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朗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4950万元的股权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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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朗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4950万元的股权变卖的公告

(略) 第一 (略)

变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4年4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南京 (略) 持有的上海朗 (略) 投资额为人民币*元的股权。

评估价:8625.*元

变卖价:不低于483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830.*元,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4830.*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4830.*元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二、变卖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变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上海朗 (略) 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买受人主体资格应符合《公司法》 (略) 股东的限定条件。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竟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竟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竟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变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

特别提示:

1、评估 (略) 委托函后,2023年3月6日与当事人律师虞某某联系要求配合评估工作提供资料, (略) 无法提供相关报表资料, (略) 第一 (略) 就评估工作事宜组织双方当事人会议,会议结束后评估人员仍未收到评估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已明确告知当事人律师虞某某,这是 (略) 评估工作,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评估人员根据税务、房产等政府部门的资料进行价值分析。 (略) 提供资料外,评估公司不作调整或重新评估,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2、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上海朗铭未售房地产共计1335套,包含188套公寓和1147个地下车位,其中有826套存在抵押、18套存在预购房屋权利人、9套存在行政限制、157套用于人才房、90个车位用于租赁(具体详见不动产登记信息),部分房产对应上述多项特别情况,本次价值分析已考虑上述事项对价值分析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3、由于上海朗铭不配合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无法得知上海朗铭是否存在借款以及借款的还款,计息,逾期,罚息及滞纳金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朗铭涉及多起诉讼纠纷,评估 (略) 价值的影响;评估公司未考虑以上因素对价值分析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变卖辅助机构查看变卖相关材料。查阅股权评估报告,了解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等内容,全面了解股权价值及现状。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变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 (略) 账户(账号:*2669;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开户名: (略) 第一 (略) ),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变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仔细阅看评估报告,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 (略) 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本场变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 (略) 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变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价值分析法,以价值分析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价值分 (略) 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 (略) 《信资评司字(2023)第*号》股权价值分析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拍辅机构查询评估报告,了解股权评 (略) 实际状况,了解风险,谨慎参拍。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前通过变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4月23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本标的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变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变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凌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静安 (略) 777弄99号江裕大厦3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法官电话:021-*-*

(略) 第一 (略)

2024年04月10日

, (略) ,上海,南京

(略) 第一 (略)

变卖公告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4年4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南京 (略) 持有的上海朗 (略) 投资额为人民币*元的股权。

评估价:8625.*元

变卖价:不低于483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830.*元,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4830.*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4830.*元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二、变卖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变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上海朗 (略) 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买受人主体资格应符合《公司法》 (略) 股东的限定条件。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竟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竟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竟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变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

特别提示:

1、评估 (略) 委托函后,2023年3月6日与当事人律师虞某某联系要求配合评估工作提供资料, (略) 无法提供相关报表资料, (略) 第一 (略) 就评估工作事宜组织双方当事人会议,会议结束后评估人员仍未收到评估相关资料,评估人员已明确告知当事人律师虞某某,这是 (略) 评估工作,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评估人员根据税务、房产等政府部门的资料进行价值分析。 (略) 提供资料外,评估公司不作调整或重新评估,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2、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上海朗铭未售房地产共计1335套,包含188套公寓和1147个地下车位,其中有826套存在抵押、18套存在预购房屋权利人、9套存在行政限制、157套用于人才房、90个车位用于租赁(具体详见不动产登记信息),部分房产对应上述多项特别情况,本次价值分析已考虑上述事项对价值分析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3、由于上海朗铭不配合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无法得知上海朗铭是否存在借款以及借款的还款,计息,逾期,罚息及滞纳金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朗铭涉及多起诉讼纠纷,评估 (略) 价值的影响;评估公司未考虑以上因素对价值分析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变卖辅助机构查看变卖相关材料。查阅股权评估报告,了解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等内容,全面了解股权价值及现状。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变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 (略) 账户(账号:*2669;开户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开户名: (略) 第一 (略) ),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变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仔细阅看评估报告,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 (略) 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略) 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一、本场变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变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 (略) 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变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价值分析法,以价值分析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价值分 (略) 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 (略) 《信资评司字(2023)第*号》股权价值分析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拍辅机构查询评估报告,了解股权评 (略) 实际状况,了解风险,谨慎参拍。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前通过变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4月23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本标的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变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变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凌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静安 (略) 777弄99号江裕大厦3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法官电话:021-*-*

(略) 第一 (略)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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