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高铁站东配楼整体公开招租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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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高铁站东配楼整体公开招租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略) 高铁站东配楼整体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09FCZZ*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07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18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高铁站东配楼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使用期限 以实际情况为准
租赁建筑面积约(㎡) *.30 租赁土地面积约(㎡) 以实际勘验为准
承租押金 *元
装修保证金 *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 位 (略) 高铁站,地理位置优越
其他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年)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3-08
评估机构 乌兰察布国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年)
*.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略)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国有 (略)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出租的房产位 (略) 高铁站东配楼,出租方已通过相关协议取得该房产的处置权,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显示,该房产共五层,房屋面积为*.3平方米,未装修,实际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招租方提供,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2、房产规划用途:东配楼东侧四层定位是加盟连锁品牌酒店,东配楼西侧一楼以大型快餐店等商业为主;西侧二、三楼仍作酒店及酒店配套用房,具体使用方式承租方根据租赁资产情况自行确定。

3、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十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租金采用竞拍式上浮,最终租金以竞价成交结果为准。租期内租金不随租赁期限变化。因该资产体量较大,承租方运营预计投入成本较高,出租方将给予三年期限的免租期。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 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承租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实际勘验为为准,请承租方自行与招租方联系查阅。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租金的发票。

6、本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承租期内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张先生 *。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最终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约定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四年租期租金的17%至中心指定账户,第二年支付第四年度租金的28%,第三年支付第四年租金的39%,第四年支付第四年租金的剩余部分,未通过中心结算的租金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每年结算租金在次年租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赁履约保证金*元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不计息)。承租方支付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3、最终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约定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四年租期租金的17%至中心指定账户,第二年支付第四年度租金的28%,第三年支付第四年租金的39%,第四年支付第四年租金的剩余部分,未通过中心结算的租金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每年结算租金在次年租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竞价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承租方。
5、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第一年度租金和相关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将结算的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6、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的时间。
7、装修履约保证金为*元,装修履约保证金是为了避免承租方造成半拉子工程所收取的。装修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交易双方共管账户,若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有应急资金使用需求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出租方按照工程进度由该款项中进行转付。
8、装修时限90日。出租物业的装修、设备投入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后方能实施;装修期以房产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承租方未能如期完成,应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延期施工不得超过90日。延期施工导致出租方房租损失,由双方自行协商。装修履约保证金将按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装修进度给予分批次返还,装修结束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剩余装修履约保证金全部返还。如180日内未完成装修或未按预案装修,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的装修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9、承租方如连续两年之内未交缴清租金及水、电、供暖等相关费用的,出租方将有权解除协议,承租方要无偿退出该资产,出租方不做任何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的补偿。
10、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2、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3、装修结束后二次消防需在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如需转租,承租方需提前1个月出租方书面申请,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直接与次承租方签订转租合同,转租合同中内容不得与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责任要求等约定相违背。转租期限应不超过承租方承租期限,若超过承租期限,以及承租方到期后放弃继续承租或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和次承租方重新签订同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
15、相关费用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含与租赁相关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一切经营税费和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6、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7、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若承租方到期后放弃继续承租或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在房产运营前装修投入资产在租赁期满后无偿转为出租方资产,运营中投入资产归属承租方,委托方不对装修投入资产进行补偿。
18、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9、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4-07 00:00:00 至 2024-04-18 23:59:59
报名手续 承租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4-18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承租方支付的结算租金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承租方;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4-07 00:00:00-2024-04-19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臧先生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 (略) 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
其 他

项目名称 (略) 高铁站东配楼整体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09FCZZ*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07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18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高铁站东配楼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使用期限 以实际情况为准
租赁建筑面积约(㎡) *.30 租赁土地面积约(㎡) 以实际勘验为准
承租押金 *元
装修保证金 *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 位 (略) 高铁站,地理位置优越
其他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年)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3-08
评估机构 乌兰察布国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年)
*.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略)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国有 (略)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出租的房产位 (略) 高铁站东配楼,出租方已通过相关协议取得该房产的处置权,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显示,该房产共五层,房屋面积为*.3平方米,未装修,实际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招租方提供,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2、房产规划用途:东配楼东侧四层定位是加盟连锁品牌酒店,东配楼西侧一楼以大型快餐店等商业为主;西侧二、三楼仍作酒店及酒店配套用房,具体使用方式承租方根据租赁资产情况自行确定。

3、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十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租金采用竞拍式上浮,最终租金以竞价成交结果为准。租期内租金不随租赁期限变化。因该资产体量较大,承租方运营预计投入成本较高,出租方将给予三年期限的免租期。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 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承租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实际勘验为为准,请承租方自行与招租方联系查阅。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租金的发票。

6、本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承租期内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张先生 *。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最终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约定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四年租期租金的17%至中心指定账户,第二年支付第四年度租金的28%,第三年支付第四年租金的39%,第四年支付第四年租金的剩余部分,未通过中心结算的租金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每年结算租金在次年租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赁履约保证金*元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不计息)。承租方支付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3、最终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约定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四年租期租金的17%至中心指定账户,第二年支付第四年度租金的28%,第三年支付第四年租金的39%,第四年支付第四年租金的剩余部分,未通过中心结算的租金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每年结算租金在次年租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竞价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承租方。
5、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第一年度租金和相关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将结算的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6、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的时间。
7、装修履约保证金为*元,装修履约保证金是为了避免承租方造成半拉子工程所收取的。装修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交易双方共管账户,若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有应急资金使用需求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出租方按照工程进度由该款项中进行转付。
8、装修时限90日。出租物业的装修、设备投入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后方能实施;装修期以房产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承租方未能如期完成,应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延期施工不得超过90日。延期施工导致出租方房租损失,由双方自行协商。装修履约保证金将按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装修进度给予分批次返还,装修结束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剩余装修履约保证金全部返还。如180日内未完成装修或未按预案装修,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的装修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9、承租方如连续两年之内未交缴清租金及水、电、供暖等相关费用的,出租方将有权解除协议,承租方要无偿退出该资产,出租方不做任何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的补偿。
10、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2、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3、装修结束后二次消防需在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如需转租,承租方需提前1个月出租方书面申请,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直接与次承租方签订转租合同,转租合同中内容不得与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责任要求等约定相违背。转租期限应不超过承租方承租期限,若超过承租期限,以及承租方到期后放弃继续承租或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和次承租方重新签订同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
15、相关费用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含与租赁相关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一切经营税费和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6、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7、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若承租方到期后放弃继续承租或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在房产运营前装修投入资产在租赁期满后无偿转为出租方资产,运营中投入资产归属承租方,委托方不对装修投入资产进行补偿。
18、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9、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4-07 00:00:00 至 2024-04-18 23:59:59
报名手续 承租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4-18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承租方支付的结算租金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承租方;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4-07 00:00:00-2024-04-19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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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臧先生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 (略) 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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