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区东升内街23号205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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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区东升内街23号205房

佛山鸿基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3日10时至2024年4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佛山鸿基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1款第6项的职责,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并按照本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特别注意: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自行接收标的物,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特别提醒注意:本次拍卖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均全部由买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相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5、特别提醒注意:本次拍卖标的房产有承租人使用,租赁期至2026年9月30日,买受人须向管理人及承租人承诺2026年9月30日前不解除租赁合同、不增加租金、租赁期间不驱赶承租人,买受人若于租赁期内转让标的物,须保证受让人作出同等承诺。若买受人不能做出承诺,视为悔拍。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作担保。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8、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的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本次竞买的一切风险。

二、拍卖标的

(一)标的情况

表1:出卖不动产产权情况

序号

位置坐落

权利证号

用途

建筑面积(m2

抵押情况

查封情况

备注

1

佛山市市区东升内街23号205房

粤房地证字第*号

住宅

89.83

出租中,不清楚占用土地为出让用地或划拨用地

管理人披露的拍卖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看样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为准。

标的物起拍价为*元,标的物的保证金为*元,加价幅度为3000元。

上述标的物具体情况可参考附件(2023)询字第0610号《 (略) 报告》。

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0757-*、*、*;联系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00,下同)。

(二)拍卖标的的特别说明和瑕疵披露

1、拍卖标的占用的土地性质不明,不清楚为划拨用地或出让用地;如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过户须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该部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目前有人承租使用,租赁期至2026年9月30日,租金已经由管理人全部收取;标的拍出后,管理人已经收取的租金不会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须向管理人及承租人承诺2026年9月30日前不解除租赁合同、不增加租金、租赁期间不驱赶承租人,买受人若于租赁期内转让标的物,须保证受让人作出同等承诺。

三、咨询看样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3、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亲临展示现场,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现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4、因标的现有人租住,管理人安排集中看样。

本次拍卖安排集中看样,看样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3:00;参与集中看样的,须提前两天与管理人预约(预约看样电话:*、*);看样地址:佛山市市区东升内街23号205房,意向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的地址看样。预约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看样地址,逾时不候,管理人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没有竞买人预约,管理人将不会安排人员到场等候。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受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比如商品房限购,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并经管理人确认后,由管 (略) 络服务提供者(注意:请办理委托手续后,受托 (略) 上报名)。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动产承租人对不动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周期为24小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任一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保证金后,才能取得拍卖参与资格;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拍卖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意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 (略) 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 (略) 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 (略) 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拍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拍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佛山鸿基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佛山季华支行

账号:*

备注:(2022)粤06破19号案205房拍卖余款

拍卖成交后竞得者悔拍的或逾期支付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将从买受人所缴纳拍卖价款中扣除本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

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不负责向买受人提供任何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请先致电预约,电话;*、*;地址: (略) 南海区鸿晖产业新城4栋1210-1212房)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完全部竞价成交价款后,管理 (略) 出具相关文书,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但 (略) 不承担标的清场、交接工作及任何责任。因解除查封、注销抵押登记等原因或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若有无权属人占用、使用标的物的,由竞买人自行对标的物主张权利,管理人可予以必要协助,但不对标的物交接承担保证责任。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

九、风险提示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竞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上公示。

3、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4、买受人须向管理人及承租人承诺2026年9月30日前不解除租赁合同、不增加租金,租赁期间不驱赶承租人,买受人若于租赁期内转让标的物,须保证受让人作出同等承诺。若无法做出承诺,视为买受人悔拍。

5、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但相关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管理人可配合竞买人办理过户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6、本次拍卖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涉及买卖双方名义需要缴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均全部由买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负责减免。

7、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8、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9、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户口迁出、买受人户口迁入的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公安机关咨询了解,管理人不负责将原权属人及其亲属的户口迁出,户口无法迁移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对拍卖标的是否属于学区(学位)房的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教育部门咨询了解,取得上述拍卖标的所有权并不意味可以取得拍卖标的所属地段的学区(学位)房的资格。学区(学位)房资格是否取得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12、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13、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0757-*、*、*

