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鄱阳镇鄱阳湖农资大市场11幢2单元10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鄱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鄱阳镇鄱阳湖农资大市场11幢2单元102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鄱 (略) 将于2024年5月8日10时至2024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鄱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江西省鄱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院依据(2023)赣1128执恢401号拍卖被执行人虞烈坚所有的位于鄱阳镇鄱 (略) 场11幢二单元102号房产(详情请查看评估报告)。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产权证号 | 房屋用途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备注 |
虞烈坚、*惠玲 | 鄱阳镇鄱 (略) 场11幢二单元102号 | 赣(2020)鄱阳县不动产权第*号 | 成套住宅 | 1 | 122.35 | 5025 | 61.4809 | 本次评估结果包含估价对象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35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即2024年5月6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范法官联系(*)。本次拍卖不安排集中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鄱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向鄱 (略) 提出书面异议。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一、拍 (略) 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鄱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鄱阳北城支行,账号:*474),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鄱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鄱阳北城支行,账号:*474)。注:在网络拍卖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未缴付尾款,本院将依法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两次拍卖,本次为第 2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鄱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鄱 (略) 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3-*
法院监督电话:0793-*
联系地址:江西省鄱阳 (略) 与锦宇大道交叉口西 (略) 北
江西省鄱 (略)
2024年4月7日
拍卖公告
鄱 (略) 将于2024年5月8日10时至2024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鄱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江西省鄱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院依据(2023)赣1128执恢401号拍卖被执行人虞烈坚所有的位于鄱阳镇鄱 (略) 场11幢二单元102号房产(详情请查看评估报告)。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产权证号 | 房屋用途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备注 |
虞烈坚、*惠玲 | 鄱阳镇鄱 (略) 场11幢二单元102号 | 赣(2020)鄱阳县不动产权第*号 | 成套住宅 | 1 | 122.35 | 5025 | 61.4809 | 本次评估结果包含估价对象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35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即2024年5月6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范法官联系(*)。本次拍卖不安排集中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鄱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向鄱 (略) 提出书面异议。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一、拍 (略) 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鄱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鄱阳北城支行,账号:*474),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鄱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鄱阳北城支行,账号:*474)。注:在网络拍卖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未缴付尾款,本院将依法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两次拍卖,本次为第 2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鄱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鄱 (略) 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3-*
法院监督电话:0793-*
联系地址:江西省鄱阳 (略) 与锦宇大道交叉口西 (略) 北
江西省鄱 (略)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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