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02号一、二层;298号后座一、二、三层;302后座一、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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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02号一、二层;298号后座一、二、三层;302后座一、二层

出租标的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02号一、二层;298号后座一、二、三层;302后座一、二层
出租委托方
(略) (略) 、 (略) 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
信息公告次数
1
起始日期
Sun Apr 07 00:00:00 GMT+08:00 2024
截止日期
Thu Apr 18 00:00:00 GMT+08:00 2024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略) 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地址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02号一、二层;298号后座一、二、三层;302后座一、二层
出租面积 共392.7328平方米(详见“其他披露事项”第4条)
出租用途 1 2 3 4 5
出租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一个月(如成交方为原承租方,则不享受免租装修期)
配套设施 按现状出租。
租金挂牌价格 首年每月租金为187,*。(其中:298号后座人民币*;302号前座人民币*;302号后座人民币*。)在合同租赁期内,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为3个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5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以最终签订的租赁版本为准)。
权证名称 298号后座接管通知书、302号前座接管通知书、302号后座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越秀接字2747号、越秀接字2748号、粤房地证字第C*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76.38平方米、69.59平方米、246.7628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商业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年月日止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监督单位名称: (略) 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 (略) 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批复文件名称:/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公民(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2、意向承租方须知悉《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 (略) 物业联合招租竞价标的目录》中的内容(详见附件),并签字、盖章确认。 3、根据《 (略) 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略) 步行街中段定位为品牌示范街, (略) 步行街实行业态调控,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符合本公告物业用途功能的使用承诺说明及方案,如使用承诺说明及方案不符合《 (略) 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要求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4、意向承租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支付能力。 5、意向承租人如为出租方管理物业的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6、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请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内凭交易保证 (略) 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交易保证金以挂牌公告期截止当天24:00前达账为有效(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的“保证金的设置与处理事项”)。 账户名称: (略) 越秀公有 (略) ; 开户银行:工行广 (略) 支行; 账号:3602 0037 1920 0723 844 7、本项目如有原承租方且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的,须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详见附件: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 (略) 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越秀区内国有物业的承租方要以企业法人机构的身份(含个体工商户) (略) 越秀区注册【 (略) 越秀区内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非住宅用途的物业】 3、其他履约要求详见附件《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 (略) 物业联合招租竞价标的目录》。意向承租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需在《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 (略) 物业联合招租竞价标的目录》签字、盖章确认。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承租非住宅用途物业的,须依法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安全等手续),应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由出租方协助提供。在办理证照期间须按本合同约定依时缴交租金,不得以是否能够办理经营证照为由拒交租金或向出租方、 (略) 越秀公有 (略) 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3、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承担并按时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因使用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出租标的的日常修缮事项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用途出租。出租面积包含: (略) 298号后座地下21.41平方米、阁楼21.41平方米、二楼21.41平方米、三楼12.15平方米; (略) 302号前座地下26.71平方米、阁楼16.17平方米、二楼26.71平方米; (略) 302号后座一、二层246.7628平方米。 5、出租标 (略) (略) (略) 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出租 (略) (略) 统一负责按现状整体出租。因出租标的 (略) 302号后座(出租方: (略) (略) ) (略) 298号后座、302号前座(出租方: (略) 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无法分割,需整体联合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按地址、管理单位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签约租金以各自招租底价占值比例对中标租金进行划分确定),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成交价格仅为出租标的租金,不含其他产权房屋的租金。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现状由现经营者自行与其他产权房屋( (略) 青年文化馆所 (略) 304号物业及由私人业主出 (略) 300号物业)协商租赁并打通整体使用,承租方需自行与其他产权部位出租方协商租赁,若无法协商一致,由承租方负责按相关产权人协商一致的界址及间隔方式恢复房屋间隔,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详细见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 (略) 物业联合招租竞价标的目录)。 6、出租标的现状共用水电,承租方需自行协商解决共用水电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出租标的 (略) 步行街升级改造范围,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政府统一改造。 8、出租标的仅限作商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仓库、物流公司、打包公司、废品收购站、加工作坊、大批量食品生产加工,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炸、有毒等危险物品,且不能使用明火。出租标的不可经营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甜品、炖品、糕点、包点、冷热饮品、凉茶、食品复热等餐饮服务项目。根据《 (略) 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略) 步行街中段定位为品牌示范街, (略) 步行街实行业态调控,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符合本公告物业用途功能的使用承诺说明及方案,如使用承诺说明及方案不符合《 (略) 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要求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租。成交方经营品牌及经营方案 (略) 文化核心区管委会审核。 9、在合同租赁期内,给予一个月免租装修期,如果出租标的为非空置且由原承租方承租,无免租装修期。 10、本合同模板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模板为准。
特别事项说明
1、 (略) 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在广州产 (略) (略) 上账号,账号实名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 (略) 址:http://**),无账号将无法参与竞价活动。 2、已受理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活动。 3、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司将另行通知组织标的现场展示和竞价活动。 4、通过竞价成交后的成交方,须与本公司和出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且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本公司于各方签署完成《成交确认书》后,在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付交易服务费(交易项目确认的月租金成交价×12个月×4%)。 6、如因出租方原因无法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应以书面形式, (略) 发出终止交易的书面文件。为此, (略) 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无效。承租方不得因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交易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必须按交易项目确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项目确认的月租金成交价×12个月×4%)。
评审标准要点(适用于专家评审)
/
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设置、以及违约处理
