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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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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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4ZC* | 监测编号 | GR2024JX* |
标的名称 |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 | 转让底价(万元) | 待定 |
挂牌日期 | 2024-03-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08 |
资产概述 | 按一家协议、多家综合评议的方式, (略) 开展的公务用车处置征集一家合作机构,提供车辆鉴定评估及接收、停放、保管、展示、过户提档、交付等相关服务,欢迎有合作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申请。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
机动车品牌 | 原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登记日期 | ||
购置日期 | 颜色 | ||
使用年限 | 数量 | ||
行驶公里数 | 年检至 | ||
权证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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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江西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0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超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BLRLKE2X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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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29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公告期满后,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其为合作机构,该合作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江西 (略) 签订合作协议;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则按省产交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合作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江西 (略)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公告》(以PDF盖章版为准)及附件。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江西 (略)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公告》(以PDF盖章版为准)及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合作方须在报名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资格。信息披露期内省产交所受理报名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其他事项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江西 (略)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公告》(以PDF盖章版为准)及附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 综合评议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江西 (略)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公告》(以PDF盖章版为准)及附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合作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未签订且生效前,交易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合作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交纳时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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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周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0791-*、079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略) 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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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申请表及附件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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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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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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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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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4ZC* | 监测编号 | GR2024JX* |
标的名称 |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 | 转让底价(万元) | 待定 |
挂牌日期 | 2024-03-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08 |
资产概述 | 按一家协议、多家综合评议的方式, (略) 开展的公务用车处置征集一家合作机构,提供车辆鉴定评估及接收、停放、保管、展示、过户提档、交付等相关服务,欢迎有合作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申请。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
机动车品牌 | 原车牌号码 | ||
车架号 | 登记日期 | ||
购置日期 | 颜色 | ||
使用年限 | 数量 | ||
行驶公里数 | 年检至 | ||
权证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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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江西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0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超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BLRLKE2X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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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3-29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公告期满后,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其为合作机构,该合作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江西 (略) 签订合作协议;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则按省产交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合作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江西 (略)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公告》(以PDF盖章版为准)及附件。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江西 (略)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公告》(以PDF盖章版为准)及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合作方须在报名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资格。信息披露期内省产交所受理报名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其他事项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江西 (略)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公告》(以PDF盖章版为准)及附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 综合评议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江西 (略) 征集赣州市公务用车处置(车辆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合作机构公告》(以PDF盖章版为准)及附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合作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未签订且生效前,交易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合作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交纳时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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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周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0791-*、079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略) 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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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申请表及附件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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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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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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