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交通警察大队732辆待报废车辆整体出让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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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交通警察大队732辆待报废车辆整体出让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接受委托,对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 一批待报废车辆(约732辆) 进行整体打包拍卖,本次拍卖活动为定向拍卖,竞买人报名申请须满足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 轻便摩托车3辆、正三轮摩托车26辆、普通二轮摩托车678辆、二轮纯电车4辆、三轮纯电车11辆、四轮纯电车2辆、小型汽车8辆,合计732辆待报废车辆 。2023年11月23日,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通过“云上咸丰”向社会发布公告,现公告期已满,上述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未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上述车辆均已达强制报废处置标准,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该批车辆实行整体拍卖。竞买人须自行查勘标的并查验相关资料,我公司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详情见下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

序号

品名及规格

数量

(辆)

参考单价

(元)

参考总价

(元)

备注

1

轻便摩托车

3

155.00

465.00

2

普通两轮摩托车

678

180.00

*.00

3

正三轮摩托车

26

439.00

*.00

二轮纯电车

4

133.00

532.00

三轮纯电车

11

253.00

2783.00

四轮纯电车

2

280.00

560.00

4

鄂Q0L002江铃牌汽车

1

2747.00

2747.00

5

鄂Q26U71解放牌货车

1

1772.00

1772.00

6

鄂Q*奥铃牌汽车

1

1537.00

1537.00

7

鄂Q3E921长安牌汽车

1

1410.00

1410.00

8

鄂Q9GL01东风标致牌汽车

1

1028.00

1028.00

9

鄂QW1J03黄海牌汽车

1

1704.00

1704.00

10

渝A3681R东风牌汽车

1

1627.00

1627.00

11

渝H*东风牌汽车

1

1630.00

1630.00

合计

732

*

注:若实际移交数量有所差异,也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相差价款按成交总价核算出的成交单价补足或退还(不计利息)。

二、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拍卖起始价、加价幅度:

计价单位: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

(元)

整体拍卖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00

*.00

2000或2000的

整数倍

注:网络竞价时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拍卖师可视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标的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工作日9:00-16:30)在咸丰县白水坝工业园区A区 (略) 院内(联系人:朱先生*)和青龙嘴停车场(联系人:刘先生*)集中展示,展示时段之外,不再提供现场展示。竞买人须自行查勘标的并查验相关资料,我公司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提交报名申请,便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资料无异议且全部接受。

四、拍卖时间:2024年4月16日10:00时。

五、拍卖地点: (略) (网址:http://**)。

六、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一)本次待报废车辆拍卖为定向拍卖,报名申请的竞买人必须是在 恩施州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回收拆解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请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到湖北 (略) ( (略) 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获取拍卖文件( (略) 下载电子版),并于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16:00时前 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湖北 (略) 现场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竞买人须“线下”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6:00时。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优先扣除拍卖人佣金,剩余部分可转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成交当日内一次性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未成交的由拍卖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三)竞 (略) 网 (略) 账户的,应首先注册中国拍卖 (略) 账户,并完成账户实名认证。如果已有中国拍卖 (略) 络拍卖账户并已实名认证,则无需再次注册。

(四)竞买人报名申请须持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2、企业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书(正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报名申请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5、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七、特别说明:

1、本次待报废车辆拍卖为定向拍卖,报名申请的竞买人必须是在恩施州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回收拆解企业。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置,买受人须保证报废程序的合法性。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车辆予以拆解。

4、拍卖成交当日内,买受人除须交齐成交价款外,还须另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 履约保证金*万元整 。买受人依法完成标的物报废程序后,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准确退还时间以委托人通知时间为准。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 5日 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约定标的移交事项并接收标的,标的物在转移过程中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移过程中所需的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拍卖成交后,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买受人须在接受标的 30日内 ,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申请并完成注销登记。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收标的 30日内 ,按相关要求将完整报废处置资料电子版及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后提交至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联系人:朱先生0718-* *)。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收标的 30日内 将车辆号牌提交到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朱先生0718-* *)。

9、买受人不按约定执行报废程序或违法违规操作的,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还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 (略) 络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1、 (略) (略) 登记步骤:(登记前须先到拍卖人住址处完成“线下”报名申请手续。)

(1) (略) APP或 (略) 址;

(2)注册后进行实名认证;

(3)在 (略) 全称、公告或拍卖会名称,选择对应拍卖公告或拍卖会,进入拍卖会后选择标的进行报名;

(4)点击“我要报名”履行“线上”报名登记;

(5)竞买人线上履行 (略) 审核授权后,即可获得参加拍卖会资格;

(6)待拍 (略) 对应拍卖会中参与竞价。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自行按成交价的1.5‰(千分之一点五)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13、其他相关事项以出让文件约定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账号:

交纳方式:转 账

收款单位:湖北 (略)

开 户 行:工行恩施临江支行

账 号:*9895

转款用途:缴纳 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 或代点击查看>>**缴纳 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

九、联系人及电话:

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人)

朱先生 *

湖北 (略) (拍卖人)

刘先生 *

湖北 (略)

