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南通市新桥路3号1幢、2幢、3幢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南通市新桥路3号1幢、2幢、3幢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3号1幢、2幢、3幢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房屋为 钢混 结构,1幢总层数 2 层,2幢总层数5层,3幢总层数8层,房产证号 1幢、2幢:*,3幢:建字编号*/通建施许(2000)44号 ,证载建筑面积 1幢:545.74平方米,2幢:3156.63平方米,3幢:7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苏通国用(2000)字第*号,证载面积 5173.30 平方米,土地性质 划拨 ,房屋用途: 其他 。(标的物信息的相关数据来源于登记机关,最终数据以登记机关核实数据为准)
第一次起拍价: 2227.69 万元,保证金: 222 万元,增价幅度: *元。
第二次起拍价: 1782.16 万元,保证金: 178 万元,增价幅度: *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 2024 年 4 月 8 日10时至 2024 年 4 月 9 日10时止(已流拍);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10时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10时止;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 (略) (略) 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崇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崇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 (略) 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上述标的不安排统一看样。
有意竞买者可向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 (略) (400-*)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 (略) 拍协助方苏州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 (略) 承担,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请自行联系苏州 (略) 。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一)前述不动产目前有人使用,使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自行腾空房屋,如其拒不腾空,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但强制腾空交付需一定时间,请竞拍人充分注意,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二) (略) 未书面明确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本次评估对于交易税费的负担方式的设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三)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转让人和买受人若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类型改为出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买受人于领取过户文书后一月内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办理过户;(四)估价对象3号楼至价值时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领取权属资料,本次以估价对象3号楼为合法建筑为前提进行评估,特此说明;(五)在现场查勘日,评估对象内部已装修,但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装饰装修,评估结果仅为估价对象建筑物毛坯状态下价值及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六)在现场查勘日,评估对象存在租赁权及现承租人占用使用情况,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根据委托评估材料和实地查勘等情况,对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验证,并向估价委托人提醒说明,经沟通并经委托人确认,本次评估结果不考虑原有的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的影响。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当地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当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所涉及的税费按当地现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上述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 (略) 确认后凭票报支。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 (略) 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将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苏)政通(2023)房估(法)字第010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400-9288-512,0513-*
联系地址: (略) 江海大道481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以下银行可否为竞买人提供拍品按揭贷款服务,拍卖前竞买人请向银行提前咨询:
1、中国银行
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
联系人:申莉莉,联系方式:*
2、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
联系人:周卉,联系电话:*
联系人:冒峰,联系方式:*
3、江苏银行工农支行
联系人:吴佳兵,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旭东,联系电话:*
联系人:顾玉瓶,联系电话:*
4、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崇川支行
联系人:宋燕,联系电话:0513-*、*
(略) 崇 (略)
2024年 4 月 9 日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3号1幢、2幢、3幢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房屋为 钢混 结构,1幢总层数 2 层,2幢总层数5层,3幢总层数8层,房产证号 1幢、2幢:*,3幢:建字编号*/通建施许(2000)44号 ,证载建筑面积 1幢:545.74平方米,2幢:3156.63平方米,3幢:7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苏通国用(2000)字第*号,证载面积 5173.30 平方米,土地性质 划拨 ,房屋用途: 其他 。(标的物信息的相关数据来源于登记机关,最终数据以登记机关核实数据为准)
第一次起拍价: 2227.69 万元,保证金: 222 万元,增价幅度: *元。
第二次起拍价: 1782.16 万元,保证金: 178 万元,增价幅度: *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 2024 年 4 月 8 日10时至 2024 年 4 月 9 日10时止(已流拍);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10时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10时止;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 (略) (略) 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崇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崇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 (略) 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上述标的不安排统一看样。
有意竞买者可向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 (略) (400-*)或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 (略) 拍协助方苏州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 (略) 承担,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请自行联系苏州 (略) 。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一)前述不动产目前有人使用,使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自行腾空房屋,如其拒不腾空,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但强制腾空交付需一定时间,请竞拍人充分注意,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二) (略) 未书面明确评估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本次评估对于交易税费的负担方式的设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三)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转让人和买受人若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类型改为出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买受人于领取过户文书后一月内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办理过户;(四)估价对象3号楼至价值时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领取权属资料,本次以估价对象3号楼为合法建筑为前提进行评估,特此说明;(五)在现场查勘日,评估对象内部已装修,但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装饰装修,评估结果仅为估价对象建筑物毛坯状态下价值及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六)在现场查勘日,评估对象存在租赁权及现承租人占用使用情况,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根据委托评估材料和实地查勘等情况,对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验证,并向估价委托人提醒说明,经沟通并经委托人确认,本次评估结果不考虑原有的租赁权及占有使用情况的影响。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当地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当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所涉及的税费按当地现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上述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 (略) 确认后凭票报支。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 (略) 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将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苏)政通(2023)房估(法)字第010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400-9288-512,0513-*
联系地址: (略) 江海大道481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以下银行可否为竞买人提供拍品按揭贷款服务,拍卖前竞买人请向银行提前咨询:
1、中国银行
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
联系人:申莉莉,联系方式:*
2、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
联系人:周卉,联系电话:*
联系人:冒峰,联系方式:*
3、江苏银行工农支行
联系人:吴佳兵,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旭东,联系电话:*
联系人:顾玉瓶,联系电话:*
4、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崇川支行
联系人:宋燕,联系电话:0513-*、*
(略) 崇 (略)
2024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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