交 (略) (网址http://**)对【新疆麦趣尔系股权收益权及债权2户不良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转让的标的债权资产为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转让方对所转让的资产的事实状况及法律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对转让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对标的债权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根据自行调查结果作出购买行为和承担相应后果。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一、转让方、转让标的及过渡期安排

转让方:新疆金投 (略) ;

标的资产:新疆麦 (略) 及新疆副食(集团) (略) 两户债权及其从权利;

过渡期安排:自基准日至交割日, (略) 进行管理和维护,过渡期内管理、维护、处置标的债权资产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标的债权资产保管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过渡期内具体安排详见《债权转让协议》。

二、竞价公告

我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新疆产权交 (略) (网址http://**)对【新疆麦趣尔系股权收益权及债权2户不良资产】项目发布《竞买公告》,公布公开竞价标的的名称、数量,竞价时间,我公司联系方式等。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是与标的资产项下债权的原债务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的主体。

2.竞买人不得是资产原债务、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竞买标的的主体。

3.竞买人需信誉良好。

4.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6.竞买人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满足国家关于资产受让相关要求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竞价方式及成交规则

1.本次公开竞价至少须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及参加竞价,需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确定成交。

2. 标的起拍价:【124,*】元,保证金:【20,*】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3.竞价时间:2024年4月7日0:00时起至2024年4月7日24:0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新疆产权交 (略) 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根据新疆产权交易所规定,新疆产权交易所将对买受人收费,收费标准为按实际成交金额的比例收取,不超过*元(含*),按成交金额的0.1%收费;超过*元至1亿元(含1亿元),按成交金额的0.08%收费;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按成交金额的0.06%收费;超过3亿元以上,按成交金额的0.05%收费。

五、有效报价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作出的高于或等于当轮起报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竞买人应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按《竞买须知》的规定和要求参与公开竞 (略) 络报价。

六、保证金规则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整(小写:¥20,*),竞买人应于2024年4月4日17:00时前按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

1.保证金需在2024年4月4日17:00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新疆金投 (略)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账号:*38,用途:新疆麦趣尔系2户债权保证金)。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 (略) 径退还,期间不计利息。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新疆产权交 (略) 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二)锁定期限

保证金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如果竞价成功,中标方(即标的资产竞得方,以下称买受人)与我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并可不计利息地相应冲抵本次公开竞价标的转让价款。

2.若竞买人竞拍失败,保证金会将在公开竞价会结束后3个工作 (略) 无息退还,如竞买人出现违反本竞价规则及本竞价文件规定的情形,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下列情况下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转让方所有: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资产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或恶意搅乱竞价活动的行为;

2.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3.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及《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4.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剩余价款及其他费用或放弃付款或未付交易服务费;

5.当只有一人报价,转让方补登竞价公告后,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转让方就公开竞价标的组织第二次公开竞价时,第一次竞价的竞买人不参与第二次公开竞价的。

6.其他情形,以新疆产权交易所相关拍卖规定为准。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以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最终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签署协议要求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新疆金投 (略)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账号:*38),否则将按照本《竞价须知》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八、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买受人需在竞买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20楼 )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若竞买人未在转让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

转让方与买受人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九、债权转让通知

自买受人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起的20个工作日内,就标的债权转让的事实,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将涉及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送达工作由买受人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我公司予以配合。具体债权转让通知内容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十、重大事项披露

1.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以转让方和买受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但不得低于挂拍价格,本项目交易价款为场外结算,账户以转让方指定账户为准。

3.拟处置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本次转让时,该债权项下诉讼相关权利一并转让,执行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债权项下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破产清算受偿为零的风险。

6.该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已灭失、已出租、损毁、指向不明,或可能存在欠缴各种税费,存在在先查封或抵押给第三人等在先权利,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查封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

7.未诉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涉诉部分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相关执行费用未付、 (略) 裁决不予执行相关公证文书或调整执行申请等情形,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8.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9.买受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截至日期(以相关文件为准)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0.买受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1.竞买人被确认竞买资格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物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拍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2.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13.此项目技术服务费由最终买受人在确认买受人资格的当天使用线下方式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交纳,或汇入到如下账户:

账户名:新疆产 (略) 账号:*61 开户行:中国 (略) 乌鲁木 (略) 支行

14、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剩余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5、竞买人须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并在对此项目做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16、拟处置标的资产处于执行状态中的,已支付的诉讼费用买受人不另行承担,如存在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诉讼退费,退费款项归转让方所有。

17、买受人需承继支付的其他费用:买受人需承继支付标的资产 (略) 要求转让方或原债权人支付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等)。

十一、违约责任

1、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在付款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如买受人迟延未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的,则新疆金投 (略) (以下简称:新疆资管)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

(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解除与买受人的竞买关系,买受人应按新疆资管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如有)。如新疆资管再行采用其他方式处置本次竞买标的资产的,买受人应支付再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处置成交金额低于买受人本次竞价的价款的,新疆资管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2)要求买受人继续与新疆资管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定履行义务,并要求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新疆资管支付违约金。在买受人与新疆资管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前,新疆资管有权不向买受人移交债权,由此产生的额外的费用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如上述违约金、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等相关金额不足以弥补新疆资管受到的实际损失,新疆资管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无论新疆资管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新疆资管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新疆资管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15日】时,重新进行选择。

2、因买受人过错导致无法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资格不符合公告及本须知明确的竞买人条件的,或买受人拒不配合新疆资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或买受人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新疆资管解除与买受人的竞买关系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按新疆资管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如有)。

3、为避免疑义,如存在新疆资管在解除了竞买关系后需向买受人退还任何余款的情况的(例如,买受人支付的转让价款在扣除了新疆资管有权没收的保证金、违约金及赔偿款等尚有剩余的),新 (略) 无息向买受人退回该等价款。

买受人与新疆资管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且合同生效后,如存在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应按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相应条款处理。

、特别提示

1.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新疆产权交易所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因竞买事宜发生的纠纷,由转让方所 (略) 管辖。

4.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新疆产 (略) 及转让方的《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一旦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则视为知晓并认可相关规则并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

5.新疆产权交易所最终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须经转让方(新疆金投 (略) )和买受人共同盖章后方可生效。

6.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转让方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7.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转让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9.各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别提示,竞买人应亲自或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在全面了解标的物现状后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0.本次竞价过程中,由新疆产权交易所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竞买方造成经济损失,转让方对各竞买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严禁竞买人向参与组织竞买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公开竞买有关的信息。在公开竞价期间,不得邀请参与组织公开竞价的有关人员到竞买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竞买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12.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守竞买的相关纪律,在参与竞买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买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其他竞买人参与正当报价。

13.如发现竞买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竞买资格或成交资格(或待定成交资格)。

14.转让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经通知撤回竞价或中止竞价,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修改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15.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价前如实向新疆产权交 (略) 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转让方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转让方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转让方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6.此项目最终成交价格必须等于或高于公开起拍价格。项目公开竞价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竞买人所报价格等于或高于起拍价格,需在公开竞价结束后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转让方同时 (略) 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补登公告,公告有效期限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若在补登公告期内又出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人,项目标的再次进入公开竞价程序,第一次竞价的竞买人须参与第二次公开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7.本《竞买须知》不构成任何要约,转让方与买受人之间权利义务履行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为准。

18.我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本《竞买须知》由新疆金投 (略) 负责解释,并以本公司解释为准。

新疆金投 (略)

2024年3月29日





竞买公告

新疆金投 (略) 定于2024年4月7日0:00时起至2024年4月7日24:00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产 (略) (网址http://**)对【新疆麦趣尔系股权收益权及债权不良资产处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了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标的资产对应项下本金余额、利息及相关费用;

2.上述标的资产情况仅供参考,可能存在本金、利息、费用金额计算差错,或者与获得司法裁决、执行支持的本金、利息、费用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略) 裁判文书及信托受益权对应的债权文件确认的计算方式为准;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新疆金投 (略) 联系。

特别提示:1.相关债权及押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未实际进行了解和对债权、押物现状进行查看、核实的,视为全部认可;

2.竞价权资产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各竞价人需自行对竞价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竞价权资产以现状为准,新疆金投 (略) 不承担竞价权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权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二、交易条件

