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村26亩场院和8亩服装厂院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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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村26亩场院和8亩服装厂院落出租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4-CP/04-0411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2024-04-01
截止日期
2024-04-08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4-CP/04-0411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村26亩场院和8亩服装厂院落出租
细分类别: 场院 坐落(地址): (略) 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村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33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低值回收物处理
附属设施: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年
拟出让用途: 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低值回收物处理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 (略) ): 2024-04-01
截止日期( (略) ): 2024-04-08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说明: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租赁用途:回收物体系建设、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低值回收物处理; 2、土地现状:公用设施用地;分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3、四至:东至:围墙;西至: (略) ;南至: (略) 扩展届;北至:地 (略) ; 4、 (略) 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让,新合同签订日期为原合同到期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让,由出让方于6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 (略) 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5、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 电话:
其他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万鹏 联系电话: *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4-CP/04-0411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2024-04-01
截止日期
2024-04-08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4-CP/04-0411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村26亩场院和8亩服装厂院落出租
细分类别: 场院 坐落(地址): (略) 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村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33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低值回收物处理
附属设施: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年
拟出让用途: 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低值回收物处理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 (略) ): 2024-04-01
截止日期( (略) ): 2024-04-08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说明: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租赁用途:回收物体系建设、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低值回收物处理; 2、土地现状:公用设施用地;分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3、四至:东至:围墙;西至: (略) ;南至: (略) 扩展届;北至:地 (略) ; 4、 (略) 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让,新合同签订日期为原合同到期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让,由出让方于6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 (略) 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5、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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