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633号华隆大厦509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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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633号华隆大厦509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

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对以下标的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以下七处房产拍租:

1、位于乌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633号华隆大厦509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面积:37.26㎡。 该标的现为空置

保留价:*元/年

增价幅度:400元

保证金:4000元

2、 (略) 沙依巴 (略) 633号华隆大厦608号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面积:37.26㎡。该标的现为空置

保留价:*元/年

增价幅度:400元

保证金:4000元

3、 (略) 沙依巴 (略) 633号华隆大厦610号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面积:37.26㎡。该标的现为空置

保留价:*元/年

增价幅度:400元

保证金:4000元

4、 (略) 沙依巴 (略) 633号华隆大厦808号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面积:37.26㎡。该标的现为空置

保留价:*元/年

增价幅度:400元

保证金:4000元

三、竞买登记: (略) (略) 上实名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竞买 (略) 络拍卖,逾期不予办理。优先购买人须在开 (略) 并提供身份信息及租赁合同。

四、本标的物买受人(成交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元以上) (略) 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物业费,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佣金、物业费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 (略) (地址: (略) 沙依巴克 (略) 16号原新疆日报社19楼)签署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面积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新疆 (略) 亲自实地看样,我公司统一组织集中预展看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目前华隆大厦采暖费由财政支付,财政停止支付后采暖费由租户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核查并承担相应风险。

2、拍租房产成交后,拍卖租金为一年支付一次,买受人还须支付物业费(物业费具体金额查看标的特别规定),分别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号;

3、拍卖佣金按照租赁期三年成交总价的2% (略) 指定账户!平台成交有服务费,服务费标注为成交价的0.15%,具体金额以成交页面显示为准。

4、后附《房屋租赁合同》,请竞买人参拍前仔细阅读,一但成交则视为已知悉并同意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成交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略) 提供纸质版联系方式、地址、开户信息及开票种类;还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治安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房屋出租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场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同等价格前提下,该标的物属于优先购买权人成交。

七、若拍卖未成交的,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拍卖成交的,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成交款。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以及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分别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拍卖视为不成交,我公司将按《拍卖法》有关规定没收*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原买受人负责补足。

十一、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二、竞买人须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公告指定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因竞买人未及时交纳保证金,造成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及出价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截止,有 (略) 联系,我公司统一组织集中预展看样。

预展时间:2024年4月4日11:00前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4日11:00前

拍卖时间:2024年4月4日上午11时至2024年4月5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曾先生

(略) 网站:http://**

(略) :xjccpm_

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新疆 (略)

2024年3月27日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202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号

* 方: (略) 话剧团

单位类型:/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业务经办人:/

电 话:/

* 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业务经办人:

电 话: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方向*方出租房屋相关事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于2024年月日在*方办公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一)租赁房屋坐落 (略) 沙依巴 (略) 128号(现门牌号为611号)华隆大厦第 层 房间,房产证编号为 ,建筑面积㎡。

(二)本租赁物限:办公使用。

第二条 租赁物期限及租赁物交付

(一)租赁期限为三年,从2024年 月 日起至 2027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方使用,且*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三条 租赁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小写:¥ 元),*方于合同生效时交至*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方无违约行为且未有欠付费用的前提下,由*方无息退还给*方。

(二)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元),先付费,后使用。

(三)其他费用:电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因使用租赁物产生的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电话费、光缆收视费*方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自行缴费。

(四)暖气费暂时由*方上级支付并承担;租赁期间如果*方上级单位不再拨付暖气费,自*方上级单位停止拨付起,该租赁物的暖气费由*方自行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

1、*方需于合同签订2024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方还需另行交纳一年物业费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交付 (略) ;

2、2025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及物业费

3、2026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及物业费

第四条 租赁物的维修

(一)*方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负责主体结构的维修,消防设施的维护、电梯、水暖、电路、楼上渗水、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费用自理。

(二)*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负责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以及装修装饰部分的维修,费用自理。

第五条 租赁物的装修与改造

(一)*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时,必须经*方书面同意。装修费用由*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方不作任何补偿。

(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的范围是:不进行变动或损坏主体结构的装饰装修及设备,不增设超过负荷的电器设备。如超出额定负荷,由*方办理相关增容手续,费用自理。不改变排水、暖气等公共服务系统主管线,不损害原租赁物的安全。如因*方装修改造行为或装修改造成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装修改造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方应予以修改。

(三)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增设他物的处理:由*方负责恢复原状。

第六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方保证确实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对于房屋享有出租权利,且该租赁物没有任何法律及权利障碍。

