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中共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国土 (略) :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 (略) 委报备同意,现将部分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罗长海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报批、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等工作。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用途管制(审批服务)科、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联系海昌街道自然资源所。对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与朱敏杰互为AB岗。 朱敏杰 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制和审查、土地征收征用等工作。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市统一征地中心,联系盐官镇自然资源所、*桥镇自然资源所、市国土 (略) 。对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与罗长海互为AB岗。 杨峥 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主任,协助书记、局长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资产价值评估、 (略) 场监管、土地收回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事中事后监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 (略) 监管等工作。 (略)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略)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开发利用科、市土地收储中心,联系硖石自然资源中心所。对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与钱晓飞互为AB岗。 其他同志分工不变。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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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国土 (略) :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 (略) 委报备同意,现将部分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罗长海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报批、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等工作。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用途管制(审批服务)科、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联系海昌街道自然资源所。对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与朱敏杰互为AB岗。 朱敏杰 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制和审查、土地征收征用等工作。 (略)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市统一征地中心,联系盐官镇自然资源所、*桥镇自然资源所、市国土 (略) 。对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与罗长海互为AB岗。 杨峥 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主任,协助书记、局长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资产价值评估、 (略) 场监管、土地收回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事中事后监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 (略) 监管等工作。 (略)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略)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开发利用科、市土地收储中心,联系硖石自然资源中心所。对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与钱晓飞互为AB岗。 其他同志分工不变。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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