意向竞买方需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

三、竞买人要求

1.竞买人是与标的资产项下债权的原债务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的主体。

2.竞买人不得是资产原债务、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竞买标的的主体。

3.竞买人需信誉良好。

4.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6.竞买人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满足国家关于资产受让相关要求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报名和参与方式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4日17:00时。

报名时间:有受让意向者请于2024年4月4日17:00时前通过新疆产 (略) 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按照《竞买须知》的规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万元竞价保证金。详情请登录新疆产 (略) 查询。

五、咨询时间及方式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4】月【4】日

【17:00】时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30,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0991-*

联系人: 时女士 李女士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991-*

新疆金投 (略)

2024年3月29日

竞买须知

新疆金投 (略) 定于2024年4月7日0:00时起至2024年4月7日24:00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产权交 (略) (网址http://**)对【新疆麦趣尔系股权收益权及债权2户不良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转让的标的债权资产为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转让方对所转让的资产的事实状况及法律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对转让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对标的债权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根据自行调查结果作出购买行为和承担相应后果。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一、转让方、转让标的及过渡期安排

转让方:新疆金投 (略) ;

标的资产:新疆麦 (略) 及新疆副食(集团) (略) 两户债权及其从权利;

过渡期安排:自基准日至交割日, (略) 进行管理和维护,过渡期内管理、维护、处置标的债权资产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标的债权资产保管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过渡期内具体安排详见《债权转让协议》。

二、竞价公告

我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新疆产权交 (略) (网址http://**)对【新疆麦趣尔系股权收益权及债权2户不良资产】项目发布《竞买公告》,公布公开竞价标的的名称、数量,竞价时间,我公司联系方式等。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是与标的资产项下债权的原债务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的主体。

2.竞买人不得是资产原债务、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竞买标的的主体。

3.竞买人需信誉良好。

4.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6.竞买人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满足国家关于资产受让相关要求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竞价方式及成交规则

1.本次公开竞价至少须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及参加竞价,需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确定成交。

2. 标的起拍价:【124,*】元,保证金:【20,*】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3.竞价时间:2024年4月7日0:00时起至2024年4月7日24:0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新疆产权交 (略) 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根据新疆产权交易所规定,新疆产权交易所将对买受人收费,收费标准为按实际成交金额的比例收取,不超过*元(含*),按成交金额的0.1%收费;超过*元至1亿元(含1亿元),按成交金额的0.08%收费;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按成交金额的0.06%收费;超过3亿元以上,按成交金额的0.05%收费。

五、有效报价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作出的高于或等于当轮起报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竞买人应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按《竞买须知》的规定和要求参与公开竞 (略) 络报价。

六、保证金规则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整(小写:¥20,*),竞买人应于2024年4月4日17:00时前按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

1.保证金需在2024年4月4日17:00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新疆金投 (略)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账号:*38,用途:新疆麦趣尔系2户债权保证金)。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 (略) 径退还,期间不计利息。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及新疆产权交 (略) 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二)锁定期限

保证金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如果竞价成功,中标方(即标的资产竞得方,以下称买受人)与我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并可不计利息地相应冲抵本次公开竞价标的转让价款。

2.若竞买人竞拍失败,保证金会将在公开竞价会结束后3个工作 (略) 无息退还,如竞买人出现违反本竞价规则及本竞价文件规定的情形,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下列情况下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转让方所有: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资产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或恶意搅乱竞价活动的行为;

2.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3.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及《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4.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剩余价款及其他费用或放弃付款或未付交易服务费;

5.当只有一人报价,转让方补登竞价公告后,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转让方就公开竞价标的组织第二次公开竞价时,第一次竞价的竞买人不参与第二次公开竞价的。

6.其他情形,以新疆产权交易所相关拍卖规定为准。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以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最终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签署协议要求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新疆金投 (略)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账号:*38),否则将按照本《竞价须知》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

八、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买受人需在竞买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20楼 )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若竞买人未在转让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

转让方与买受人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九、债权转让通知

自买受人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起的20个工作日内,就标的债权转让的事实,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将涉及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送达工作由买受人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我公司予以配合。具体债权转让通知内容以最终签署版《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十、重大事项披露

