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香自然规告字号出让公告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香自然规告字号出让公告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香自然规告字 [202 4 ] 3 号
经香河县 人民政府批准,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二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 (略) 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 编 号 | 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
1 | 2023-334 | * 1202GB* | 运河大道东侧, (略) 北侧 | 6266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 0.6 | ≥ 20% | ≤ 40% | ≤ 36 米 | 40 | 752 | 1367 |
2 | 2024-36 | * 3026GB* | 新华大街南侧,规划 W2 路西侧 | * | 商业用地 | ≤ 3.0 | ≥ 20% | ≤ 50% | ≤ 27 米 | 40 | 1559 | 2834 |
上述公告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除 法律另有规定 或出让文件中《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 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出让设有底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时 , 出让成交;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出让不成交。
四、 确定竞得人后,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 (略) 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出让活动截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办理相关手续。竞得人支付的土地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五、拍卖 二 宗地为现状出让。
六、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方法如下:
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 (略) 公共 (略) 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 “ (略) 公共 (略) ” ,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 + 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 “ 河北省 (略) (网址: http://** ) ” (略) 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 “ 河北省 (略) (网址: http://** ) ” (略) 首页 “ 通知通告 ” 中 “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 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 * 。
七 、 申请人可 于 2 02 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 4 年 4 月 22 日,每工作日 9 时至 11 时、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到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 4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 2 02 4 年 4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
拍卖地点: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 (略) 。
九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 50% 收取。
2 、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4 、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 ( (略) 县相关文件执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 。
5 、 竞买人须自行踏勘出让 宗地 和调查、了解地块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之全部现状。
6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7 、本次拍卖由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 (略) 组织进行公开拍卖。
十 、联系方式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316-*
(略)
联系电话: 0316-*
(略)
联系电话: * (代理公司)
联系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 (略)
202 4 年 3 月 29 日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香自然规告字 [202 4 ] 3 号
经香河县 人民政府批准,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二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 (略) 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 编 号 | 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
1 | 2023-334 | * 1202GB* | 运河大道东侧, (略) 北侧 | 6266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 0.6 | ≥ 20% | ≤ 40% | ≤ 36 米 | 40 | 752 | 1367 |
2 | 2024-36 | * 3026GB* | 新华大街南侧,规划 W2 路西侧 | * | 商业用地 | ≤ 3.0 | ≥ 20% | ≤ 50% | ≤ 27 米 | 40 | 1559 | 2834 |
上述公告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除 法律另有规定 或出让文件中《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 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出让设有底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时 , 出让成交;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出让不成交。
四、 确定竞得人后,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 (略) 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出让活动截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办理相关手续。竞得人支付的土地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五、拍卖 二 宗地为现状出让。
六、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方法如下:
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 (略) 公共 (略) 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 “ (略) 公共 (略) ” ,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 + 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 “ 河北省 (略) (网址: http://** ) ” (略) 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 “ 河北省 (略) (网址: http://** ) ” (略) 首页 “ 通知通告 ” 中 “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 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 * 。
七 、 申请人可 于 2 02 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 4 年 4 月 22 日,每工作日 9 时至 11 时、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到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 4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 2 02 4 年 4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
拍卖地点: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 (略) 。
九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 50% 收取。
2 、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4 、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 ( (略) 县相关文件执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 。
5 、 竞买人须自行踏勘出让 宗地 和调查、了解地块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之全部现状。
6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7 、本次拍卖由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 (略) 组织进行公开拍卖。
十 、联系方式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316-*
(略)
联系电话: 0316-*
(略)
联系电话: * (代理公司)
联系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 (略)
202 4 年 3 月 29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