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登州路热源站原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转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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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登州路热源站原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转让拆除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

东营市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登州路热源站原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转让拆除

*.00元

*.00元

2024-04-01至2024-04-16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略) (略)

住址

(略) 东 (略) 321号

机构类型

国有企业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市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登州路热源站原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转让拆除清运

所在地

(略) 热源站

编号

名称

评估价值(元)

挂牌价值(元)

1

房屋

*.00

*.00


2

设备

*.00


标的简介

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包含设备、房屋。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智资评字(2024)第002号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略) (略)

批准内容

同意处置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东营智恒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3月11日

评估结果(元)

*.00

核准单位

(略) (略)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诺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因本次拍卖标的中1#、2#、3#锅炉及附属设备与未在本拍卖标的中的4#、5#锅炉及附属设备在同一场所内,特做如下说明:

(1)评估报告中设备项的装载机(评估明细表36.柳工装载机,规格型号ZL30E,数量5台,评估价值*.00元)不在本次拍卖标的中,不予处置(评估值*.00元,已从挂牌价格中扣除)。

(2)评估报告中的烟囱项不在本次拍卖标的中,不予拆除(评估值-*.00元,已从挂牌价格中扣除)。

(3)评估报告房屋资产中房屋项的部分资产(楼房-1.脱硫工艺楼,2.斜煤廊3间楼,3.斜煤廊,合计976.48平方米,),不在本次拍卖标的中,不予拆除(评估值*.00元,已从挂牌价格中扣除)。

(4)1#、2#、3#锅炉管线及其它管道、线缆、建筑连接部分等拆除界限以现场标示为准。需拆除线缆以地面基准±0米为界线,不得破坏地面、路面硬化。

(5)其它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的房屋需予以保护,不得破坏承重、墙壁、地面、门窗、装饰、供暖、给排水、照明等设施。

(6)拆运锅炉本体时,因保留锅炉房,需做保护性拆除。若外运时需拆除二楼部分墙壁,施工时按照*方标示拆除。(不得破坏称重立柱,窗户进行保护性拆除并给予保存,拆除墙壁不用恢复。)

(7)拆除 (略) 面不得拆除,设备及房屋基础拆除至基准±0米,坑道部分应予以填平至基准±0米(坑道填平时应先将坑道内软泥、污水等杂物清除)。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拆除清运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在签订合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办理拆除备案,并在转让方通知拆除后30日历天完成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拆除,拆除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运,拆除及清运后该区域达到要求等相关工作,完工后必须保持场地平整。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委托方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拆除清运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5000元。

6、逾期超过10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拆除清运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理。

7、受让方持挂牌结果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拆除清运运协议》后,由受让方制定合理可行的拆除方案,经出让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拆除方案实施作业,做好对周边建筑物的保护工作,若对周边建筑物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8、拆除清运运完成后,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意向受让方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 (略) (原 (略) 场监管 (略) )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设备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意向受让方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4、参与交易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经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参与交易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00

备注

一、标的展示: (略) 热源站

二、报名地址: (略) 东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略) 站:http://**

咨询电话: 0546-*

报名电话:054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

东营市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登州路热源站原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转让拆除

*.00元

*.00元

2024-04-01至2024-04-16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略) (略)

住址

(略) 东 (略) 321号

机构类型

国有企业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市东营市鲁源热力有限公司登州路热源站原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转让拆除清运

所在地

(略) 热源站

编号

名称

评估价值(元)

挂牌价值(元)

1

房屋

*.00

*.00


2

设备

*.00


标的简介

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包含设备、房屋。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智资评字(2024)第002号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略) (略)

批准内容

同意处置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东营智恒土地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3月11日

评估结果(元)

*.00

核准单位

(略) (略)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诺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因本次拍卖标的中1#、2#、3#锅炉及附属设备与未在本拍卖标的中的4#、5#锅炉及附属设备在同一场所内,特做如下说明:

(1)评估报告中设备项的装载机(评估明细表36.柳工装载机,规格型号ZL30E,数量5台,评估价值*.00元)不在本次拍卖标的中,不予处置(评估值*.00元,已从挂牌价格中扣除)。

(2)评估报告中的烟囱项不在本次拍卖标的中,不予拆除(评估值-*.00元,已从挂牌价格中扣除)。

(3)评估报告房屋资产中房屋项的部分资产(楼房-1.脱硫工艺楼,2.斜煤廊3间楼,3.斜煤廊,合计976.48平方米,),不在本次拍卖标的中,不予拆除(评估值*.00元,已从挂牌价格中扣除)。

(4)1#、2#、3#锅炉管线及其它管道、线缆、建筑连接部分等拆除界限以现场标示为准。需拆除线缆以地面基准±0米为界线,不得破坏地面、路面硬化。

(5)其它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的房屋需予以保护,不得破坏承重、墙壁、地面、门窗、装饰、供暖、给排水、照明等设施。

(6)拆运锅炉本体时,因保留锅炉房,需做保护性拆除。若外运时需拆除二楼部分墙壁,施工时按照*方标示拆除。(不得破坏称重立柱,窗户进行保护性拆除并给予保存,拆除墙壁不用恢复。)

(7)拆除 (略) 面不得拆除,设备及房屋基础拆除至基准±0米,坑道部分应予以填平至基准±0米(坑道填平时应先将坑道内软泥、污水等杂物清除)。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拆除清运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在签订合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办理拆除备案,并在转让方通知拆除后30日历天完成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拆除,拆除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运,拆除及清运后该区域达到要求等相关工作,完工后必须保持场地平整。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委托方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拆除清运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5000元。

6、逾期超过10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拆除清运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理。

7、受让方持挂牌结果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拆除清运运协议》后,由受让方制定合理可行的拆除方案,经出让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拆除方案实施作业,做好对周边建筑物的保护工作,若对周边建筑物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8、拆除清运运完成后,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意向受让方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 (略) (原 (略) 场监管 (略) )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意向受让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设备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意向受让方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4、参与交易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经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参与交易的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00

备注

一、标的展示: (略) 热源站

二、报名地址: (略) 东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略) 站:http://**

咨询电话: 0546-*

报名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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