2024年4月9日

,湖北,咸丰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接受委托,对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 一批待报废车辆(约732辆) 进行整体打包拍卖,本次拍卖活动为定向拍卖,竞买人报名申请须满足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 轻便摩托车3辆、正三轮摩托车26辆、普通二轮摩托车678辆、二轮纯电车4辆、三轮纯电车11辆、四轮纯电车2辆、小型汽车8辆,合计732辆待报废车辆 。2023年11月23日,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通过“云上咸丰”向社会发布公告,现公告期已满,上述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未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上述车辆均已达强制报废处置标准,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该批车辆实行整体拍卖。竞买人须自行查勘标的并查验相关资料,我公司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详情见下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

序号

品名及规格

数量

(辆)

参考单价

(元)

参考总价

(元)

备注

1

轻便摩托车

3

155.00

465.00

2

普通两轮摩托车

678

180.00

*.00

3

正三轮摩托车

26

439.00

*.00

二轮纯电车

4

133.00

532.00

三轮纯电车

11

253.00

2783.00

四轮纯电车

2

280.00

560.00

4

鄂Q0L002江铃牌汽车

1

2747.00

2747.00

5

鄂Q26U71解放牌货车

1

1772.00

1772.00

6

鄂Q*奥铃牌汽车

1

1537.00

1537.00

7

鄂Q3E921长安牌汽车

1

1410.00

1410.00

8

鄂Q9GL01东风标致牌汽车

1

1028.00

1028.00

9

鄂QW1J03黄海牌汽车

1

1704.00

1704.00

10

渝A3681R东风牌汽车

1

1627.00

1627.00

11

渝H*东风牌汽车

1

1630.00

1630.00

合计

732

*

注:若实际移交数量有所差异,也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相差价款按成交总价核算出的成交单价补足或退还(不计利息)。

二、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拍卖起始价、加价幅度:

计价单位: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

(元)

整体拍卖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00

*.00

2000或2000的

整数倍

注:网络竞价时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拍卖师可视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标的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工作日9:00-16:30)在咸丰县白水坝工业园区A区 (略) 院内(联系人:朱先生*)和青龙嘴停车场(联系人:刘先生*)集中展示,展示时段之外,不再提供现场展示。竞买人须自行查勘标的并查验相关资料,我公司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提交报名申请,便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资料无异议且全部接受。

四、拍卖时间:2024年4月16日10:00时。

五、拍卖地点: (略) (网址:http://**)。

六、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一)本次待报废车辆拍卖为定向拍卖,报名申请的竞买人必须是在 恩施州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回收拆解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请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到湖北 (略) ( (略) 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获取拍卖文件( (略) 下载电子版),并于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16:00时前 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湖北 (略) 现场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竞买人须“线下”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6:00时。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优先扣除拍卖人佣金,剩余部分可转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成交当日内一次性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未成交的由拍卖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三)竞 (略) 网 (略) 账户的,应首先注册中国拍卖 (略) 账户,并完成账户实名认证。如果已有中国拍卖 (略) 络拍卖账户并已实名认证,则无需再次注册。

(四)竞买人报名申请须持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2、企业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书(正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报名申请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5、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七、特别说明:

1、本次待报废车辆拍卖为定向拍卖,报名申请的竞买人必须是在恩施州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回收拆解企业。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对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置,买受人须保证报废程序的合法性。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车辆予以拆解。

4、拍卖成交当日内,买受人除须交齐成交价款外,还须另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 履约保证金*万元整 。买受人依法完成标的物报废程序后,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准确退还时间以委托人通知时间为准。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 5日 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约定标的移交事项并接收标的,标的物在转移过程中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移过程中所需的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拍卖成交后,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买受人须在接受标的 30日内 ,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申请并完成注销登记。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收标的 30日内 ,按相关要求将完整报废处置资料电子版及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后提交至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联系人:朱先生0718-* *)。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收标的 30日内 将车辆号牌提交到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朱先生0718-* *)。

9、买受人不按约定执行报废程序或违法违规操作的,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还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 (略) 络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1、 (略) (略) 登记步骤:(登记前须先到拍卖人住址处完成“线下”报名申请手续。)

(1) (略) APP或 (略) 址;

(2)注册后进行实名认证;

(3)在 (略) 全称、公告或拍卖会名称,选择对应拍卖公告或拍卖会,进入拍卖会后选择标的进行报名;

(4)点击“我要报名”履行“线上”报名登记;

(5)竞买人线上履行 (略) 审核授权后,即可获得参加拍卖会资格;

(6)待拍 (略) 对应拍卖会中参与竞价。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自行按成交价的1.5‰(千分之一点五)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13、其他相关事项以出让文件约定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账号:

交纳方式:转 账

收款单位:湖北 (略)

开 户 行:工行恩施临江支行

账 号:*9895

转款用途:缴纳 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 或代点击查看>>**缴纳 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

九、联系人及电话:

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人)

朱先生 *

湖北 (略) (拍卖人)

刘先生 *

湖北 (略)

2024年4月9日

,湖北,咸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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