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青贮收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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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青贮收获机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一台青贮收获机
资产类别设备类/存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北辰区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略) 评估基准日2023-10-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4-03-28
评估值(万元)130.05账面价值(万元)118.2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次转让标的评估结论含增值税,税率13%,同时未考虑交易环节可能产生的交易税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标的信息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一
规格型号JAGUAR870+ORBIS600SD3 T+PU300 HD青贮收获机计量单位
数量1成新率(%)51
是否大型设备
标的描述标的资产存放于天津嘉 (略) 第十奶牛场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设备维护保养正常,可正常使用。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嘉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北辰区小淀 (略) 6号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徐宝梁成立日期2007-06-07
注册资本49,*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畜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81N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牧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兽药经营;动物诊疗;饲料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牧畜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草种植;谷物种植;水果种植;蔬菜种植;谷物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0XF
批准单位 (略) 批准日期2024-01-0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天津食品集 (略) 转让青贮收获机的批复》(津食政发[2024]5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4-07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4-18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设备现状情况及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依据独立判断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本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设备的品质、使用性能及设备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2、本项目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承诺函》及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刘畅 电话:*) 3、意向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时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内。 4、若在挂牌期满时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其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交易保证金。 5、最终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帐户。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 (略) 络竞 (略) 络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3)最终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帐户的;(5)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双方全部费用(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设备过户税、费等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支付,相关过户等手续由最终受让方办理。 8、最终受让方须自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资产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事宜。最终受让方在拆除、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9、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39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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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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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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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一台青贮收获机
资产类别设备类/存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北辰区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略) 评估基准日2023-10-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4-03-28
评估值(万元)130.05账面价值(万元)118.2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次转让标的评估结论含增值税,税率13%,同时未考虑交易环节可能产生的交易税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标的信息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一
规格型号JAGUAR870+ORBIS600SD3 T+PU300 HD青贮收获机计量单位
数量1成新率(%)51
是否大型设备
标的描述标的资产存放于天津嘉 (略) 第十奶牛场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设备维护保养正常,可正常使用。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嘉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北辰区小淀 (略) 6号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徐宝梁成立日期2007-06-07
注册资本49,*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畜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81N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牧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兽药经营;动物诊疗;饲料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牧畜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草种植;谷物种植;水果种植;蔬菜种植;谷物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0XF
批准单位 (略) 批准日期2024-01-0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天津食品集 (略) 转让青贮收获机的批复》(津食政发[2024]5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4-07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4-18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设备现状情况及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依据独立判断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本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设备的品质、使用性能及设备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2、本项目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承诺函》及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刘畅 电话:*) 3、意向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时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内。 4、若在挂牌期满时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其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交易保证金。 5、最终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帐户。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 (略) 络竞 (略) 络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3)最终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帐户的;(5)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双方全部费用(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设备过户税、费等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支付,相关过户等手续由最终受让方办理。 8、最终受让方须自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资产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事宜。最终受让方在拆除、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9、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39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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