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蔡甸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地2号厂房、11号地4号宿舍、无证房屋、附属构筑物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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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蔡甸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地2号厂房、11号地4号宿舍、无证房屋、附属构筑物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4月18日10时至2024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02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蔡甸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 #地2号厂房、11号地4号宿舍、无证房屋、附属构筑物及项下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蔡字第*号、武房权证蔡字第*号,建筑面积:*.66㎡、1286.86㎡、759.88㎡,规划用途:厂房、宿舍,房屋性质:不详,所在层/总层:1-4/4、1-3/3、1/1、1-2/2,登记时间:2009年5月14日、2005年9月28日。国有土地使用证:蔡国用(2005)第3173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3月21日。

有证估价对象房地产

估价对象

规划用途

所在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房地产评估单价(元/㎡)

房地产总价(万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地2号厂房

厂房

1-4/4

*.66

武房权证蔡字第*号

/

蔡国用(2005)第3173号

3557

6867.73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号地4号宿舍

宿舍

1-3/3

1286.86

武房权证蔡字第*号

/

3056

393.26

合计

-

-

*.52

-

-

-

-

7260.99

无证房屋、附属构筑物

序号

估价对象

现状

用途

所在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重置成新价(元/㎡)

重置成新总价(万元)

1

(略)

(略) 食堂

1/1

231.32

/

/

/

1020

23.59

2

卫生间

卫生间

1/1

18.54

/

/

/

1020

1.89

3

仓库(食堂)

食堂

1-2/2

97.82

/

/

/

935

9.15

4

紧邻2号厂房棚①

杂物间

/

11.7

/

/

/

170

0.2

5

紧邻2号厂房棚②

杂物间

/

12.24

/

/

/

130

0.16

6

紧邻2号厂房棚③

杂物间

/

23.7

/

/

/

126

0.3

7

紧邻2号厂房棚④

杂物间

/

11.68

/

/

/

126

0.15

8

紧邻2号厂房棚⑤

杂物间

/

3.6

/

/

/

160

0.06

9

紧邻2号厂房棚⑥

车棚

/

9.18

/

/

/

120

0.11

10

紧邻2号厂房棚⑦

遮雨棚

/

3.9

/

/

/

120

0.05

11

(略) 旁车棚⑧

车棚

/

92

/

/

/

80

0.74

12

(略) 旁车棚⑨

车棚

/

79.2

/

/

/

192

1.52

13

(略) 旁车棚⑩

车棚

/

118.8

/

/

/

80

0.95

14

紧邻3号厂房棚?

杂物间

/

46.2

/

/

/

180

0.83

小计

——

——

——

759.88

——

——

——

——

39.70

评估价值:*元(其中2号厂房的评估价值为*元、4号宿舍的评估价值为*元、无证建筑及构筑物价值为*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幅:*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书或《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上记载的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是否一致,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若因标的物规划、用途发生改变导致的无法过户、使用等问题,与拍卖人无涉,本标的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2、依据《 (略) 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记载,估价对象所在项目规划容积率不低于0.7,另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估价人员调查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园区的整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其所在园区确权的有6幢房屋,经统计该6幢确权房屋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合计*.05平方米,则估价对象现状容积率为2.64(即*.05÷*≈2.64),其符合所在土地规划要求,故本次评估以现状容积率2.64为前提进行测算。

3、本次评估已包含估价对象范围内的分摊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和与房屋有关的土建、安装、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价值,不含室内可移动设备及物品的价值。

4、该标的为整个奥福多园区的部分房地产,由奥福多工业园内配电房统一供电,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协商供电事宜。标的所在园区物业费单价为3元/平方米·月,水、电费。

5、根据《武汉奥 (略) 宗地图》显示该标的物每层分摊土地面积总和即为占地面积,该标的物涉及的相邻关系请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

6、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蔡国用(2005)第3173号】,坐落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地,地号为K*,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4年3月21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0平方米,该宗地内1号、4号车间已另行发证,面积4493.46平方米,本宗地剩余面积*.54平方米,2号厂房、4号宿舍均未办理土地分割。

7、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影响买受人过户,买受人有权向租户收取租金,本标的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所在楼层

租赁使用面积(㎡)

租赁期

剩余租期(年)

月租金(元)

1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1680

2022年5月15日

2023年5月14日

0.12

*

2

武汉 (略)

武汉福 (略)

