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矿测试中心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黑龙江省地矿测试中心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地矿测试中心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2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09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5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略) 香坊区新乡里街5号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转让底价(元) | 3528.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实验测试研究中心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省地矿测试中心党委班子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实验测试研究中心 |
特别 | 1、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和构件已丢失。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现场实物缺失等问题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3、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相应回收或处理报废物资的资质。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时间为2天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需要向转让方交纳1000元的拆运保证金。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请意向受让方准时参加现场展示。 2、地点: (略) 香坊区新乡里街5号集合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4-09 09:00:00 至 2024-04-1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4月15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交易须知; (2)具有回收或处理报废设备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4-04-15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4-09 09:00:00-2024-04-16 09: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徐女士:0451-*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地矿测试中心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2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4-09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5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略) 香坊区新乡里街5号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转让底价(元) | 3528.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实验测试研究中心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黑龙江省地矿测试中心党委班子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实验测试研究中心 |
特别 | 1、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和构件已丢失。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现场实物缺失等问题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3、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相应回收或处理报废物资的资质。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时间为2天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需要向转让方交纳1000元的拆运保证金。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运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请意向受让方准时参加现场展示。 2、地点: (略) 香坊区新乡里街5号集合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先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4-09 09:00:00 至 2024-04-1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4月15日15:00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交易须知; (2)具有回收或处理报废设备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4-04-15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4-09 09:00:00-2024-04-16 09: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徐女士:0451-*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限内(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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