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鹿城轻工产业园区E1-24、25、26地块二十年租赁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鹿城轻工产业园区E1-24、25、26地块二十年租赁权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藤桥镇 村(社区):支岙村 组别:
登记日期: 2024-01-26
所有权人: (略) 鹿城区藤桥镇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否
资产类型: 其他
项目描述:1、租金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即第1-5年无递增,第6-10年在第5年基础上递增5%,第11-15年在第10年基础上递增递增5%,第16-20年在第15年基础上递增递增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2、该资产以土地期权形式公开竞价拍租,招引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开展代建,免租建设期3年,免租期不算租期不算租金。 3、履约保证金*元:竞买保证金*元,成交后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退还竞买人保证金*元,剩余*元自动转为临时履约保证金统一由支岙村代为保管,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转入支岙村账号。承租方于工程动工之时,由支岙村退还*元给买受人,剩余*元履约保证金待租期结束后由*方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交易面积: 3423平方米
项目位置: (略) 鹿城区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
项目四至:东至: 南 南至: 东 西至: 北 北至: 西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4、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除租金外一次性补助二产指标农户每平方*,共计*元。 5、入驻企业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制鞋及鞋革类企业不得入园,严格禁止各类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入驻;正式运营当年的年度产值达到规上要求,与镇政府、村居签订三方协议,如不能达到规上要求,则村集体有权提前收回出租地块,产生一切损失由承租企业承担。 6、因该二产地块需重新办理土地证,办理时间约需三至四个月,为了提高时间效率,特申请在土地证办理期间提前启动二产地块招租代建的招投标程序,因期权招标带来一切后果皆由三村自行承担。 7、代建要求:建设标准厂房,承租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条件内建设标准厂房,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3.0,土建工程总投入不得低于*,二层及以上荷载不小于5.0KN/m2,外立面、亮化等需符合园区要求,待各项手续审批完毕后,承租方才可以开工建设厂房。 8、如土地地块位置不一致或不能办理土地证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协议。9、租赁期限届满后,标的地块上已建成的厂房、附属设施、水电设施等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消控室、变压器、装修等)均无偿归村方所有。厂房内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等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置。
使用权人: (略) 鹿城区藤桥镇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项目审查信息 项目审查表: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出让方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鹿城区藤桥镇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4-04-03 08:30 至 2024-04-11 16:00 报名地点: (略) (略) 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2024-04-12 14:00
联系人:佳得拍卖-邵剑新 交易地点: (略) (略) 拍卖厅
联系人电话:*
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1 交易期限: 20年
标的描述: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鹿城轻工产业园区E1-24、25、26地块二十年租赁权
交易面积: 3423平方米
保证金:¥ *
交易底价:小写 * 元/年
交易方式: 拍卖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补充说明:1、租金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即第1-5年无递增,第6-10年在第5年基础上递增5%,第11-15年在第10年基础上递增递增5%,第16-20年在第15年基础上递增递增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2、该资产以土地期权形式公开竞价拍租,招引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开展代建,免租建设期3年,免租期不算租期不算租金。 3、履约保证金*元:竞买保证金*元,成交后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退还竞买人保证金*元,剩余*元自动转为临时履约保证金统一由支岙村代为保管,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转入支岙村账号。承租方于工程动工之时,由支岙村退还*元给买受人,剩余*元履约保证金待租期结束后由*方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除租金外一次性补助二产指标农户每平方*,共计*元。 5、入驻企业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制鞋及鞋革类企业不得入园,严格禁止各类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入驻;正式运营当年的年度产值达到规上要求,与镇政府、村居签订三方协议,如不能达到规上要求,则村集体有权提前收回出租地块,产生一切损失由承租企业承担。 6、因该二产地块需重新办理土地证,办理时间约需三至四个月,为了提高时间效率,特申请在土地证办理期间提前启动二产地块招租代建的招投标程序,因期权招标带来一切后果皆由三村自行承担。 7、代建要求:建设标准厂房,承租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条件内建设标准厂房,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3.0,土建工程总投入不得低于*,二层及以上荷载不小于5.0KN/m2,外立面、亮化等需符合园区要求,待各项手续审批完毕后,承租方才可以开工建设厂房。 8、如土地地块位置不一致或不能办理土地证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协议。9、租赁期限届满后,标的地块上已建成的厂房、附属设施、水电设施等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消控室、变压器、装修等)均无偿归村方所有。厂房内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等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置。
是否收取服务费:是 收取对象: 受让方
收取规则: 按20年成交额收取
标的履约保证金信息
履约保证金收取规则: 履约保证金固定金额 *.00 元
优先权规则设置
优先权规则: 结果行权
租金递增设置
是否递增:
递增规则:
第2年 递增 0.0 %
第3年 递增 0.0 %
第4年 递增 0.0 %
第5年 递增 0.0 %
第6年 递增 5.0 %
第7年 递增 0.0 %
第8年 递增 0.0 %
第9年 递增 0.0 %
第10年 递增 0.0 %
第11年 递增 5.0 %
第12年 递增 0.0 %
第13年 递增 0.0 %
第14年 递增 0.0 %
第15年 递增 0.0 %
第16年 递增 5.0 %
第17年 递增 0.0 %
第18年 递增 0.0 %
第19年 递增 0.0 %
第20年 递增 0.0 %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合同样本:
竞买须知: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藤桥镇 村(社区):支岙村 组别:
登记日期: 2024-01-26
所有权人: (略) 鹿城区藤桥镇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否
资产类型: 其他
项目描述:1、租金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即第1-5年无递增,第6-10年在第5年基础上递增5%,第11-15年在第10年基础上递增递增5%,第16-20年在第15年基础上递增递增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2、该资产以土地期权形式公开竞价拍租,招引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开展代建,免租建设期3年,免租期不算租期不算租金。 3、履约保证金*元:竞买保证金*元,成交后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退还竞买人保证金*元,剩余*元自动转为临时履约保证金统一由支岙村代为保管,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转入支岙村账号。承租方于工程动工之时,由支岙村退还*元给买受人,剩余*元履约保证金待租期结束后由*方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交易面积: 3423平方米
项目位置: (略) 鹿城区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
项目四至:东至: 南 南至: 东 西至: 北 北至: 西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4、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除租金外一次性补助二产指标农户每平方*,共计*元。 5、入驻企业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制鞋及鞋革类企业不得入园,严格禁止各类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入驻;正式运营当年的年度产值达到规上要求,与镇政府、村居签订三方协议,如不能达到规上要求,则村集体有权提前收回出租地块,产生一切损失由承租企业承担。 6、因该二产地块需重新办理土地证,办理时间约需三至四个月,为了提高时间效率,特申请在土地证办理期间提前启动二产地块招租代建的招投标程序,因期权招标带来一切后果皆由三村自行承担。 7、代建要求:建设标准厂房,承租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条件内建设标准厂房,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3.0,土建工程总投入不得低于*,二层及以上荷载不小于5.0KN/m2,外立面、亮化等需符合园区要求,待各项手续审批完毕后,承租方才可以开工建设厂房。 8、如土地地块位置不一致或不能办理土地证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协议。9、租赁期限届满后,标的地块上已建成的厂房、附属设施、水电设施等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消控室、变压器、装修等)均无偿归村方所有。厂房内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等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置。
使用权人: (略) 鹿城区藤桥镇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权证名称: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项目审查信息 项目审查表: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出让方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略) 鹿城区藤桥镇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4-04-03 08:30 至 2024-04-11 16:00 报名地点: (略) (略) 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2024-04-12 14:00
联系人:佳得拍卖-邵剑新 交易地点: (略) (略) 拍卖厅
联系人电话:*
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1 交易期限: 20年
标的描述: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鹿城轻工产业园区E1-24、25、26地块二十年租赁权
交易面积: 3423平方米
保证金:¥ *
交易底价:小写 * 元/年
交易方式: 拍卖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补充说明:1、租金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即第1-5年无递增,第6-10年在第5年基础上递增5%,第11-15年在第10年基础上递增递增5%,第16-20年在第15年基础上递增递增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2、该资产以土地期权形式公开竞价拍租,招引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开展代建,免租建设期3年,免租期不算租期不算租金。 3、履约保证金*元:竞买保证金*元,成交后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退还竞买人保证金*元,剩余*元自动转为临时履约保证金统一由支岙村代为保管,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转入支岙村账号。承租方于工程动工之时,由支岙村退还*元给买受人,剩余*元履约保证金待租期结束后由*方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除租金外一次性补助二产指标农户每平方*,共计*元。 5、入驻企业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制鞋及鞋革类企业不得入园,严格禁止各类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入驻;正式运营当年的年度产值达到规上要求,与镇政府、村居签订三方协议,如不能达到规上要求,则村集体有权提前收回出租地块,产生一切损失由承租企业承担。 6、因该二产地块需重新办理土地证,办理时间约需三至四个月,为了提高时间效率,特申请在土地证办理期间提前启动二产地块招租代建的招投标程序,因期权招标带来一切后果皆由三村自行承担。 7、代建要求:建设标准厂房,承租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条件内建设标准厂房,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3.0,土建工程总投入不得低于*,二层及以上荷载不小于5.0KN/m2,外立面、亮化等需符合园区要求,待各项手续审批完毕后,承租方才可以开工建设厂房。 8、如土地地块位置不一致或不能办理土地证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协议。9、租赁期限届满后,标的地块上已建成的厂房、附属设施、水电设施等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消控室、变压器、装修等)均无偿归村方所有。厂房内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等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置。
是否收取服务费:是 收取对象: 受让方
收取规则: 按20年成交额收取
标的履约保证金信息
履约保证金收取规则: 履约保证金固定金额 *.00 元
优先权规则设置
优先权规则: 结果行权
租金递增设置
是否递增:
递增规则:
第2年 递增 0.0 %
第3年 递增 0.0 %
第4年 递增 0.0 %
第5年 递增 0.0 %
第6年 递增 5.0 %
第7年 递增 0.0 %
第8年 递增 0.0 %
第9年 递增 0.0 %
第10年 递增 0.0 %
第11年 递增 5.0 %
第12年 递增 0.0 %
第13年 递增 0.0 %
第14年 递增 0.0 %
第15年 递增 0.0 %
第16年 递增 5.0 %
第17年 递增 0.0 %
第18年 递增 0.0 %
第19年 递增 0.0 %
第20年 递增 0.0 %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合同样本:
竞买须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