2号厂房

1

545

2022年12月1日

2023年11月30日

0.66

*

3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1

490

2022年9月25日

2023年9月24日

0.48

*

4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490

2021年10月8日

2023年10月7日

0.51

*

5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245

2022年8月19日

2023年8月18日

0.38

5390

6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245

2022年7月25日

2023年7月24日

0.31

5390

7

武汉 (略)

武汉可旺 (略)

2号厂房

1

365

2023年3月18日

2024年3月17日

0.95

8030

8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545

2023年3月1日

2024年2月29日

0.9

*

9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2

1610

2021年10月20日

2023年10月19日

0.55

*

10

武汉 (略)

湖北 (略)

2号厂房

2

1610

2020年1月10日

2025年1月9日

1.75

*

11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2

1610

2022年7月15日

2023年7月14日

0.28

*

12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3

2300

2022年4月20日

2024年4月19日

1.04

*

13

武汉 (略)

武汉圣 (略)

2号厂房

3

320

2022年4月23日

2023年4月22日

0.06

3200

14

武汉 (略)

维赛防锈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2号厂房

3

600

2022年12月1日

2023年11月30日

0.66

6000

15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4

1090

2021年8月12日

2023年8月11日

0.36

9810

16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4

2070

2022年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0.74

*

17

武汉 (略)

武汉吉 (略)

2号厂房

4

1000

2021年10月15日

2023年10月14日

0.53

9000

18

武汉 (略)

(略) (略)

2号厂房

4

610

2023年3月20日

2025年3月19日

1.94

6100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4月3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12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咨询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上述标的物现状:详见拍卖公告。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另诉解决。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受房地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5日内,买 (略) 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略) 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买资格导致拍(变)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 (略) 予以没收。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变)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 (略) 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 (略) 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上述规则1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煤、物业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欠缴费情况及具体金额。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竞买人有义务自行了解标的物被他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 (略) (略) 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5月8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 (略) 支行,账号:*27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 (略) (略)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博兴房屋 (略) 作出的编号为鄂博兴(2023)字第Z069-1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咨询电话:王律师:*

武汉 (略) :*转1

法院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156号

网 址:http://**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4月2日


暂无修改记录
,湖北, (略) ,蔡甸区,武汉

(略) (略) 将于2024年4月18日10时至2024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02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蔡甸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 #地2号厂房、11号地4号宿舍、无证房屋、附属构筑物及项下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蔡字第*号、武房权证蔡字第*号,建筑面积:*.66㎡、1286.86㎡、759.88㎡,规划用途:厂房、宿舍,房屋性质:不详,所在层/总层:1-4/4、1-3/3、1/1、1-2/2,登记时间:2009年5月14日、2005年9月28日。国有土地使用证:蔡国用(2005)第3173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3月21日。

有证估价对象房地产

估价对象

规划用途

所在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房地产评估单价(元/㎡)

房地产总价(万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地2号厂房

厂房

1-4/4

*.66

武房权证蔡字第*号

/

蔡国用(2005)第3173号

3557

6867.73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号地4号宿舍

宿舍

1-3/3

1286.86

武房权证蔡字第*号

/

3056

393.26

合计

-

-

*.52

-

-

-

-

7260.99

无证房屋、附属构筑物

序号

估价对象

现状

用途

所在楼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重置成新价(元/㎡)

重置成新总价(万元)

1

(略)

(略) 食堂

1/1

231.32

/

/

/

1020

23.59

2

卫生间

卫生间

1/1

18.54

/

/

/

1020

1.89

3

仓库(食堂)

食堂

1-2/2

97.82

/

/

/

935

9.15

4

紧邻2号厂房棚①

杂物间

/

11.7

/

/

/

170

0.2

5

紧邻2号厂房棚②

杂物间

/

12.24

/

/

/

130

0.16

6

紧邻2号厂房棚③

杂物间

/

23.7

/

/

/

126

0.3

7

紧邻2号厂房棚④

杂物间

/

11.68

/

/

/

126

0.15

8

紧邻2号厂房棚⑤

杂物间

/

3.6

/

/

/

160

0.06

9

紧邻2号厂房棚⑥

车棚

/

9.18

/

/

/

120

0.11

10

紧邻2号厂房棚⑦

遮雨棚

/

3.9

/

/

/

120

0.05

11

(略) 旁车棚⑧

车棚

/

92

/

/

/

80

0.74

12

(略) 旁车棚⑨

车棚

/

79.2

/

/

/

192

1.52

13

(略) 旁车棚⑩

车棚

/

118.8

/

/

/

80

0.95

14

紧邻3号厂房棚?

