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生态修复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津丽挂号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生态修复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津丽挂号
宗地编号: | 津丽(挂)G2024-01 | 宗地总面积: | *.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 (略) ,南至规划金航道,西至 (略) ,北至规划弘达道。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7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BA004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2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建筑系数不小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1.拟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公告期不少于20日,挂牌期限不少于10日。 2.竞买人须缴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3.竞得人须自《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自《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4.挂牌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4年内竣工。 5.按照《东丽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要求,挂牌地块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需满足以下要求: (1)挂牌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6.3亿元,即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不小于约*元/亩; (2)达产后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单位面积土地年产出率应不低于约*元/亩; (3)达产后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年地均税收额应不低于*元/亩; (4)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在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排放等方面须符合 (略) 制定或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挂牌地块工业用地 (略)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 (6)挂牌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华明高新区签订《东丽区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到 市土 (略) 场( (略) 和平区曲阜道88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到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津丽(挂)G2024-01 号地块:2024年04月1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东丽区东丽开 (略) 增2号
联 系 人:冷鹏飞
联系电话:022-*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开户银行: (略) 支行
开户账号:*5513
宗地编号: | 津丽(挂)G2024-01 | 宗地总面积: | *.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 (略) ,南至规划金航道,西至 (略) ,北至规划弘达道。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7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BA004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2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建筑系数不小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1.拟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公告期不少于20日,挂牌期限不少于10日。 2.竞买人须缴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3.竞得人须自《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自《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4.挂牌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4年内竣工。 5.按照《东丽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要求,挂牌地块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需满足以下要求: (1)挂牌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6.3亿元,即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不小于约*元/亩; (2)达产后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单位面积土地年产出率应不低于约*元/亩; (3)达产后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年地均税收额应不低于*元/亩; (4)挂牌地块工业用地在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排放等方面须符合 (略) 制定或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挂牌地块工业用地 (略)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 (6)挂牌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华明高新区签订《东丽区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到 市土 (略) 场( (略) 和平区曲阜道88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到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津丽(挂)G2024-01 号地块:2024年04月1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东丽区东丽开 (略) 增2号
联 系 人:冷鹏飞
联系电话:022-*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开户银行: (略) 支行
开户账号:*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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