1.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以转让方和买受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但不得低于挂拍价格,本项目交易价款为场外结算,账户以转让方指定账户为准。

3.拟处置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本次转让时,该债权项下诉讼相关权利一并转让,执行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债权项下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破产清算受偿为零的风险。

6.该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已灭失、已出租、损毁、指向不明,或可能存在欠缴各种税费,存在在先查封或抵押给第三人等在先权利,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查封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

7.未诉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涉诉部分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相关执行费用未付、 (略) 裁决不予执行相关公证文书或调整执行申请等情形,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8.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9.买受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截至日期(以相关文件为准)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0.买受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1.竞买人被确认竞买资格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物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拍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2.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13.此项目技术服务费由最终买受人在确认买受人资格的当天使用线下方式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交纳,或汇入到如下账户:

账户名:新疆产 (略) 账号:*61 开户行:中国 (略) 乌鲁木 (略) 支行

14、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剩余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5、竞买人须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并在对此项目做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16、拟处置标的资产处于执行状态中的,已支付的诉讼费用买受人不另行承担,如存在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诉讼退费,退费款项归转让方所有。

17、买受人需承继支付的其他费用:买受人需承继支付标的资产 (略) 要求转让方或原债权人支付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等)。

十一、违约责任

1、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在付款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如买受人迟延未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的,则新疆金投 (略) (以下简称:新疆资管)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

(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解除与买受人的竞买关系,买受人应按新疆资管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如有)。如新疆资管再行采用其他方式处置本次竞买标的资产的,买受人应支付再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处置成交金额低于买受人本次竞价的价款的,新疆资管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2)要求买受人继续与新疆资管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定履行义务,并要求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新疆资管支付违约金。在买受人与新疆资管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前,新疆资管有权不向买受人移交债权,由此产生的额外的费用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如上述违约金、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等相关金额不足以弥补新疆资管受到的实际损失,新疆资管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无论新疆资管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新疆资管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新疆资管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15日】时,重新进行选择。

2、因买受人过错导致无法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资格不符合公告及本须知明确的竞买人条件的,或买受人拒不配合新疆资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或买受人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新疆资管解除与买受人的竞买关系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按新疆资管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如有)。

3、为避免疑义,如存在新疆资管在解除了竞买关系后需向买受人退还任何余款的情况的(例如,买受人支付的转让价款在扣除了新疆资管有权没收的保证金、违约金及赔偿款等尚有剩余的),新 (略) 无息向买受人退回该等价款。

买受人与新疆资管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且合同生效后,如存在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应按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相应条款处理。

、特别提示

1.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新疆产权交易所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因竞买事宜发生的纠纷,由转让方所 (略) 管辖。

4.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新疆产 (略) 及转让方的《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一旦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则视为知晓并认可相关规则并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

5.新疆产权交易所最终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须经转让方(新疆金投 (略) )和买受人共同盖章后方可生效。

6.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转让方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7.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转让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9.各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别提示,竞买人应亲自或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在全面了解标的物现状后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0.本次竞价过程中,由新疆产权交易所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竞买方造成经济损失,转让方对各竞买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严禁竞买人向参与组织竞买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公开竞买有关的信息。在公开竞价期间,不得邀请参与组织公开竞价的有关人员到竞买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竞买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12.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守竞买的相关纪律,在参与竞买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买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其他竞买人参与正当报价。

13.如发现竞买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竞买资格或成交资格(或待定成交资格)。

14.转让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经通知撤回竞价或中止竞价,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修改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15.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价前如实向新疆产权交 (略) 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转让方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转让方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转让方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6.此项目最终成交价格必须等于或高于公开起拍价格。项目公开竞价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竞买人所报价格等于或高于起拍价格,需在公开竞价结束后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转让方同时 (略) 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补登公告,公告有效期限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若在补登公告期内又出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人,项目标的再次进入公开竞价程序,第一次竞价的竞买人须参与第二次公开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7.本《竞买须知》不构成任何要约,转让方与买受人之间权利义务履行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为准。

18.我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本《竞买须知》由新疆金投 (略) 负责解释,并以本公司解释为准。

新疆金投 (略)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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