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南蔡村镇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 (略) 型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E*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30.*万元、 自筹:32.*万元,招标人为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农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设1套水肥一体化系统及过滤系统、10套智能放风系统等设备购置与安装。
2.2.建设地址: (略) 武清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 (略) 型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建设1套水肥一体化系统及过滤系统、10套智能放风系统等设备购置与安装。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货到并完成所有设备产品的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 (略) 型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 (略) 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8 09:30:00至2024-04-03 16:3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上材料前往瑞诚 (略) ( (略) 河 (略) 万达中心九层)现场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7 10: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瑞诚 (略) ( (略) 河 (略) 万达中心九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7 10:00:00
开标地点:瑞诚 (略) ( (略) 河 (略) 万达中心九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农场,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农场
地址: (略) 武清区南蔡村镇砖厂村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诚 (略)
地址: (略) 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C18号楼北栋102室
联系人:蔡畅、孙磊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编号:E*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南蔡村镇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 (略) 型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E*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30.*万元、 自筹:32.*万元,招标人为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农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设1套水肥一体化系统及过滤系统、10套智能放风系统等设备购置与安装。
2.2.建设地址: (略) 武清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 (略) 型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建设1套水肥一体化系统及过滤系统、10套智能放风系统等设备购置与安装。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货到并完成所有设备产品的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 (略) 型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 (略) 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8 09:30:00至2024-04-03 16:3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上材料前往瑞诚 (略) ( (略) 河 (略) 万达中心九层)现场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7 10: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瑞诚 (略) ( (略) 河 (略) 万达中心九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7 10:00:00
开标地点:瑞诚 (略) ( (略) 河 (略) 万达中心九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农场,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武清区悠米家庭农场
地址: (略) 武清区南蔡村镇砖厂村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瑞诚 (略)
地址: (略) 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C18号楼北栋102室
联系人:蔡畅、孙磊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