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住宅楼南数四处商服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交警大队住宅楼南数四处商服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交警大队住宅楼南数四处商服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标的1:交警大队住宅楼南数一号商服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ZC008 | 挂牌价格 | 标的1:*元 | |||||
公告号 | [2024]458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0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 (略) ·阿城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以下简称我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转让标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提供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履行我方义务。 5、配合受让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07日 | ||||||
资产评估值 | 标的1:*元 | |||||||
转让底价 | 标的1:*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 (略) 络竞价前请详细阅 (略) 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4年04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止。 | |||||||
限时竞价期 | 从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开始。 | |||||||
竞价阶梯 | 1.*元或1.*的整数倍 |
标的1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标的2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标的3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标的4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略) 阿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进场交易通知单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阿成区人民政府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 |||
保 | 交纳金额 | 标的1:11.*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 |||
相关附件 | ||||
项目联系人 | 武先生 | 联系电话 | 0451-* | |
企业联系人 | 耿先生 | 联系电话 | * |
交警大队住宅楼南数四处商服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标的1:交警大队住宅楼南数一号商服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ZC008 | 挂牌价格 | 标的1:*元 | |||||
公告号 | [2024]458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0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 (略) ·阿城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以下简称我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转让标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提供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履行我方义务。 5、配合受让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07日 | ||||||
资产评估值 | 标的1:*元 | |||||||
转让底价 | 标的1:*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 (略) 络竞价前请详细阅 (略) 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4年04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止。 | |||||||
限时竞价期 | 从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开始。 | |||||||
竞价阶梯 | 1.*元或1.*的整数倍 |
标的1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标的2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标的3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标的4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
土地 | ||||
坐落位置 | ||||
土地证号 | 土地面积 | |||
用途 | 类型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略) 阿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进场交易通知单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阿成区人民政府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 |||
保 | 交纳金额 | 标的1:11.*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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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耿先生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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