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关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街中段东侧皇城丽都商城1号1单元10301室、103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街中段东侧皇城丽都商城1号1单元10301室、103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4年5月6日10时至2024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阎良区胜利街中段东侧(皇城丽都商城1号 )1单元*室、*室(整体拍卖)。
1、*室,建筑面积:712.66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数:4层,所在层:3层;结构:其他;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日期:2011/12/13。
2、*室,建筑面积:585.42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数:4层,所在层:3层;结构:其他;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日期:2011/12/13。
3、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未披露。
二、评估总价:1,*元
起拍价: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三、拍卖时间:2024年5月6日10时至2024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附带租约,租约开始时间为2013年03月01日,租约结束时间为2025年03月01日,租期共12年。租金已完全支付完毕。
2、本标的带固定装修,按现状整体拍卖,标的现由三个使用人( (略) 阎良区** (略) 、刘**、 (略) 阎良区**轻奢婚纱礼服馆)打通重新分隔后使用,故本次拍卖标的按照标的实物现状拍卖。
3、本标的带租约拍卖。租约合同详见附件,详 (略) 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
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商铺租赁合同》第一条:“该商铺坐落于西安(市)阎 (略) 中段东侧该商铺建筑面积*.32平方米;其一,北区商城1号楼商业,三层临街商业建筑面积2610.81平方米;其二,北区综合楼:一层二层商业建筑面积,9319.03 平方米;其三,皇城丽都小区南区一层、二层商业建筑面积1321.48平方米。”
第三条:“商铺租赁期自 2013年3月1日至2025 年3月1日止,共计12年。”
第四条:“1.租赁期间自 2013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止租金共计为人民币 14,600,000元整(大写:*千*佰**万元整)2.合同签订之后,*方应最迟于2015年11月底前支付上述全部*仟*佰**万元整租金,*方可分多次且每次支付金额不限。”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买受后权利与风险。
4、标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拍卖成交,买受人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后,2025年3月1日租约结束后,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自行与承租人、使用人办理标的的续租或腾退事宜,实现应享有的相关民事权利。提请竞买人注意买受后权利及风险。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拍卖。法院和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十、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9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 (略) 支行;账户名称: (略) ;账号:*5564),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四、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空调维修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十六、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七、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八、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王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 (略) 70号1705-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2024年3月29日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4年5月6日10时至2024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阎良区胜利街中段东侧(皇城丽都商城1号 )1单元*室、*室(整体拍卖)。
1、*室,建筑面积:712.66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数:4层,所在层:3层;结构:其他;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日期:2011/12/13。
2、*室,建筑面积:585.42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总层数:4层,所在层:3层;结构:其他;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日期:2011/12/13。
3、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未披露。
二、评估总价:1,*元
起拍价:1,*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三、拍卖时间:2024年5月6日10时至2024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附带租约,租约开始时间为2013年03月01日,租约结束时间为2025年03月01日,租期共12年。租金已完全支付完毕。
2、本标的带固定装修,按现状整体拍卖,标的现由三个使用人( (略) 阎良区** (略) 、刘**、 (略) 阎良区**轻奢婚纱礼服馆)打通重新分隔后使用,故本次拍卖标的按照标的实物现状拍卖。
3、本标的带租约拍卖。租约合同详见附件,详 (略) 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
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商铺租赁合同》第一条:“该商铺坐落于西安(市)阎 (略) 中段东侧该商铺建筑面积*.32平方米;其一,北区商城1号楼商业,三层临街商业建筑面积2610.81平方米;其二,北区综合楼:一层二层商业建筑面积,9319.03 平方米;其三,皇城丽都小区南区一层、二层商业建筑面积1321.48平方米。”
第三条:“商铺租赁期自 2013年3月1日至2025 年3月1日止,共计12年。”
第四条:“1.租赁期间自 2013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止租金共计为人民币 14,600,000元整(大写:*千*佰**万元整)2.合同签订之后,*方应最迟于2015年11月底前支付上述全部*仟*佰**万元整租金,*方可分多次且每次支付金额不限。”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买受后权利与风险。
4、标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拍卖成交,买受人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后,2025年3月1日租约结束后,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自行与承租人、使用人办理标的的续租或腾退事宜,实现应享有的相关民事权利。提请竞买人注意买受后权利及风险。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拍卖。法院和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十、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9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 (略) 支行;账户名称: (略) ;账号:*5564),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四、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空调维修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十六、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七、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八、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王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 (略) 70号1705-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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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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