2.*方需按照约定如期向*方交付租赁物。

3.*方有权监督并协助*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二)*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方应正常使用租赁物及配套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因*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备损坏,*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2.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转租或借用。

3.合同期限内,*方承担租赁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进入租赁场所内的(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及工作人员)所有人员负责,如发生事故均由*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届满后,*方需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立即交还给*方,*方逾期不迁离或交返还租赁物的,应向*方双倍支付租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或者未按照按约定期限未支付租金达10天以上;*方可以以公证的形式强制腾退*方房屋。

2.*方所欠各项费用达人民币*仟元整(小写:¥1000元)以上且超过约定时限一个月以上;

3.未经*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在租期届满返还房屋时不能恢复原状的;

5.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将承租房屋进行整体改造(包括改变房屋原水、电、暖供应系统)装修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将承租房屋转租或借用给第三人;

7.*方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方不遵守*方综合楼管理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方无无法达到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目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方拖延缴纳租金累计达30天的,系严重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时*方应向*方承担当期租金金额的20%的违约金。

(二)*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达30天的,系严重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时*方应向*方承担当期租金金额的20%的违约金。

(三)*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方或第三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四)*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或借用给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五)**双方任何一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写明赔偿标准)违约金。

(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保全费、诉责险保险费、送达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第九条 免责条款

(一)若因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三)因不可抗力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及地址确认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物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

(二)地址确认

1.**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包括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的,合同载明的下列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1)*方联络人:/,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通讯地址:/

(2)*方联络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通讯地址: 。

2.相关文件(限于往来法律文件、诉讼文书)通过邮寄送达至合同载明地址或以电子送达方式发送至合同指定系统则视为对方签收,为有效送达。因未妥投或者拒收等原因被退回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到达受送达人指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之日。

3.**双方如需变更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应按照上述约定方式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未按该约定方式变更的,原约定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双方财务信息

(一)*方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 (略) 话剧团,开户银行:/,开户行号:/,开户帐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方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开户帐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邮箱:

开票种类: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十二条 生效及其他

(一)承租期内,*方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盒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因*方违反上述条款导致发生事故,*方应负全部责任,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方有权对房屋的安全进行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方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方需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方。如*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且*方无严重违约(包括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的情况之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与*方保卫科一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沙依巴克区

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对以下标的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以下七处房产拍租:

1、位于乌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633号华隆大厦509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面积:37.26㎡。 该标的现为空置

保留价:*元/年

增价幅度:400元

保证金:4000元

2、 (略) 沙依巴 (略) 633号华隆大厦608号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面积:37.26㎡。该标的现为空置

保留价:*元/年

增价幅度:400元

保证金:4000元

3、 (略) 沙依巴 (略) 633号华隆大厦610号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面积:37.26㎡。该标的现为空置

保留价:*元/年

增价幅度:400元

保证金:4000元

4、 (略) 沙依巴 (略) 633号华隆大厦808号办公用房3年租赁权;面积:37.26㎡。该标的现为空置

保留价:*元/年

增价幅度:400元

保证金:4000元

三、竞买登记: (略) (略) 上实名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竞买 (略) 络拍卖,逾期不予办理。优先购买人须在开 (略) 并提供身份信息及租赁合同。

四、本标的物买受人(成交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元以上) (略) 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物业费,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佣金、物业费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 (略) (地址: (略) 沙依巴克 (略) 16号原新疆日报社19楼)签署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面积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新疆 (略) 亲自实地看样,我公司统一组织集中预展看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目前华隆大厦采暖费由财政支付,财政停止支付后采暖费由租户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核查并承担相应风险。

2、拍租房产成交后,拍卖租金为一年支付一次,买受人还须支付物业费(物业费具体金额查看标的特别规定),分别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号;

3、拍卖佣金按照租赁期三年成交总价的2% (略) 指定账户!平台成交有服务费,服务费标注为成交价的0.15%,具体金额以成交页面显示为准。

4、后附《房屋租赁合同》,请竞买人参拍前仔细阅读,一但成交则视为已知悉并同意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成交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略) 提供纸质版联系方式、地址、开户信息及开票种类;还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治安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房屋出租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场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同等价格前提下,该标的物属于优先购买权人成交。

七、若拍卖未成交的,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拍卖成交的,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成交款。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以及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分别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拍卖视为不成交,我公司将按《拍卖法》有关规定没收*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原买受人负责补足。

十一、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二、竞买人须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公告指定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因竞买人未及时交纳保证金,造成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及出价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截止,有 (略) 联系,我公司统一组织集中预展看样。

