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睦邻路5号物业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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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睦邻路5号物业出租

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

(略) 长安镇招投标服 (略) (略) 委托,将对位于长安镇乌沙 (略) 5号-其他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略) 长安镇乌沙 (略) 5号物业

隐 藏

资产地点

长安镇乌沙 (略) 5号

交易面积

*.90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保证金

*.00元

交易底价

*.00元/月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

三、行业要求: 房地产建材买卖、五金制品、橡胶制品、合金材料、大型机械设备、汽车周边、通用机械零部件、建筑装潢、机电一体化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金属材料、钢材的销售 。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2、须以企业(含个体户)名义参加竞投,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含个体户)自身对公账户。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 (略) 农村(社区) (略) 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 (略)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略) 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 (略)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 (略) 范围内, (略) 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 (略)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 (略) 、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 (略)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元的; 7、单位 (略) 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 (略) 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 (略) 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 (略) 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 (略) 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6点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04月11日 17点00分前,将足额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睦邻路5号物业出租;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 (略) 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0242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九、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2024年0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信息

合同条款摘要: 1、*方委派正副经理各一名,协助*方物业的行政事务,其工资由*方支付。自计租日起,正经理每月工资不少于 6500元人民币,副经理每月工资不少于 6000元人民币,并根据表现逐年递增;2、*方不得在空地上搭建任何建筑或构筑物,否则*方可立即拆除并可要求*方赔偿拆除费用。

其他情况说明: 双方提别约定:如政府或政府部门决定征收或征用或拆除租赁物或者安排租赁物另作他用,则*方提前半年通知*方即可,*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方通知送达满半年之日终止,*方须于终止日无条件无偿交还租赁物给*方

十三、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略) 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略) 长 (略) 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联系电话: 0769-*

网址: http://**

(略) 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四年四月三日
附件1

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

(略) 长安镇招投标服 (略) (略) 委托,将对位于长安镇乌沙 (略) 5号-其他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略) 长安镇乌沙 (略) 5号物业

隐 藏

资产地点

长安镇乌沙 (略) 5号

交易面积

*.90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保证金

*.00元

交易底价

*.00元/月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

三、行业要求: 房地产建材买卖、五金制品、橡胶制品、合金材料、大型机械设备、汽车周边、通用机械零部件、建筑装潢、机电一体化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金属材料、钢材的销售 。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2、须以企业(含个体户)名义参加竞投,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含个体户)自身对公账户。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 (略) 农村(社区) (略) 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 (略)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略) 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 (略)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 (略) 范围内, (略) 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 (略)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 (略) 、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 (略) 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元的; 7、单位 (略) 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 (略) 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 (略) 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 (略) 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 (略) 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6点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04月11日 17点00分前,将足额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睦邻路5号物业出租;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 (略) 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0242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九、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2024年0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信息

合同条款摘要: 1、*方委派正副经理各一名,协助*方物业的行政事务,其工资由*方支付。自计租日起,正经理每月工资不少于 6500元人民币,副经理每月工资不少于 6000元人民币,并根据表现逐年递增;2、*方不得在空地上搭建任何建筑或构筑物,否则*方可立即拆除并可要求*方赔偿拆除费用。

其他情况说明: 双方提别约定:如政府或政府部门决定征收或征用或拆除租赁物或者安排租赁物另作他用,则*方提前半年通知*方即可,*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方通知送达满半年之日终止,*方须于终止日无条件无偿交还租赁物给*方

十三、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略) 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略) 长 (略) 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联系电话: 0769-*

网址: http://**

(略) 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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