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石城县琴江镇江廊桥廊坊房1栋D-2005/2006/2007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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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石城县琴江镇江廊桥廊坊房1栋D-2005/2006/2007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江西省石 (略)

拍 卖 公 告

江西省石 (略) 定于2024年5月4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石城县琴江镇江廊桥廊坊房1栋D-2005/2006/2007商铺,所在层数为2层,规划用途为商铺,房产证登记建筑面积为48.58、48.58、42.36平方米(相关情况另见拍卖财产调查表)。

拍次:第一次拍卖,评估价:170.*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自行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购房过户的相关政策,购房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 (略) 确认后方能参与竞拍。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4月4日9时起至2024年5月3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97-*,*有意者可联系看样。

本拍卖财产的实际房屋结构可能已改变,房屋面积与房产证登记面积可能不一致,拍卖财产的面积以原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

特别提示: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了解拍卖财产的权利负担现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本拍卖财产暂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略) 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未接到通知的,在本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对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或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申报。

六、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或担保物权人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向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保证金,该保证金将被冻结,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拍卖未成交的,解冻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程序结束后解冻;竞得者(买受人)交纳的保证 (略) 执行标的款账户,可以用于充抵价款,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5月12 (略) 执行标的款账户(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 (略) ;开户名:石 (略) ;账号:**。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 (略) 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 (略) 上公示。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应亲自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 (略) 交接拍卖财产等。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登记手续。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 (略) 不负责退税。过户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及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石 (略) (略) (略) (略) 对本拍品进行司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 (略) 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详细 (略) 司法拍卖规则。

本拍卖信息 (略) (略) 上查询。

监督电话:0797-*,联系地址: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670号。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暂无修改记录
,石城县,廊坊,镇江

江西省石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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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石 (略) 定于2024年5月4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石城县琴江镇江廊桥廊坊房1栋D-2005/2006/2007商铺,所在层数为2层,规划用途为商铺,房产证登记建筑面积为48.58、48.58、42.36平方米(相关情况另见拍卖财产调查表)。

拍次:第一次拍卖,评估价:170.*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自行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购房过户的相关政策,购房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 (略) 确认后方能参与竞拍。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 (略) (略) 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4月4日9时起至2024年5月3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97-*,*有意者可联系看样。

本拍卖财产的实际房屋结构可能已改变,房屋面积与房产证登记面积可能不一致,拍卖财产的面积以原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

特别提示: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了解拍卖财产的权利负担现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本拍卖财产暂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略) 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未接到通知的,在本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对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或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申报。

六、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或担保物权人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向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保证金,该保证金将被冻结,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拍卖未成交的,解冻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程序结束后解冻;竞得者(买受人)交纳的保证 (略) 执行标的款账户,可以用于充抵价款,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5月12 (略) 执行标的款账户(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 (略) ;开户名:石 (略) ;账号:**。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 (略) 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 (略) 上公示。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应亲自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 (略) 交接拍卖财产等。

九、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登记手续。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 (略) 不负责退税。过户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及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石 (略) (略) (略) (略) 对本拍品进行司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 (略) 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详细 (略) 司法拍卖规则。

本拍卖信息 (略) (略) 上查询。

监督电话:0797-*,联系地址: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670号。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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