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惠能源有限公司持有一批废旧资产公开转让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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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惠能源有限公司持有一批废旧资产公开转让公告号

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持有一批废旧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略) 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4年02月04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9月19日, (略) 股东会同意处置决议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4月0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5月08日
转让方名称 (略)
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为2016年度主线热力管道工程剩余的施工材料有127项,共计*个/台(平方米),账面价值1,*,主要为隔热管托、闸阀、槽钢等;2023年10月18日拆除的仁恒地块热力管道,共计960米,账面原值*。上述标的物均存放于望亭电厂内场地上,评估价值共计12.*元,转让底价为增值税含税价12.*元(税率13%),不可分割受让。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说明》、《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天元土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天元评报字(2023)第002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6月08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2.7
特别事项说明 1、公告期内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8:30-16:00,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陈柯,联系电话:*,0512-*。 2、受让方必须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付清所有款项后才能搬离标的物(具体搬离时间以转让方书面告知为准)。 3、标的物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标的物转让不含外包装。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察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4、受让方须在付清交易价款后30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将标的资产全部搬离出场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2.*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提交保证金*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 (略) 股东会决议
2、《关于闲置废旧物资处置的请示》(华惠综〔2023〕9号 )
3、《关于元和街道仁恒地块管道迁移工程废弃管道处置的请示》(华惠综〔2023〕10号)
4、《 (略) 闲置废旧资产事项的请示》(苏相城投〔2023〕77号)
5、《关于 (略) 闲置废旧资产事项的批复》(相国资产〔2024〕5号)
6、《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废旧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天元评报字〔2023〕第0025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9、权属证明材料
10、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11、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及电子竞价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 (略) (略) 监管帐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5月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 (略)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 (略) (略)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及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持有一批废旧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略) 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4年02月04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9月19日, (略) 股东会同意处置决议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4月0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5月08日
转让方名称 (略)
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为2016年度主线热力管道工程剩余的施工材料有127项,共计*个/台(平方米),账面价值1,*,主要为隔热管托、闸阀、槽钢等;2023年10月18日拆除的仁恒地块热力管道,共计960米,账面原值*。上述标的物均存放于望亭电厂内场地上,评估价值共计12.*元,转让底价为增值税含税价12.*元(税率13%),不可分割受让。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说明》、《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天元土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天元评报字(2023)第002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6月08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2.7
特别事项说明 1、公告期内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8:30-16:00,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陈柯,联系电话:*,0512-*。 2、受让方必须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付清所有款项后才能搬离标的物(具体搬离时间以转让方书面告知为准)。 3、标的物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标的物转让不含外包装。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察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4、受让方须在付清交易价款后30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将标的资产全部搬离出场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2.*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提交保证金*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 (略) 股东会决议
2、《关于闲置废旧物资处置的请示》(华惠综〔2023〕9号 )
3、《关于元和街道仁恒地块管道迁移工程废弃管道处置的请示》(华惠综〔2023〕10号)
4、《 (略) 闲置废旧资产事项的请示》(苏相城投〔2023〕77号)
5、《关于 (略) 闲置废旧资产事项的批复》(相国资产〔2024〕5号)
6、《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废旧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天元评报字〔2023〕第0025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9、权属证明材料
10、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11、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及电子竞价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 (略) (略) 监管帐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5月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 (略)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 (略) (略)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及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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