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雪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挂牌披露
浙江雪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ZJ* |
---|---|
项目名称 | 浙江 (略) 3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生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略) |
转让比例 | 30 |
挂牌价格 | 2,724,06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4-03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众环浙专字[2023]*号《浙江 (略)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杭州信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杭信丰评报字〔2023〕第 099号《杭州生 (略) 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浙江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众环浙专字[2023]*号《浙江 (略)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杭州信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杭信丰评报字〔2023〕第 099号《杭州生 (略) 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浙江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期限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享有转让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继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员工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分流安置。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 (5)根据2020年1月22日转让方和标的企业已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协议》约定,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元借款本金、年利率6%,借款期限4年,具体见《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协议约定该笔借款于2024年1月21日到期,截止《说明》出具日,该笔借款本息尚未归还。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众环浙专字[2023]*号《浙江 (略)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杭州信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杭信丰评报字〔2023〕第 099号《杭州生仙里景区管理 |
项目编号 | G*Z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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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 (略) 3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生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略) |
转让比例 | 30 |
挂牌价格 | 2,724,06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4-03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众环浙专字[2023]*号《浙江 (略)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杭州信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杭信丰评报字〔2023〕第 099号《杭州生 (略) 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浙江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众环浙专字[2023]*号《浙江 (略)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杭州信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杭信丰评报字〔2023〕第 099号《杭州生 (略) 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浙江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期限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享有转让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继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员工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分流安置。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 (5)根据2020年1月22日转让方和标的企业已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协议》约定,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元借款本金、年利率6%,借款期限4年,具体见《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协议约定该笔借款于2024年1月21日到期,截止《说明》出具日,该笔借款本息尚未归还。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众环浙专字[2023]*号《浙江 (略)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杭州信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杭信丰评报字〔2023〕第 099号《杭州生仙里景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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