预展时间:2024年4月4日11:00前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4日11:00前

拍卖时间:2024年4月4日上午11时至2024年4月5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曾先生

(略) 网站:http://**

(略) :xjccpm_

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新疆 (略)

2024年3月27日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202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号

* 方: (略) 话剧团

单位类型:/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业务经办人:/

电 话:/

* 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业务经办人:

电 话: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方向*方出租房屋相关事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于2024年月日在*方办公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一)租赁房屋坐落 (略) 沙依巴 (略) 128号(现门牌号为611号)华隆大厦第 层 房间,房产证编号为 ,建筑面积㎡。

(二)本租赁物限:办公使用。

第二条 租赁物期限及租赁物交付

(一)租赁期限为三年,从2024年 月 日起至 2027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方使用,且*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三条 租赁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小写:¥ 元),*方于合同生效时交至*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方无违约行为且未有欠付费用的前提下,由*方无息退还给*方。

(二)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元),先付费,后使用。

(三)其他费用:电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因使用租赁物产生的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电话费、光缆收视费*方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自行缴费。

(四)暖气费暂时由*方上级支付并承担;租赁期间如果*方上级单位不再拨付暖气费,自*方上级单位停止拨付起,该租赁物的暖气费由*方自行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

1、*方需于合同签订2024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方还需另行交纳一年物业费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交付 (略) ;

2、2025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及物业费

3、2026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及物业费

第四条 租赁物的维修

(一)*方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负责主体结构的维修,消防设施的维护、电梯、水暖、电路、楼上渗水、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费用自理。

(二)*方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负责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以及装修装饰部分的维修,费用自理。

第五条 租赁物的装修与改造

(一)*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时,必须经*方书面同意。装修费用由*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方不作任何补偿。

(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的范围是:不进行变动或损坏主体结构的装饰装修及设备,不增设超过负荷的电器设备。如超出额定负荷,由*方办理相关增容手续,费用自理。不改变排水、暖气等公共服务系统主管线,不损害原租赁物的安全。如因*方装修改造行为或装修改造成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装修改造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方应予以修改。

(三)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增设他物的处理:由*方负责恢复原状。

第六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方保证确实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对于房屋享有出租权利,且该租赁物没有任何法律及权利障碍。

2.*方需按照约定如期向*方交付租赁物。

3.*方有权监督并协助*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二)*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方应正常使用租赁物及配套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因*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备损坏,*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2.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转租或借用。

3.合同期限内,*方承担租赁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进入租赁场所内的(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及工作人员)所有人员负责,如发生事故均由*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届满后,*方需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立即交还给*方,*方逾期不迁离或交返还租赁物的,应向*方双倍支付租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或者未按照按约定期限未支付租金达10天以上;*方可以以公证的形式强制腾退*方房屋。

2.*方所欠各项费用达人民币*仟元整(小写:¥1000元)以上且超过约定时限一个月以上;

3.未经*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在租期届满返还房屋时不能恢复原状的;

5.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将承租房屋进行整体改造(包括改变房屋原水、电、暖供应系统)装修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将承租房屋转租或借用给第三人;

7.*方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方不遵守*方综合楼管理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方无无法达到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目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方拖延缴纳租金累计达30天的,系严重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时*方应向*方承担当期租金金额的20%的违约金。

(二)*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达30天的,系严重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时*方应向*方承担当期租金金额的20%的违约金。

(三)*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方或第三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四)*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或借用给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五)**双方任何一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写明赔偿标准)违约金。

(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保全费、诉责险保险费、送达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第九条 免责条款

(一)若因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三)因不可抗力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及地址确认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物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

(二)地址确认

1.**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包括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的,合同载明的下列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1)*方联络人:/,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通讯地址:/

(2)*方联络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通讯地址: 。

2.相关文件(限于往来法律文件、诉讼文书)通过邮寄送达至合同载明地址或以电子送达方式发送至合同指定系统则视为对方签收,为有效送达。因未妥投或者拒收等原因被退回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到达受送达人指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之日。

3.**双方如需变更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应按照上述约定方式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未按该约定方式变更的,原约定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双方财务信息

(一)*方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 (略) 话剧团,开户银行:/,开户行号:/,开户帐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方财务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开户帐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邮箱:

开票种类: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十二条 生效及其他

(一)承租期内,*方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盒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因*方违反上述条款导致发生事故,*方应负全部责任,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方有权对房屋的安全进行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方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方需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方。如*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且*方无严重违约(包括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的情况之下,*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与*方保卫科一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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