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解放南路与郁江道交口东南侧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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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解放南路与郁江道交口东南侧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郁江道交口东南侧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资产类别在建工程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河西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预约申请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 ,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转让以现状移交,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以证载为准(如果证载内容与土地主管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内容不一致的,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在建工程等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2020年12月23日, (略) (略) (略) 第二 (略) 裁定批准《 (略) 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天津 (略) (简称“物产置业”)为《重整计划》项下重整企业之一, (略) (简称“物产集团”)及所属公司所有的股东权益均进行调整,根据重整交易架构,物产集团一分为二,分别重组为“ (略) ”和“ (略)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所持物产集团100%股权全部调整,调 (略) 国资委不再持有物产集团的股权;除物产集团外的其他重整企业股东所持的股权均全部予以调整,物产集团各股东所调整出的各层级股权,由债权人享有该等权益。根据《重整计划》,物产置业的全部资 (略) 。 4、本次拟挂牌标的资产属 (略) 的资产,该资产涉及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有关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重整计划》第六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通过……获得分配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有财产担保债权最终获得分配的信托受益权总份额,该等份额与其他普通债权对应信托受益权份额均应按比例平等获得信托收益分配;但在担保财产处置变现时该等信托受益权总份额可以优先分配收益:A.担保财产处置变现值扣除相关处置成本或费用的净值,以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获得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的债权金额减去其已获信托收益分配总额后的差额为限进行分配;B.担保财产处置变现所得按照A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剩余资金将 (略) 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享有对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担保债权将以担保财产评估值为限获得信托收益权份额进行抵偿,超过担保财产评估值部分参照普通债权分配偿债资源。”有关普通债权的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第六条第(四)款规定:“1.每一家债权人对物产集团的全部普通债权中*元以下(含*元) (略) 在重整 (略) 裁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清偿。2.每一家债权人对物产集团的全部普通债权中超过*元以上的债权部分将按照约68%:32%的比 (略) 通过债转股予以清偿、 (略) 通过信托受益权份额受偿。”具体受偿顺序等以《重整计划》为准。 5、标的资产涉及抵押、工程款债权、逾期竣工违约金等事项,意向投资人可对标的资产调查并自行判断价值影响程度。



标的信息
在建工程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河西 (略) 与郁江道交口东南侧
权属证明编号房地证津字第*号
土地面积(m2)*.8设计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2082-06-12
项目开发进度简介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完成部分内外檐装饰装修及设备管线预留预埋工程
标的描述标的工程取得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正式停工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抵押/质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河 (略) 20号415-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阎杰成立日期2011-12-06
注册资本19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04Q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关于配合开展馨竹苑项目公开挂牌工作的通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3-29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4-26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看样,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转让相关政策,满足政策要求。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受让方以转让标的的现状、瑕疵及所存在的风险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对转让方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踏勘事宜,并在受让登记时向天津 (略) 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在预定时间实地看样,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四、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天津产权规 (略) 径返还。 五、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30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 六、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材料和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完整、虚假披露、误导性陈述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其他公示条件及天津产权交易规则的情形。 七、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本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资产无法完成过户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本方将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3)本方承诺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4)本方同意土地及在建工程转让后涉及权证、许可证、合同等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5)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6)本方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天津产权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过户全部相关事宜,转让方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配合。 九、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本项目在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标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执行,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此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十二、该项资产存在抵押权,约定于受让方支付全款并抵押权人取得全额分配款后解除抵押。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10,000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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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确认书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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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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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郁江道交口东南侧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资产类别在建工程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河西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预约申请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 ,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转让以现状移交,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以证载为准(如果证载内容与土地主管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内容不一致的,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在建工程等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2020年12月23日, (略) (略) (略) 第二 (略) 裁定批准《 (略) 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天津 (略) (简称“物产置业”)为《重整计划》项下重整企业之一, (略) (简称“物产集团”)及所属公司所有的股东权益均进行调整,根据重整交易架构,物产集团一分为二,分别重组为“ (略) ”和“ (略)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所持物产集团100%股权全部调整,调 (略) 国资委不再持有物产集团的股权;除物产集团外的其他重整企业股东所持的股权均全部予以调整,物产集团各股东所调整出的各层级股权,由债权人享有该等权益。根据《重整计划》,物产置业的全部资 (略) 。 4、本次拟挂牌标的资产属 (略) 的资产,该资产涉及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有关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重整计划》第六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通过……获得分配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有财产担保债权最终获得分配的信托受益权总份额,该等份额与其他普通债权对应信托受益权份额均应按比例平等获得信托收益分配;但在担保财产处置变现时该等信托受益权总份额可以优先分配收益:A.担保财产处置变现值扣除相关处置成本或费用的净值,以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获得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的债权金额减去其已获信托收益分配总额后的差额为限进行分配;B.担保财产处置变现所得按照A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剩余资金将 (略) 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享有对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担保债权将以担保财产评估值为限获得信托收益权份额进行抵偿,超过担保财产评估值部分参照普通债权分配偿债资源。”有关普通债权的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第六条第(四)款规定:“1.每一家债权人对物产集团的全部普通债权中*元以下(含*元) (略) 在重整 (略) 裁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清偿。2.每一家债权人对物产集团的全部普通债权中超过*元以上的债权部分将按照约68%:32%的比 (略) 通过债转股予以清偿、 (略) 通过信托受益权份额受偿。”具体受偿顺序等以《重整计划》为准。 5、标的资产涉及抵押、工程款债权、逾期竣工违约金等事项,意向投资人可对标的资产调查并自行判断价值影响程度。



标的信息
在建工程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河西 (略) 与郁江道交口东南侧
权属证明编号房地证津字第*号
土地面积(m2)*.8设计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2082-06-12
项目开发进度简介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完成部分内外檐装饰装修及设备管线预留预埋工程
标的描述标的工程取得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正式停工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抵押/质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河 (略) 20号415-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阎杰成立日期2011-12-06
注册资本19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04Q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关于配合开展馨竹苑项目公开挂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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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3-29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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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看样,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转让相关政策,满足政策要求。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受让方以转让标的的现状、瑕疵及所存在的风险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对转让方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踏勘事宜,并在受让登记时向天津 (略) 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在预定时间实地看样,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四、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天津产权规 (略) 径返还。 五、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30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 六、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材料和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完整、虚假披露、误导性陈述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其他公示条件及天津产权交易规则的情形。 七、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本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资产无法完成过户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本方将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3)本方承诺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4)本方同意土地及在建工程转让后涉及权证、许可证、合同等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5)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6)本方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天津产权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过户全部相关事宜,转让方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配合。 九、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本项目在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标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执行,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此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十二、该项资产存在抵押权,约定于受让方支付全款并抵押权人取得全额分配款后解除抵押。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10,000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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