京东技术咨询:*


佛山鸿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略) ,佛山

佛山鸿基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3日10时至2024年4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佛山鸿基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1款第6项的职责,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并按照本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特别注意: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自行接收标的物,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特别提醒注意:本次拍卖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均全部由买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相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5、特别提醒注意:本次拍卖标的房产有承租人使用,租赁期至2026年9月30日,买受人须向管理人及承租人承诺2026年9月30日前不解除租赁合同、不增加租金、租赁期间不驱赶承租人,买受人若于租赁期内转让标的物,须保证受让人作出同等承诺。若买受人不能做出承诺,视为悔拍。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作担保。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8、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的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本次竞买的一切风险。

二、拍卖标的

(一)标的情况

表1:出卖不动产产权情况

序号

位置坐落

权利证号

用途

建筑面积(m2

抵押情况

查封情况

备注

1

佛山市市区东升内街23号205房

粤房地证字第*号

住宅

89.83

出租中,不清楚占用土地为出让用地或划拨用地

管理人披露的拍卖标的物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看样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为准。

标的物起拍价为*元,标的物的保证金为*元,加价幅度为3000元。

上述标的物具体情况可参考附件(2023)询字第0610号《 (略) 报告》。

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0757-*、*、*;联系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00,下同)。

(二)拍卖标的的特别说明和瑕疵披露

1、拍卖标的占用的土地性质不明,不清楚为划拨用地或出让用地;如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过户须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该部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目前有人承租使用,租赁期至2026年9月30日,租金已经由管理人全部收取;标的拍出后,管理人已经收取的租金不会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须向管理人及承租人承诺2026年9月30日前不解除租赁合同、不增加租金、租赁期间不驱赶承租人,买受人若于租赁期内转让标的物,须保证受让人作出同等承诺。

三、咨询看样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

2、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3、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亲临展示现场,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现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4、因标的现有人租住,管理人安排集中看样。

本次拍卖安排集中看样,看样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3:00;参与集中看样的,须提前两天与管理人预约(预约看样电话:*、*);看样地址:佛山市市区东升内街23号205房,意向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的地址看样。预约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看样地址,逾时不候,管理人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没有竞买人预约,管理人将不会安排人员到场等候。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受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比如商品房限购,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并经管理人确认后,由管 (略) 络服务提供者(注意:请办理委托手续后,受托 (略) 上报名)。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动产承租人对不动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周期为24小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任一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保证金后,才能取得拍卖参与资格;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拍卖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意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 (略) 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 (略) 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 (略) 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拍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拍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佛山鸿基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佛山季华支行

账号:*

备注:(2022)粤06破19号案205房拍卖余款

拍卖成交后竞得者悔拍的或逾期支付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将从买受人所缴纳拍卖价款中扣除本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

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不负责向买受人提供任何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请先致电预约,电话;*、*;地址: (略) 南海区鸿晖产业新城4栋1210-1212房)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完全部竞价成交价款后,管理 (略) 出具相关文书,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但 (略) 不承担标的清场、交接工作及任何责任。因解除查封、注销抵押登记等原因或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若有无权属人占用、使用标的物的,由竞买人自行对标的物主张权利,管理人可予以必要协助,但不对标的物交接承担保证责任。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

九、风险提示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竞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上公示。

3、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4、买受人须向管理人及承租人承诺2026年9月30日前不解除租赁合同、不增加租金,租赁期间不驱赶承租人,买受人若于租赁期内转让标的物,须保证受让人作出同等承诺。若无法做出承诺,视为买受人悔拍。

5、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但相关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机构查询。管理人可配合竞买人办理过户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6、本次拍卖及不动产过户产生的涉及买卖双方名义需要缴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之前欠缴的税、费及本次转让登记过户所需支付的买卖双方所负担的增值税、契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税、教育费附加、税款滞纳金、软件服务费等,税费的计算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为准)等,无论是以买方名义缴纳,还是以卖方名义缴纳,均全部由买受人在竞买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负责减免。

7、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8、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9、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户口迁出、买受人户口迁入的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公安机关咨询了解,管理人不负责将原权属人及其亲属的户口迁出,户口无法迁移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对拍卖标的是否属于学区(学位)房的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教育部门咨询了解,取得上述拍卖标的所有权并不意味可以取得拍卖标的所属地段的学区(学位)房的资格。学区(学位)房资格是否取得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12、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13、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0757-*、*、*

京东技术咨询:*


佛山鸿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略) ,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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