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大自然资土告字号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大自然资土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3-G-18号 | 宗地总面积: | 80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姚县城东 (略) 延长线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1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809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IA0318 | |||
起始价: | 818.*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与出让活动的报名、资料提交和报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具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有土地违法行为等情形之一的申请人禁止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 到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选择“楚雄州”)下载出让文件和报名资料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 到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选择“楚雄州”) (略) 上报名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19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均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在参加出让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与出让活动的报名、资料提交和报价,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法人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略) (略) 696 (略) 六楼CA证书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878-*,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 6727 666。自然人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姚 (略) (略) 场大姚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4楼,咨询电话:0878-*。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homePage,选择“楚雄州”)下载出让文件和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 (略) 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上传PDF格式的报名材料(材料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宗地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出让文件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三)竞买保证金采取线下交纳方式,法人、其他组织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交纳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交纳成功后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322室)开具竞买保证金收据(需提供银行进账单原件,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拍卖竞价于2024年4月19日15:00准时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做好竞价准备。竞价开始,竞买人自行进行在线报价(无需 (略) 进行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总价,此后每次报价应大于交易系统届时最高报价,加价金额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同一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时长为每轮次5分钟,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携带竞买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利用权益股(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412室)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按违约行为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30日内向竞得人交付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略) 及通水、通电、通讯及场平等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划由竞得人自行商谈解决并承担费用。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由竞得人自行委托实施并承担费用。 (七)竞得人需严格按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配建要求开发建设,机动车停车泊位按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国家规范要求配建。 (八)本次土地拍卖,取得竞买资格人数不足3人,或无人应价、最高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拍卖活动终止。 (九)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由竞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全程在线上交易,成交结果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十一)在出让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申请人竞得 (略) 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咨询,需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公告的联系方式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也可自行踏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
开户账号:*51
宗地编号: | 2023-G-18号 | 宗地总面积: | 80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姚县城东 (略) 延长线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1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809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IA0318 | |||
起始价: | 818.*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与出让活动的报名、资料提交和报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具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有土地违法行为等情形之一的申请人禁止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 到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选择“楚雄州”)下载出让文件和报名资料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 到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选择“楚雄州”) (略) 上报名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19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均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在参加出让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与出让活动的报名、资料提交和报价,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法人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略) (略) 696 (略) 六楼CA证书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878-*,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 6727 666。自然人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姚 (略) (略) 场大姚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4楼,咨询电话:0878-*。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homePage,选择“楚雄州”)下载出让文件和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 (略) 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上传PDF格式的报名材料(材料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宗地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出让文件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三)竞买保证金采取线下交纳方式,法人、其他组织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交纳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交纳成功后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322室)开具竞买保证金收据(需提供银行进账单原件,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拍卖竞价于2024年4月19日15:00准时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做好竞价准备。竞价开始,竞买人自行进行在线报价(无需 (略) 进行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总价,此后每次报价应大于交易系统届时最高报价,加价金额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同一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时长为每轮次5分钟,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携带竞买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利用权益股(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412室)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按违约行为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30日内向竞得人交付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略) 及通水、通电、通讯及场平等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划由竞得人自行商谈解决并承担费用。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由竞得人自行委托实施并承担费用。 (七)竞得人需严格按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配建要求开发建设,机动车停车泊位按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国家规范要求配建。 (八)本次土地拍卖,取得竞买资格人数不足3人,或无人应价、最高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拍卖活动终止。 (九)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由竞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全程在线上交易,成交结果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十一)在出让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申请人竞得 (略) 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咨询,需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公告的联系方式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也可自行踏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
开户账号:*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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