1、交易保证金统一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进行缴纳,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标的;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凭交易保证金转账 (略) 越秀公有 (略) 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 2、交易保证金须用意向承租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将交易保证金 (略) 越秀公有 (略) 指定的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并以挂牌公告期截止当天24:00前达账为有效。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接受现金交易。 3、通过银行转账时,应在银行进账单(网上支付界面)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缴付金额、缴款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应准确填写招租交易项目的项目名称和款项用途(参照格式: (略) XXX街XXX号交易保证金)。 4、意向承租方若存在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缴款人与意向承租方不一致、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少于项目要求的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承租意向,并据此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核的认定标准之一。 5、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在收到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可提出资格审核异议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已认可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内容,其缴纳的交易保 (略) 越秀公有 (略) 于该意向承租方签署知悉确认手续且异议申请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特殊情况除外)。 6、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在举行报价活动前,自愿放弃参与该标的报 (略) 越秀公有 (略) 签署确认手续后,其交纳的交易保 (略) 越秀公有 (略) 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法律责任(特殊情况除外)。 7、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该交易保 (略) 越秀公有 (略) 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出租方所有。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次处置该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成交价差由该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出 (略) 越秀公有 (略) 遭受的损失时,该意向方/承租方还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违反交易活动情形的。 8、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出现第7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 (略) 越秀公有 (略) 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特殊情况除外)。 9、交易服 (略) 越秀公有 (略) 于各方签署完成《成交确认书》后,在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付交易服务费(交易项目确认的月租金成交价×12个月×4%),并出具收费发票;扣除后的交易保证金余款在收到出租方提交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资料后不计息地退还承租方。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扣付承租方应付交易服务费部分,由承租方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补足。 10、 (略) 越秀公有 (略) 依法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监管,对交易保证金的安全监管承担法律责任,不承担监管过程产生的除交易保证金安全监管责任以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须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意向承租方如为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 (1)《承租意向书》原件; (2)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意向承租方名下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如银行回单); (5)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资料; (6)出租方、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意向承租方如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1)《承租意向书》原件; (2)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意向承租方名下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如银行回单); (5)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资料; (6)出租方、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出租标的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02号一、二层;298号后座一、二、三层;302后座一、二层
出租委托方
(略) (略) 、 (略) 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
信息公告次数
1
起始日期
Sun Apr 07 00:00:00 GMT+08:00 2024
截止日期
Thu Apr 18 00:00:00 GMT+08:00 2024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略) 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
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地址 整体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02号一、二层;298号后座一、二、三层;302后座一、二层
出租面积 共392.7328平方米(详见“其他披露事项”第4条)
出租用途 1 2 3 4 5
出租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一个月(如成交方为原承租方,则不享受免租装修期)
配套设施 按现状出租。
租金挂牌价格 首年每月租金为187,*。(其中:298号后座人民币*;302号前座人民币*;302号后座人民币*。)在合同租赁期内,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为3个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5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以最终签订的租赁版本为准)。
权证名称 298号后座接管通知书、302号前座接管通知书、302号后座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越秀接字2747号、越秀接字2748号、粤房地证字第C*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76.38平方米、69.59平方米、246.7628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商业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年月日止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监督单位名称: (略) 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 (略) 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批复文件名称:/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公民(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2、意向承租方须知悉《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 (略) 物业联合招租竞价标的目录》中的内容(详见附件),并签字、盖章确认。 3、根据《 (略) 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略) 步行街中段定位为品牌示范街, (略) 步行街实行业态调控,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符合本公告物业用途功能的使用承诺说明及方案,如使用承诺说明及方案不符合《 (略) 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要求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4、意向承租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支付能力。 5、意向承租人如为出租方管理物业的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6、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请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内凭交易保证 (略) 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交易保证金以挂牌公告期截止当天24:00前达账为有效(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的“保证金的设置与处理事项”)。 账户名称: (略) 越秀公有 (略) ; 开户银行:工行广 (略) 支行; 账号:3602 0037 1920 0723 844 7、本项目如有原承租方且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的,须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详见附件: (略) 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 (略) 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越秀区内国有物业的承租方要以企业法人机构的身份(含个体工商户) (略) 越秀区注册【 (略) 越秀区内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非住宅用途的物业】 3、其他履约要求详见附件《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 (略) 物业联合招租竞价标的目录》。意向承租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需在《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 (略) 物业联合招租竞价标的目录》签字、盖章确认。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承租非住宅用途物业的,须依法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安全等手续),应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由出租方协助提供。