杂物间

/

46.2

/

/

/

180

0.83

小计

——

——

——

759.88

——

——

——

——

39.70

评估价值:*元(其中2号厂房的评估价值为*元、4号宿舍的评估价值为*元、无证建筑及构筑物价值为*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幅:*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证书或《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上记载的标的物的现状、规划、用途是否一致,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若因标的物规划、用途发生改变导致的无法过户、使用等问题,与拍卖人无涉,本标的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2、依据《 (略) 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记载,估价对象所在项目规划容积率不低于0.7,另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估价人员调查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园区的整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其所在园区确权的有6幢房屋,经统计该6幢确权房屋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合计*.05平方米,则估价对象现状容积率为2.64(即*.05÷*≈2.64),其符合所在土地规划要求,故本次评估以现状容积率2.64为前提进行测算。

3、本次评估已包含估价对象范围内的分摊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和与房屋有关的土建、安装、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价值,不含室内可移动设备及物品的价值。

4、该标的为整个奥福多园区的部分房地产,由奥福多工业园内配电房统一供电,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协商供电事宜。标的所在园区物业费单价为3元/平方米·月,水、电费。

5、根据《武汉奥 (略) 宗地图》显示该标的物每层分摊土地面积总和即为占地面积,该标的物涉及的相邻关系请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

6、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蔡国用(2005)第3173号】,坐落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工业园11#地,地号为K*,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4年3月21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0平方米,该宗地内1号、4号车间已另行发证,面积4493.46平方米,本宗地剩余面积*.54平方米,2号厂房、4号宿舍均未办理土地分割。

7、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影响买受人过户,买受人有权向租户收取租金,本标的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所在楼层

租赁使用面积(㎡)

租赁期

剩余租期(年)

月租金(元)

1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1680

2022年5月15日

2023年5月14日

0.12

*

2

武汉 (略)

武汉福 (略)

2号厂房

1

545

2022年12月1日

2023年11月30日

0.66

*

3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1

490

2022年9月25日

2023年9月24日

0.48

*

4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490

2021年10月8日

2023年10月7日

0.51

*

5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245

2022年8月19日

2023年8月18日

0.38

5390

6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245

2022年7月25日

2023年7月24日

0.31

5390

7

武汉 (略)

武汉可旺 (略)

2号厂房

1

365

2023年3月18日

2024年3月17日

0.95

8030

8

武汉 (略)

武汉 (略)

2号厂房

1

545

2023年3月1日

2024年2月29日

0.9

*

9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2

1610

2021年10月20日

2023年10月19日

0.55

*

10

武汉 (略)

湖北 (略)

2号厂房

2

1610

2020年1月10日

2025年1月9日

1.75

*

11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2

1610

2022年7月15日

2023年7月14日

0.28

*

12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3

2300

2022年4月20日

2024年4月19日

1.04

*

13

武汉 (略)

武汉圣 (略)

2号厂房

3

320

2022年4月23日

2023年4月22日

0.06

3200

14

武汉 (略)

维赛防锈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2号厂房

3

600

2022年12月1日

2023年11月30日

0.66

6000

15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4

1090

2021年8月12日

2023年8月11日

0.36

9810

16

武汉 (略)

(略)

2号厂房

4

2070

2022年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0.74

*

17

武汉 (略)

武汉吉 (略)

2号厂房

4

1000

2021年10月15日

2023年10月14日

0.53

9000

18

武汉 (略)

(略) (略)

2号厂房

4

610

2023年3月20日

2025年3月19日

1.94

6100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4月3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12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咨询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上述标的物现状:详见拍卖公告。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另诉解决。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受房地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5日内,买 (略) 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略) 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买资格导致拍(变)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 (略) 予以没收。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变)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 (略) 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 (略) 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上述规则1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煤、物业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欠缴费情况及具体金额。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竞买人有义务自行了解标的物被他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 (略) (略) 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5月8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 (略) 支行,账号:*27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 (略) (略)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博兴房屋 (略) 作出的编号为鄂博兴(2023)字第Z069-1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咨询电话:王律师:*

武汉 (略) :*转1

法院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156号

网 址:http://**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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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略) ,蔡甸区,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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