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关于向社会公开出售国有房产的
重庆市梁平区关于向社会公开出售国有房产的
(略) 梁平区
关于向社会公开出售国有房产的公告
受权利人委托,现将向社会公开出售部分国有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出售房屋为区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共122处,出售房屋概况及底价等详见附件。
二、代理销售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代理销售人:重庆新 (略)
销售地址: (略) 梁平区梁山 (略) 278号 联系电话:023-*
三、竞买者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四、竞买报名
凡有意向的竞买人在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2:00前 (略) 销售点( (略) 梁平区梁山 (略) 278号)报名,签订《竞买申请承诺书》,并以转账或刷银联卡等方式缴纳5000元/处竞买保证金。也可自 (略) 梁平区公共 (略) (梁平区)(http://**)的其他交易下载填写竞买申请承诺书及相关资料。若意向竞买多处房屋的应按意向竞买房屋处数缴纳相应保证金。(账户名称:重庆新 (略) ,账号:*3,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梁山支行,打款时需备注说明用途)
(一)本次出售房屋为仓储、车位、车库性质的仅能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住宅、商业服务等性质房屋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以银行解释和核验为准)方式。若需按揭的竞买人,请自行到银行咨询核验按揭资格,若竞得房源后无法办理按揭的需全款购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房屋,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应确定竞买人姓名,原则上不可更改。
(三)本次出售的房屋均为现房,竞买人在报名前可自行或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实地踏勘房屋并接受本次竞买房屋所有情况(包括瑕玼等),竞得成功后不能以任何理由退换。
(四)房屋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应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承租方确定,其后变更承租方的不予认可。优先购买权人应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时间及地点
(一)竞买时间:2024年4月16日10:00时。
(二)竞买地点: (略) 梁平区行政中心1号楼,梁平大会堂(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2:00以前。
六、竞买参与和资格核验
已完成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16日10:00前携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略) 梁平区行政中心1号楼梁平大会堂签到,工作人员将对竞买资格、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进行核验,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后方可入场。委托他人代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迟到者不得进入竞买现场并视为放弃本次竞买的权利,可参与下次竞买。
七、竞买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现场隔位就坐,不得交头接耳,采取统一填写报价表的方式进行报价。
(二)竞买人可任意选择本次出售房源进行报价。一张报价表仅能填写一个意向房源编号,房源编号填写错误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金额等于或高于对 (略) 底价的为有效报价, (略) 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金额以100元取整收舍,未按约定整数收舍的报价,在公布报价时按四舍五入进行自动收舍。
(五)大小写报价金额填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六)优先购买权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人在租房源报价。
八、成交确认
本次竞价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同一房源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时需进行再次报价。
(一)同一房源有且仅有1个有效报价的,其有效报价竞买人为该套房屋的竞得人,其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二)同一房源出现2个或2个以上有效报价的,其唯一最高有效报价竞买人为该套房源竞得人,其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三)同一房源的最高有效报价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报价时,由相同报价竞买人进行再次报价,直到得出唯一最高有效报价时即确定竞得人,其报价为成交价。竞价过程中报价低于上轮最高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竞价过程中一方或多方承诺退出后(需签订书面放弃承诺书)仅剩余唯一竞买人时,则停止继续报价,剩余唯一竞买人为竞得人,其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四)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当竞价得出唯一最高有效报价时,若优先购买权人声明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需签订书面放弃承诺书),则确定当前唯一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若优先购买权人声明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竞买人不再加价时即确定优先购买权人为竞得人;若相关竞买人继续加价,则应重新确定最高有效报价,直到优先购买权人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需签订书面放弃承诺书)或相关竞买人放弃继续加价时即确定未放弃者为竞得人,其最后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接受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竞得人。
(五)领取成交确认书
房源竞得人应立即在竞买现场签字确认并领取《成交确认书》。未按时签字确认并领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未竞得人可以在未成交的房屋中继续参与竞买。竞价工作结束后,未竞得人未违反交易规则的 (略) 申请退还竞买保证金, (略) 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九、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及款项支付
