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转让生物资产53头牛交易公告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转让生物资产53头牛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略) 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转让**资产(53头牛) | 项目编号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03-29 08: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4-15 17:30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马金海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所属行业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 | 张超群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45E |
注册资本 | 2870.*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略) 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转让**资产(53头牛) | 标的编号 | * |
账面价值 | *.00元 | 评估结果 | *.00元 |
转让底价 | *.00元 | ||
保证金 | *.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4-04-15 17:30 |
评估机构 | 中天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10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1-25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公安局 | 批准文(件)号 | (略) 公安局党委会议纪要第1期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公安局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略) 公安局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略) 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转让**资产(牛类)53头牛,其中母牛37头(可产奶20头)、公牛16头,年龄在9个月至14岁不等,整体转让,评估价值*元,标底价*元。 2、若公告期内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方报名的, (略) 组织竞价,每次加价金额为200元;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的,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成交并签订《交易合同》;若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的,该项目延期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不变。 3、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转让方的损失。处置方法:若竞价成功,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抵作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若竞价不成功, (略) 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受让方。 4、税费:标的价与成交价均为税前价,税金由意向方和转让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金。 5、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认真实地查看53头牛的个体情况,地 (略) 乌 (略) 36号, (略) 机动车驾驶 (略) 内,联系人:马金海、联系电话*,孔令岩、*,实地查看时间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10:30--17:30,在确认53头牛的现状后确定报名,之后发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和转让方在1个自然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签订《交易合同》后3个自然日内完成53头牛的交付,以当时交付时牛的现状为准;签订《交易合同》后受让方违约的,将扣除其全部保证金用以弥补转让方的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
交易机构信息 |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联系电话 | 0991-*、0991-*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5楼507室 |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略) 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转让**资产(53头牛) | 项目编号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03-29 08: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4-15 17:30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马金海 | 联系电话 | * |
主管单位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所属行业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 | 张超群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45E |
注册资本 | 2870.*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略) 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转让**资产(53头牛) | 标的编号 | * |
账面价值 | *.00元 | 评估结果 | *.00元 |
转让底价 | *.00元 | ||
保证金 | *.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4-04-15 17:30 |
评估机构 | 中天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10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1-25 |
出租期限 | |||
资产来源 | 规格型号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公安局 | 批准文(件)号 | (略) 公安局党委会议纪要第1期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公安局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略) 公安局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略) 机动车驾驶人教育中心转让**资产(牛类)53头牛,其中母牛37头(可产奶20头)、公牛16头,年龄在9个月至14岁不等,整体转让,评估价值*元,标底价*元。 2、若公告期内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方报名的, (略) 组织竞价,每次加价金额为200元;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的,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成交并签订《交易合同》;若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的,该项目延期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不变。 3、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转让方的损失。处置方法:若竞价成功,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抵作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若竞价不成功, (略) 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受让方。 4、税费:标的价与成交价均为税前价,税金由意向方和转让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金。 5、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认真实地查看53头牛的个体情况,地 (略) 乌 (略) 36号, (略) 机动车驾驶 (略) 内,联系人:马金海、联系电话*,孔令岩、*,实地查看时间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10:30--17:30,在确认53头牛的现状后确定报名,之后发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和转让方在1个自然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签订《交易合同》后3个自然日内完成53头牛的交付,以当时交付时牛的现状为准;签订《交易合同》后受让方违约的,将扣除其全部保证金用以弥补转让方的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
交易机构信息 |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联系电话 | 0991-*、0991-*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5楼5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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