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J955M2福田牌
冀J955M2福田牌
项目名称: | 冀J955M2福田牌BJ1037V3MX6-A2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沧州分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交通运输工具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0.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8 | 挂牌日期: | 2024-4-1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车不含车辆指标及牌照。本次处置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转让方所提供的车辆状况、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声明不做任何保证,不作为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的依据。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需自行对车辆进行全面了解,第一批(17辆)车辆存放地: (略) 旧 (略) 场北区花乡拍卖,该批车预展 联系人:李师傅*;提车及过户事宜请联系:孙先生,电话:*;办理竞买手续:010-*;预展及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第二批(8辆)车辆存放地: (略) 沧县经济技术开 (略) 18号,该批车预展 联系人:鲍先生 *;提车及过户事宜请联系:鲍先生 *;办理竞买手续:010-*;预展及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车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此为由退还车辆。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车辆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车辆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退还车辆。 5、如受让方违约,北交所及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及收回标的物二次转让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6、第一批(17辆)车辆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车款及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凭本人身份证件到花乡拍卖(北 (略) 场东北角,电话:010-*)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承诺函。(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第二批(8辆)车辆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车款及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北京现代沧州工厂( (略) 沧县经济技术开 (略) 18号,联系人电话:*)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7、意向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承诺函后,须自行将车辆运输至转让方所在地( (略) 沧县经济技术开 (略) 18号,联系人鲍子奇,联系电话*),与转让方配合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及时办理交割确认手续(将过户后的行驶本、登记证、过户票等材料的扫描件发至花乡拍卖过户负责人孙先生,电话:*,办理交割确认手续。)全部手续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8、意向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承诺函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承担车辆过户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过户费、相关证件费用、以及车辆可能存在欠缴的车船费用、保险费、年检费、环保违章等相关税费用)、办证费用等。 10、本次处置的车辆可能存在排放达不到国4标准等情况。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 冀J955M2福田牌BJ1037V3MX6-A2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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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沧州分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交通运输工具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0.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8 | 挂牌日期: | 2024-4-1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车不含车辆指标及牌照。本次处置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转让方所提供的车辆状况、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声明不做任何保证,不作为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的依据。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需自行对车辆进行全面了解,第一批(17辆)车辆存放地: (略) 旧 (略) 场北区花乡拍卖,该批车预展 联系人:李师傅*;提车及过户事宜请联系:孙先生,电话:*;办理竞买手续:010-*;预展及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第二批(8辆)车辆存放地: (略) 沧县经济技术开 (略) 18号,该批车预展 联系人:鲍先生 *;提车及过户事宜请联系:鲍先生 *;办理竞买手续:010-*;预展及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车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此为由退还车辆。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车辆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车辆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退还车辆。 5、如受让方违约,北交所及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及收回标的物二次转让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6、第一批(17辆)车辆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车款及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凭本人身份证件到花乡拍卖(北 (略) 场东北角,电话:010-*)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承诺函。(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第二批(8辆)车辆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车款及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北京现代沧州工厂( (略) 沧县经济技术开 (略) 18号,联系人电话:*)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7、意向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承诺函后,须自行将车辆运输至转让方所在地( (略) 沧县经济技术开 (略) 18号,联系人鲍子奇,联系电话*),与转让方配合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及时办理交割确认手续(将过户后的行驶本、登记证、过户票等材料的扫描件发至花乡拍卖过户负责人孙先生,电话:*,办理交割确认手续。)全部手续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8、意向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承诺函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承担车辆过户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过户费、相关证件费用、以及车辆可能存在欠缴的车船费用、保险费、年检费、环保违章等相关税费用)、办证费用等。 10、本次处置的车辆可能存在排放达不到国4标准等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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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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