(一)付款和合同签订。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 (略) 销售点(梁平区梁山 (略) 278号)缴清房屋全款或按揭首付款及其它代收代缴款项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揭付款的应按受理按揭银行要求办理按揭相关手续。
(二)代收代缴款项。 (略) 统一预收相关款项,按实际办证金额与客户结算,具体为:
1. 大修基金。有电梯的按60元/㎡;无电梯的按40元/㎡。
2. 契税。签订购房合同后10日内到区税务局按现行税收政策核税,由买卖双方在纳税申报期满之日起60日内缴纳。
3. 印花税。按按现行税收政策收取。
4. 不动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除以上代收款外的购房款由买方按权属缴入指定银行账户,产权单位凭银行缴款专用凭证、成交确认书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有关问题处理。
1.报名人竞得房屋并领取《成交确认书》后在30日内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缴纳房屋全款或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房屋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因竞得人无法获得银行按揭放款的,竞得人应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屋价款,否则房屋产权方有权解除与竞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计息退还竞得人房屋首付款及其它代收代缴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不动产权证办理
竞得人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 (略) 提交不动产权登记代办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权属登记申请书等资料。权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签订份额约定书。
(略) 在竞得人完整提供办理产权登记相关资料后1年内为竞得人办结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房屋移交及物业管理费用
(一)竞得人一次性付款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完清所有税费后2 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成交确认书》、《房屋买卖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二)竞得人按揭付款的,在银行放款后2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成交确认书》、首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三)若竞 (略) 的,竞得人应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房屋存在租赁情况的,在办理房屋移交同时由原出租方、购买方、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原租赁合同存续期内继续有效,由购买方和承租方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购买方在移交次月开始收取租金。
十二、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附件:1.公开出售部分房屋明细表(91处)
2.公开出售部分车位(停车用房)明细表(31处)
3.竞买申请承诺书
重庆新 (略)
2024年3月29日
(略) 梁平区
关于向社会公开出售国有房产的公告
受权利人委托,现将向社会公开出售部分国有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出售房屋为区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共122处,出售房屋概况及底价等详见附件。
二、代理销售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代理销售人:重庆新 (略)
销售地址: (略) 梁平区梁山 (略) 278号 联系电话:023-*
三、竞买者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四、竞买报名
凡有意向的竞买人在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2:00前 (略) 销售点( (略) 梁平区梁山 (略) 278号)报名,签订《竞买申请承诺书》,并以转账或刷银联卡等方式缴纳5000元/处竞买保证金。也可自 (略) 梁平区公共 (略) (梁平区)(http://**)的其他交易下载填写竞买申请承诺书及相关资料。若意向竞买多处房屋的应按意向竞买房屋处数缴纳相应保证金。(账户名称:重庆新 (略) ,账号:*3,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梁山支行,打款时需备注说明用途)
(一)本次出售房屋为仓储、车位、车库性质的仅能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住宅、商业服务等性质房屋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以银行解释和核验为准)方式。若需按揭的竞买人,请自行到银行咨询核验按揭资格,若竞得房源后无法办理按揭的需全款购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房屋,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应确定竞买人姓名,原则上不可更改。
(三)本次出售的房屋均为现房,竞买人在报名前可自行或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实地踏勘房屋并接受本次竞买房屋所有情况(包括瑕玼等),竞得成功后不能以任何理由退换。
(四)房屋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应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承租方确定,其后变更承租方的不予认可。优先购买权人应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时间及地点
(一)竞买时间:2024年4月16日10:00时。
(二)竞买地点: (略) 梁平区行政中心1号楼,梁平大会堂(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2:00以前。
六、竞买参与和资格核验
已完成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16日10:00前携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略) 梁平区行政中心1号楼梁平大会堂签到,工作人员将对竞买资格、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进行核验,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后方可入场。委托他人代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迟到者不得进入竞买现场并视为放弃本次竞买的权利,可参与下次竞买。
七、竞买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现场隔位就坐,不得交头接耳,采取统一填写报价表的方式进行报价。
