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拟处置的天滨公寓、天润公寓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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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拟处置的天滨公寓、天润公寓固定资产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泰达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拟处置的天滨公寓、天润公寓固定资产
资产类别设备类/存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滨海新区
账面价值(万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本次评估价值为含税价。



标的信息
标的描述详见《资产明细表》
附件资产明细表.pdf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C区304室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吴苏华成立日期2020-08-10
注册资本21,*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MA073UE86P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 (略) 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品牌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办公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党支部委员会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滨海新区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滨海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MA078U4Y20
批准单位天津滨海 (略) 批准日期2024-03-1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海河创新关于天滨、天润公寓项目拟处置固定资产进场交易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3-29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4-07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瑕疵和交易风险)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标的物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清(拆)运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公示的资产明细表与实物数量、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数量、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就此受让可能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看样联系人及电话:天润公寓贺帅帅*、天滨公寓程树青*)。 3、意向受让方应在办理受让登记时将保证金*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5、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依照相关法律及天津产权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受让后,转让标的拆除、转移运输工作由最终受让方负责,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7、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内。 8、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且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内的; ⑤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费用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 ⑥出现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 9、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0、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11、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12、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2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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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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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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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泰达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拟处置的天滨公寓、天润公寓固定资产
资产类别设备类/存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滨海新区
账面价值(万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本次评估价值为含税价。



标的信息
标的描述详见《资产明细表》
附件资产明细表.pdf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C区304室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吴苏华成立日期2020-08-10
注册资本21,*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MA073UE86P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 (略) 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品牌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办公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党支部委员会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滨海新区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滨海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MA078U4Y20
批准单位天津滨海 (略) 批准日期2024-03-1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海河创新关于天滨、天润公寓项目拟处置固定资产进场交易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3-29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4-07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瑕疵和交易风险)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标的物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清(拆)运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公示的资产明细表与实物数量、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数量、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就此受让可能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看样联系人及电话:天润公寓贺帅帅*、天滨公寓程树青*)。 3、意向受让方应在办理受让登记时将保证金*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5、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依照相关法律及天津产权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受让后,转让标的拆除、转移运输工作由最终受让方负责,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7、最终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内。 8、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且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内的; ⑤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费用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 ⑥出现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 9、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0、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11、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12、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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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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