在办理证照期间须按本合同约定依时缴交租金,不得以是否能够办理经营证照为由拒交租金或向出租方、 (略) 越秀公有 (略) 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3、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承担并按时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因使用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出租标的的日常修缮事项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用途出租。出租面积包含: (略) 298号后座地下21.41平方米、阁楼21.41平方米、二楼21.41平方米、三楼12.15平方米; (略) 302号前座地下26.71平方米、阁楼16.17平方米、二楼26.71平方米; (略) 302号后座一、二层246.7628平方米。 5、出租标 (略) (略) (略) 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出租 (略) (略) 统一负责按现状整体出租。因出租标的 (略) 302号后座(出租方: (略) (略) ) (略) 298号后座、302号前座(出租方: (略) 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无法分割,需整体联合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按地址、管理单位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签约租金以各自招租底价占值比例对中标租金进行划分确定),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成交价格仅为出租标的租金,不含其他产权房屋的租金。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现状由现经营者自行与其他产权房屋( (略) 青年文化馆所 (略) 304号物业及由私人业主出 (略) 300号物业)协商租赁并打通整体使用,承租方需自行与其他产权部位出租方协商租赁,若无法协商一致,由承租方负责按相关产权人协商一致的界址及间隔方式恢复房屋间隔,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详细见越秀区房管局直管房、 (略) 物业联合招租竞价标的目录)。 6、出租标的现状共用水电,承租方需自行协商解决共用水电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出租标的 (略) 步行街升级改造范围,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政府统一改造。 8、出租标的仅限作商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仓库、物流公司、打包公司、废品收购站、加工作坊、大批量食品生产加工,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炸、有毒等危险物品,且不能使用明火。出租标的不可经营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甜品、炖品、糕点、包点、冷热饮品、凉茶、食品复热等餐饮服务项目。根据《 (略) 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略) 步行街中段定位为品牌示范街, (略) 步行街实行业态调控,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符合本公告物业用途功能的使用承诺说明及方案,如使用承诺说明及方案不符合《 (略) 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要求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租。成交方经营品牌及经营方案 (略) 文化核心区管委会审核。 9、在合同租赁期内,给予一个月免租装修期,如果出租标的为非空置且由原承租方承租,无免租装修期。 10、本合同模板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模板为准。
特别事项说明
1、 (略) 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在广州产 (略) (略) 上账号,账号实名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 (略) 址:http://**),无账号将无法参与竞价活动。 2、已受理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活动。 3、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司将另行通知组织标的现场展示和竞价活动。 4、通过竞价成交后的成交方,须与本公司和出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且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本公司于各方签署完成《成交确认书》后,在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付交易服务费(交易项目确认的月租金成交价×12个月×4%)。 6、如因出租方原因无法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应以书面形式, (略) 发出终止交易的书面文件。为此, (略) 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无效。承租方不得因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交易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必须按交易项目确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项目确认的月租金成交价×12个月×4%)。
评审标准要点(适用于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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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设置、以及违约处理
1、交易保证金统一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进行缴纳,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标的;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凭交易保证金转账 (略) 越秀公有 (略) 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 2、交易保证金须用意向承租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将交易保证金 (略) 越秀公有 (略) 指定的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并以挂牌公告期截止当天24:00前达账为有效。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接受现金交易。 3、通过银行转账时,应在银行进账单(网上支付界面)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账户、缴付金额、缴款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应准确填写招租交易项目的项目名称和款项用途(参照格式: (略) XXX街XXX号交易保证金)。 4、意向承租方若存在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缴款人与意向承租方不一致、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少于项目要求的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承租意向,并据此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核的认定标准之一。 5、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在收到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可提出资格审核异议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已认可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内容,其缴纳的交易保 (略) 越秀公有 (略) 于该意向承租方签署知悉确认手续且异议申请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特殊情况除外)。 6、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在举行报价活动前,自愿放弃参与该标的报 (略) 越秀公有 (略) 签署确认手续后,其交纳的交易保 (略) 越秀公有 (略) 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法律责任(特殊情况除外)。 7、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该交易保 (略) 越秀公有 (略) 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出租方所有。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次处置该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成交价差由该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出 (略) 越秀公有 (略) 遭受的损失时,该意向方/承租方还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违反交易活动情形的。 8、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出现第7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 (略) 越秀公有 (略) 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特殊情况除外)。 9、交易服 (略) 越秀公有 (略) 于各方签署完成《成交确认书》后,在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付交易服务费(交易项目确认的月租金成交价×12个月×4%),并出具收费发票;扣除后的交易保证金余款在收到出租方提交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资料后不计息地退还承租方。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扣付承租方应付交易服务费部分,由承租方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补足。 10、 (略) 越秀公有 (略) 依法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监管,对交易保证金的安全监管承担法律责任,不承担监管过程产生的除交易保证金安全监管责任以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须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意向承租方如为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 (1)《承租意向书》原件; (2)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意向承租方名下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如银行回单); (5)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资料; (6)出租方、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意向承租方如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1)《承租意向书》原件; (2)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意向承租方名下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如银行回单); (5)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资料; (6)出租方、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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