(二)竞买人可任意选择本次出售房源进行报价。一张报价表仅能填写一个意向房源编号,房源编号填写错误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金额等于或高于对 (略) 底价的为有效报价, (略) 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金额以100元取整收舍,未按约定整数收舍的报价,在公布报价时按四舍五入进行自动收舍。
(五)大小写报价金额填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六)优先购买权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人在租房源报价。
八、成交确认
本次竞价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同一房源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时需进行再次报价。
(一)同一房源有且仅有1个有效报价的,其有效报价竞买人为该套房屋的竞得人,其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二)同一房源出现2个或2个以上有效报价的,其唯一最高有效报价竞买人为该套房源竞得人,其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三)同一房源的最高有效报价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报价时,由相同报价竞买人进行再次报价,直到得出唯一最高有效报价时即确定竞得人,其报价为成交价。竞价过程中报价低于上轮最高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竞价过程中一方或多方承诺退出后(需签订书面放弃承诺书)仅剩余唯一竞买人时,则停止继续报价,剩余唯一竞买人为竞得人,其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四)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当竞价得出唯一最高有效报价时,若优先购买权人声明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需签订书面放弃承诺书),则确定当前唯一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若优先购买权人声明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竞买人不再加价时即确定优先购买权人为竞得人;若相关竞买人继续加价,则应重新确定最高有效报价,直到优先购买权人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需签订书面放弃承诺书)或相关竞买人放弃继续加价时即确定未放弃者为竞得人,其最后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接受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竞得人。
(五)领取成交确认书
房源竞得人应立即在竞买现场签字确认并领取《成交确认书》。未按时签字确认并领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未竞得人可以在未成交的房屋中继续参与竞买。竞价工作结束后,未竞得人未违反交易规则的 (略) 申请退还竞买保证金, (略) 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九、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及款项支付
(一)付款和合同签订。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 (略) 销售点(梁平区梁山 (略) 278号)缴清房屋全款或按揭首付款及其它代收代缴款项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揭付款的应按受理按揭银行要求办理按揭相关手续。
(二)代收代缴款项。 (略) 统一预收相关款项,按实际办证金额与客户结算,具体为:
1. 大修基金。有电梯的按60元/㎡;无电梯的按40元/㎡。
2. 契税。签订购房合同后10日内到区税务局按现行税收政策核税,由买卖双方在纳税申报期满之日起60日内缴纳。
3. 印花税。按按现行税收政策收取。
4. 不动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除以上代收款外的购房款由买方按权属缴入指定银行账户,产权单位凭银行缴款专用凭证、成交确认书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有关问题处理。
1.报名人竞得房屋并领取《成交确认书》后在30日内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缴纳房屋全款或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房屋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因竞得人无法获得银行按揭放款的,竞得人应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屋价款,否则房屋产权方有权解除与竞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计息退还竞得人房屋首付款及其它代收代缴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不动产权证办理
竞得人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 (略) 提交不动产权登记代办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权属登记申请书等资料。权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签订份额约定书。
(略) 在竞得人完整提供办理产权登记相关资料后1年内为竞得人办结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房屋移交及物业管理费用
(一)竞得人一次性付款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完清所有税费后2 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成交确认书》、《房屋买卖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二)竞得人按揭付款的,在银行放款后2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成交确认书》、首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三)若竞 (略) 的,竞得人应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房屋存在租赁情况的,在办理房屋移交同时由原出租方、购买方、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原租赁合同存续期内继续有效,由购买方和承租方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购买方在移交次月开始收取租金。
十二、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附件:1.公开出售部分房屋明细表(91处)
2.公开出售部分车位(停车用房)明细表(31处)
3.竞买申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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